❶ 房地產開發貸款有哪幾種類型
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種類
按照開發內容的不同,房地產開發貸款又有以下幾種類型:
1、住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住房的貸款。
2、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主要用於商業行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貸款。
3、土地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土地開發的貸款。
4、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資金周轉所需申請的貸款,不與具體項目相聯系,由於最終仍然用來支持房地產開發,因此這類貸款仍屬房地產開發貸款。
❷ 房地產行業流動資金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是用於企業日常經營周轉使用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貸款的用途正常都是建設某某房地產項目,並非日常經營周轉。
❸ 銀行對房地產企業做流動資金貸款有哪些要求
房地產開發貸款:
房地產是房產和地產的總稱,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我行向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的貸款;相對於其他業務品種的貸款而言,房地產開發貸款具有收益大、風險高的特點,因此,一般需要在評價綜合收益的基礎上謹慎辦理。
一、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種類
按照開發內容的不同,房地產開發貸款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住宅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商品住宅項目的貸款,如單體住宅樓、住宅小區、別墅等項目,第一還款來源即為住宅的預售、銷售收入。
(二)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商用商品房項目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貸款。
(三)土地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土地開發的貸款。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資金周轉所需而申請的貸款,不與具體項目相聯系。
二、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條件
除一般貸款所要求的條件外,申請房地產開發貸的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法人主體資格方面的要求: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公司董事會關於同時申請按揭貸款的決議、授權及公司承諾函,項目前期開發資金落實文件。
(二)項目合法性及可行性證明:
1、用地資料:土地出讓合同、紅線圖、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發票、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已取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長於貸款終止時間。
2、報建資料:立項批文、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規劃設計方案批復、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報建審核書、施工許可證等,且全部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
3、其他前期資料: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現金流量分析預測及開發銷售進度計劃;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施工合同、監理合同、施工進度月報、監理月報等。
4、其他前提條件:貸款項目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項目預算投資總額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一般應達到項目預算投資總額的30%以上,並能夠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❹ 房產貸款都有哪些種類
房產開發貸款的種類包括:
1.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房地產開發企業為資金周轉要求申請貸款;
2.土地開發貸款;
3.商品房開發貸款;
4.住房開發貸款,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設供市場銷售的住房的貸款。
【法律依據】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的通知》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房地產貸款是指與房產或地產的開發、經營、消費活動有關的貸款。主要包括土地儲備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商業用房貸款等。本指引所稱土地儲備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土地收購及土地前期開發、整理的貸款。土地儲備貸款的借款人僅限於負責土地一級開發的機構。
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出租等用途的房地產項目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建造和大修理各類型住房的貸款。商業用房貸款是指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置、建造和大修理以商業為用途的各類型房產的貸款。
❺ 銀保監會加碼金融市場亂象整治 多處涉及房地產領域
鳳凰網房產淄博訊(編輯 劉佳)5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覆蓋銀行、信託、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與消費金融公司等機構。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有多處提到房地產。
《通知》中涉及的房地產內容
一、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銀行機構「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要點中,第二部分「宏觀政策執行」部分指出——
表內外資金直接或變相用於土地出讓金融資;
未嚴格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
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挪用於購房;
資金通過影子銀行渠道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並購貸款、經營性物業貸款等貸款管理不審慎,資金被挪用於房地產開發。
二、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非銀行領域「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要點中,其中「信託領域」的「宏觀調控政策執行」部分指出——
向「四證」不全、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資質不達標、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直接提供融資,或通過股權投資+股東借款、股權投資+債權認購劣後、應收賬款、特定資產收益權等方式變相提供融資;
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繳交土地出讓價款提供融資,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三、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非銀行領域「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要點中,其中「其他非銀領域」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部分指出——
未執行關於房地產業務的各項政策和監管要求;
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或通過融資平台違規新增地方政府債務等。
四、在《通知》附件的2019年非銀行領域「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要點中,其中「金融租賃公司」部分指出——
違規開展房地產業務;
違規向地方政府及融資平台提供融資等。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❻ 房地產開發商貸款種類
1、住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住房的貸款。
2、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造向市場銷售,主要用於商業行為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貸款。
3、土地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土地開發的貸款。
4、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資金周轉所需申請的貸款,不與具體項目相聯系,由於最終仍然用來支持房地產開發,因此這類貸款仍屬房地產開發貸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❼ 銀保監會回應加強地產信託業務調控:抑制資金過度流向房企
本周,加強地產信託業務調控的政策消息牽動著信託行業和房地產領域的神經,監管部門剛剛也做出了最新回應。
7月6日,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券商中國記者采訪時表示,針對近期部分房地產信託業務增速過快、增量過大的信託公司,近日銀保監會開展了約談警示。要求這些信託公司增強大局意識,嚴格落實「房住不炒」的總要求,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現行房地產信託監管要求。要求提高風險管控水平,確保業務規模及復雜程度與自身資本實力、資產管理水平、風險防控能力相匹配。
「今後,銀保監會將會對信託公司的警示指導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根據房地產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及時開展政策吹風,推動信託公司沿著正確軌道穩健發展。」銀保監會上述負責人稱。
前五個月房地產信託業務快速增長
券商中國記者從信託業內人士了解到,房地產信託業務是不少信託公司去年以來業務發力的大頭,部分信託公司勢頭強勁,在當前「房住不炒」、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背景下,加強地產信託業務調控實則多少也在市場預料之中。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5月末,房地產信託資產余額3.15萬億元,佔全部信託資產余額14.00%;較年初增加1665.97億元,同比增長15.15%。
「盡管15.15%的同比增速在歷史上並不算最高,但部分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業務增長較快,部分房地產信託業務存在一定合規問題和風險隱患,引起了我們的高度重視。我們希望房地產信託業務能夠長期平穩發展,避免大起大落。「上述負責人稱。
該負責人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黨中央、國務院一直以來對房地產市場發展高度重視,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根本定位,『一城一策、因城施策』開展調控,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銀保監會堅決貫徹落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各項決策部署,加強對銀行保險機構執行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的監督檢查力度,有效防控房地產領域風險。
銀保監會對信託公司重點提出5點要求
實際上,在此次監管部門對個別信託公司的房地產信託業務進行風險警示之前,房地產信託行業已經出現融資收緊的苗頭,這主要源於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23號)後,信託公司的自我調整。
今年5月,銀保監會發布23號文,要求加大對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的各種亂象行為檢查處罰力度,其中對信託領域各種業務違規行為都提出了明確禁止性要求,要求鞏固前期亂象整治成果,防止亂象反彈回潮。
房地產依然是23號文重點「被照顧」的行業,在「宏觀調控政策執行」方面的表述中,明確提出重點檢查信託公司是否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向「四證」不全、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資質不達標、資本金未足額到位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直接提供融資;
二是通過股權投資、股東借款、股權投資、債權認購劣後、應收賬款、特定資產收益權等方式變相提供融資;
三是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繳交土地出讓價款提供融資,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等。
「23號文下發之後,社會反映正面良好,特別是引起了信託機構的重視,對於規范整治房地產金融市場亂象、抑制資金過度流向房地產企業起到了很好的引領作用。」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稱。
券商中國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細化落實23號文的各項要求,加強房地產信託領域風險防控,在前期充分調研分析的基礎上,針對近期部分房地產信託業務增速過快、增量過大的信託公司,近日銀保監會開展了約談警示。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透露,在對個別信託公司的約談警示中,重點提出了以下幾點要求:
1、要求這些信託公司增強大局意識,嚴格落實「房住不炒」的總要求,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現行房地產信託監管要求。
2、要求提高風險管控水平,確保業務規模及復雜程度與自身資本實力、資產管理水平、風險防控能力相匹配。
3、要求提高合規意識,加強合規建設,確保房地產信託業務穩健發展。
4、要求控制業務增速,將房地產信託業務增量和增速控制在合理水平。
5、要求提升受託管理能力,積極優化房地產信託服務方式,為房地產企業提供專業化、特色化金融服務。
「這些措施要求,有助於遏制當前房地產信託業務過快增長的態勢,有助於推動信託公司回歸本源、優化結構、有效轉型,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該負責人稱。
將對信託公司的警示指導作為常態化工作
加強地產信託業務調控備受市場關注,不少業內人士指出,該政策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對信託行業和房地產領域都會造成較大影響。對於一些高度倚重房地產信託業務的信託公司來說,下半年的業績壓力會相對較大;而對於房地產領域,市場普遍預期房企融資環境進一步收緊,資金面壓力增加。
「房地產信託業務是去年以來不少信託公司發力的大頭,這個政策對這些公司來說影響還是比較大的。至於房地產領域,實際上不僅是房地產信託融資在收緊,部分房企的其它融資渠道如公開市場融資、銀行信貸等也在收緊,這會調整市場對房地產行業的預期,房企分化會進一步加劇。」廣東一從事房地產融資人士對券商中國記者稱。
對於此次加強地產信託業務調控是否會對行業造成較大沖擊,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認為,房地產信託業務規模占信託總資產的比重相對較小,此次是對個別信託公司進行風險提示,相信市場會根據自身發展定位,對行業前景做出科學的預期和判斷。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強調,此次對個別信託公司進行約談警示所做的窗口指導是分類施策,核心是要求信託公司提高風險管控水平,確保業務規模及復雜程度與自身資本實力、資產管理水平、風險防控能力相匹配。
該負責人還透露,今後,銀保監會將會對信託公司的警示指導作為一項常態化工作,根據房地產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及時開展政策吹風,推動信託公司沿著正確軌道穩健發展。
❽ 不能對房地產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出自什麼辦法
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
銀發[2003]121號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發放的非房地產開發貸款,各商業銀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則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9月27日共同發布了《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商業性房地產信貸政策進行了調整。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
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8)為房產地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擴展閱讀
《通知》主要對以下政策進行了調整:一是進一步嚴格房地產開發貸款條件。《通知》規定,對經國土資源、建設主管部門查實的具有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
二是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並提高了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同時嚴禁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
三是明確提高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是加強房地產信貸徵信管理。要求商業銀行做好貸前查詢、貸後錄入相關信息等工作,充分利用信貸徵信系統防範信貸風險。
五是要求所有商業銀行(包括外資銀行)按照《通知》及通知精神和相關政策,抓緊制定或完善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操作細則,並向監管部門報備。
❾ 監管「重拳」圍剿信貸資金違規入樓市
在「實施好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的政策導向下,監管機構針對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商業銀行違規向房企放貸行為進行嚴格監管,處罰力度亦在不斷升級。8月16日,北京商報記者根據銀保監會官網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統計發現,今年以來,包括上海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工商銀行、龍州農商行、貴陽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均因房地產金融業務違規情形被監管「點名」。在分析人士看來,此類罰單的開出,體現了銀保監會對於金融市場管控的決心,客觀上使得後續房貸部門會嚴管貸款流向,較好地推動了「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地。
01
房地產領域違規貸款亂象遭嚴查
8月以來,銀行業千萬級罰單頻現,多項重罰背後,房地產領域違規貸款亂象儼然成為監管關注的重點。8月14日,上海銀保監局公布了一條行政處罰信息,上海銀行在2014年至2019年因為23項業務違規,被監管處以1625萬元罰款,其中沒收違法所得約27.1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8月14日。
在上海銀行這「23宗罪」中,房地產領域違規被放在了「頭條」,該行因存在違規向資本金不足、「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發放貸款,以其他貸款科目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被監管「點名」。
無獨有偶,就在4天前的8月10日,浦發銀行也接到了一筆千萬級別罰單,該行因2013年至2018年存在12項違法違規事實,被上海銀保監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共計2100萬元。處罰事由中也有一條,同業投資資金違規投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
打擊銀行違反信貸政策和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亂象已逐步成為常態。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開年至今,包括上海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工商銀行、龍州農商行、貴陽銀行、東阿青隆村鎮銀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均因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樓市被罰。被處罰的緣由大多為「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信貸資金用途管理不到位導致流入房市」、「個人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市」等。
在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此類罰單的開出,體現了銀保監會對於金融市場管控的決心,尤其是很多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確實需要積極進行管控,否則容易造成「炒房」現象出現,或者說干擾了正常的房地產交易秩序。從實際過程看,此類罰單具有警示和威懾性,客觀上使得後續房貸部門會嚴管貸款流向,較好地推動了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地。
02
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資金
「潛水」買房
除了針對房地產企業違規提供貸款外,零售業務信貸資金違規買房情形也成為監管整治的重點,7月2日,浙江泰隆商業銀行麗水縉雲支行也因「個人經營性貸款流入房市」被銀保監會麗水監管分局罰款25萬元。6月23日,江西橫峰農商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企業、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以貸轉存用於月末沖時點等行為,被銀保監會上饒監管分局罰款80萬元。
因消費貸挪用買房遭罰案例也曾出現。6月底,工商銀行縉雲支行被罰款50萬元的緣由則是因為「消費貸款流入房市、虛增企業信用貸款數據」。
除了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違規入市外,用信用卡透支買房亂象也有所抬頭,今年1月,銀保監會陝西監管局曾公示對長安銀行的一則罰單,處罰金額21萬元,原因是「信用卡資金監管不到位,流入房地產領域信用卡資金監管不到位,流入房地產領域」。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分析認為,當前實體經濟正在復甦,在前期較為寬松的流動性以及信貸持續擴張的背景下,便較容易推升資產價格上升,實體經濟資金進入樓市的動力較強。同時,信貸資金進入實體經濟後,不像金融體系那樣容易監測和管控,動向更加難以捉摸,也給了這些資金進入樓市的額外刺激。
03
嚴防房地產金融泡沫勢頭催生
在始終堅持「房住不炒」的背景下,監管機構也在不斷加強房地產金融政策的監管,6月24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其中針對「房住不炒」政策,銀保監會表示將重點嚴查包括表內外資金直接或變相用於土地出讓金或土地儲備融資;未嚴格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挪用於購房;流動性貸款、並購貸款、經營性物業貸款等資金被挪用於房地產開發等違規操作。
8月16日,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在《求是》發表的刊文也提到,在資金面寬松背景下,企業、居民、政府都可能增加債務。利率下行一致性預期強化後,有可能助長杠桿交易和投機行為,催生新一輪資產泡沫。一些地方的房地產價格開始反彈,金融資源有可能再次向高風險領域集中。
雖然監管一再重申銀行貸款要確保真實用途,嚴禁違規挪用,但為何總有銀行明知故犯?一位國有大行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隨著國內疫情形勢轉好,個別熱點城市房地產交易有所升溫,在各種資產中,房地產對銀行資金有天生的吸引力,銀行當前手裡可以支配的流動性較為充裕,導致違規情形屢禁不止。
而從監管層面,應當採取哪些措施,避免銀行房地產業務違規行為的出現?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看來,需要各部門加強數據的共享合作,共同協同打擊,在貸款審查時對貸款人的合法收入來源進行嚴格審核。另外提高市場化手段,例如,加強樓市供給、從供需打擊投資者,加強資金的技術監管手段等。
在陶金看來,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難度確實較大,要緩解此類問題,應該更需要信貸部門加大監管力度,規定好違規行為的處罰機制,甚至給予頂格力度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