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子公司用虛假材料證明從銀行貸款經營貸給母公司用是否犯法
是犯法的行為,構成騙取貸款罪。
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此種貸款方式看似只是耍了一點「小聰明」,實則涉及到了一種刑事犯罪——騙取貸款罪。並不是所有的虛構用途行為都能認定構成本罪,若編造的貸款用途沒有改變風險性質,且沒有影響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不宜認定構成騙取貸款罪。只有在編造的貸款用途導致風險增加,或者嚴重影響貸款的整體效益,才可能認定為構成本罪。
Ⅱ 虛假材料貸款誰的責任
為了非法佔有的目的,用虛假材料騙取貸款的,數額較大的,涉嫌貸款詐騙犯罪。如果在經辦過程中,利用偽造文件等進行貸款申請,會追究企業和經辦人員責任。
如果提供給銀行的信息失真,沒有造成後果,不構成刑事犯罪,也會受到會計法的處罰。
《會計法》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Ⅲ 擔保公司拿虛假資料貸款犯法嗎
通常情況下,如果我們想要進行貸款的話,是需要用到很多材料進行申請的,那麼擔保公司用一些虛假的資料進行貸款是否會構成違法?這種情況應該怎樣進行處理?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擔保公司拿虛假資料貸款犯法嗎
可能會構成詐騙罪。一方以欺詐的方式,故意進行錯誤的描述,使得另一方基於錯誤的描述作出了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決定,而訂立合同符合合同法54條可撤銷合同的情形,若合同被對方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且被法院依法撤銷後那麼自然不具備效力。
還需要注意一點的就是,如果擔保公司為當事人提供虛假資料,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之中 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主觀目的,使用了虛構事實 或捏造事實的方式騙取受害人信任,騙取受害人財物,則會構成合同詐騙罪,如果當事人要求擔保公司出具的虛假材料,不實為了以非法佔有另一方當事人財物為主觀目的,僅是因為自身的材料和資質不夠,為了能夠讓自己具備與另一方簽訂合同的資質 而偽造相關手續,則不構成合同詐騙罪。屬於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的情形 經法院依法申請撤銷後,該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 且另一方可以主張 因受到欺詐而造成的相關合理損失。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情況下,如果擔保公司用虛假的資料進行貸款的話,可能會構成詐騙罪,這種情況如果情節比較嚴重數額較大,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相關律師。
Ⅳ 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貸款會追究那些人法律責任
如果在經辦過程中,利用偽造文件等進行貸款申請,會追究企業和經辦人員責任。
如果提供給銀行的信息失真,沒有造成後果,不構成刑事犯罪,也會受到會計法的處罰。
《會計法》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Ⅳ 利用虛假信息騙取車輛質押貸款罪如何定罪
利用虛假信息租賃汽車質押借款屬於合同詐騙罪。構成合同詐騙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Ⅵ 公司和銀行人員聯合搞假貸款,應該如何舉報,是違規還是違法
如果公司和銀行人員聯合搞假貸款,可以收集證據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地方進行舉報。
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嚴重的則可定義為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6)企業利用虛假信息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詐騙罪法程度定位
1、一般處罰
自然人犯本罪的,沒收財產。
2、情節嚴重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3、情節特別嚴重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Ⅶ 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有什麼後果
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是屬於貸款詐騙罪。
【法律分析】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在主觀要件上,本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至於行為人非法佔有貸款的動機是為了揮霍享受,還是為了轉移隱匿,都不影響本罪的構成。反之,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雖然其在申請貸款時使用了欺騙手段,也不能按犯罪處理,可由銀行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加收貸款利息等辦法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Ⅷ 擔保公司拿虛假資料貸款犯法么
法律分析:擔保公司拿虛假資料貸款可能構成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Ⅸ 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涉嫌構成貸款詐騙罪,根據詐騙數額定罪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9)企業利用虛假信息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了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形成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精神,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參考資料來源:文縣公安局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Ⅹ 提供虛假信息貸款犯法么
1、中介為客戶提供虛假個人信息進行消費貸款肯定是違法的。
2、虛假信息貸消費貸款成功後不還款就屬於詐騙;如果能夠還款就是弄虛作假行為。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如果借款人構成犯罪了,幫助的家屬可能構成同案犯。
還不上有財產就有財產抵債,沒有的話,真的構成刑事責任的話就會多判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