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房時,售樓處,跟我說百分之二十首付就行,我去銀行貸了20年,銀行要我交百分之四十
1、首先肯定是不能改變銀行的制度的,但是你可以想辦法更改收入證明。
2、去開發商收回首付肯定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賣給你的是不想提成賺不到肯定是想各種理由拒絕你,你一定要態度堅定並且告訴他不排斥法律手段,當然如果他的提成很可觀願意幫你解決銀行的問題就更好了。
B. 去買房子,售樓部說可以做高房子價格,可以多貸款,少首付,這樣靠譜不靠譜,會有什麼風險嗎
當然會有風險
如果做高價格,售樓部讓你按照做高的價格付款,你是付還是不付了?
你不付,你就違約了,而且你就算你提出證明了,證明它是做高價格,你相應的就要承擔銀行的法律訴訟
你付的話,你覺得你能接受么?
C. 房貸的首付款是銀行說了算還是開發商說了算為什麼售樓部打電話給我讓我突然把首付補到40%
是銀行說了算,但在你買樓之前,售樓小姐都會說首付只要30%就可以,但真正到你首付辦貸款的時候就不一樣了,首付30%是最低的,但要求很嚴格,就是必須有國家公務員給你做擔保,要是沒有隻能再追加10%的首付了,但也要求有企事業單位的正式員工給你做擔保,如果你首付超過50%的話,就可以不用任何人給你做擔保了,直接辦理貸款就可以了
D. 買房交1萬意向金讓付首付辦貸款 怎麼退
可以主張退還定金。
本來首付貸就是政府嚴令禁止的,所以售樓部存在違規行為,其次從你的表述看,售樓部存在過錯,應該返還定金。
1、如合同有無效或者重大誤解地方,業主可以請求退還定金。但若裝修公司無重大過錯或欺詐行為,定金是不予退還的,詳細情況應根據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予以處理。但根據《合同法》規定,約定的定金不能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超出部分無效。
2、簽訂合同時交納的意向金,稱為「訂金」,只代表一種選擇傾向,訂金大多可以退。但一旦交了定金,則代表消費者已經選擇該企業,作為保證金,一般會成為預付款的一部分。
E. 售樓部沒有提醒購房者要具備那些條件才可以以貸公積金,導致購房者交了首付貸
說句實話,這應該是購房者的問題。因為貸款,這種事情售樓部說了是不算的,具體的是要。咨詢當地的銀行或者是。公積金中心。因為售樓部本身就不是貸款的主體。也沒有具體解答的義務。
F. 買房時首付需要19W,從售樓部貸款10w,售樓員天天牛逼的跟,現在不想買了怎麼辦
1、合同都簽訂了,只能按合同辦事的。
2、沒交首付款前,你是大爺,交過首付就變孫子了。
3、售樓員也是怕這一單生意跑了,你不去辦,售樓的提成也拿不到。
G. 售樓處說交完首付兩個月才可以辦貸款是為什麼
你這種情況可能是開發商需要這筆首期款進行資金回籠走賬目或者做是樓盤和銀行之間有問題沒溝通完。對於開發商來說銀行的貸款下來的越快對開發商越有利,一般來說查完個人徵信交完首付簽完購房合同就應該開始要准備辦理貸款合同了,這個時間多半都會在1個月內,效率高或者跟銀行關系比較硬的開發商兩周甚至一周之內都可以搞定。建議你查清楚開發商資質和是否有五證兩書,尤其是預售證,網上都可以查得到的,不然到時候買到黑房產你就不好解決了
H. 今天去售樓處買房,要用公積金貸款,售樓處說要先付首付,給個收款證然後要等公積金審核完再簽合同
不對,付完首付簽合同,不簽合同走不了公積金貸款
I. 我買房子要貸款,我在售房部的交的首付,然後在售房部的中國銀行業務員辦理貸款手續,在那辦的貸款可信嗎
一般在售樓部的銀行業務員是開發公司或代理公司從銀行請過來的,相對比較可靠。除非這個樓盤是所謂的「空中樓閣」之類的。
你可以問一下此樓盤的開發公司或代理公司當時中國銀行的業務員是從中國銀行哪個分行的個人信貸部請來的,你可以拿身份證前去該中行信貸部查看當時所簽定的貸款條規。
J. 小弟畢業後工作剛剛滿一年准備買房子,到售樓中心置業顧問告訴我,我必須要首付4成才能辦下來貸款,求解
現在好多地方的首付都提高了,四成是正常的,還有,想盡快放款可能還有其他苛刻的要求,比如說賣理財產品或者辦信用卡等等。這是提高存款准備金和存貸款利率的後果。
不過三層首付也是有可能的,比如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及其他一些的銀行特別優質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