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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變相套取貸款

發布時間:2022-05-25 15:40:02

A. 公司和銀行人員聯合搞假貸款,應該如何舉報,是違規還是違法

如果公司和銀行人員聯合搞假貸款,可以收集證據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地方進行舉報。

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嚴重的則可定義為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企業變相套取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詐騙罪法程度定位

1、一般處罰

自然人犯本罪的,沒收財產。

2、情節嚴重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3、情節特別嚴重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B. 企業騙取貸款如何向銀監會舉報

企業騙取銀行貸款,應該向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報案。同時在人行徵信系統輸入騙貸企業信息,納入黑名單管理。向中國銀行業協會、銀監會報送騙貸企業信息,通報所有金融機構,停止為其辦理一切結算、融資等銀行業務,直到借款人將貸款全部歸還。

C. 遼寧:重點整治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用於購房等行為

11月10日,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印發關於《遼寧省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行動方案》(簡稱《行動方案》)的通知。此次整治重點主要包含四個方面:房地產開發領域、房屋買賣領域、住房租賃領域、物業服務領域。集中整治行動自2021年11月開始,持續到2024年12月。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對於房地產開發領域重點整治的內容有:未依法依規取得土地即開工建設;違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的規劃條件、容積率等要求開發建設;未按期動工開發建設或中止開發建設導致住宅項目用地構成閑置土地;
未按合同約定足額繳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實際交付房屋與樣板間或銷售宣傳資料嚴重不一致;未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擅自交付使用。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准建設配套設施。整治對象包括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及涉關各方責任主體。
房屋買賣領域主要整治內容有: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於購房;協助購房人非法逃避房屋交易稅費;協助或者誘導購房人騙取購房資格、騙提或騙貸住房公積金。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歪曲、誤導房地產調控政策,藉助「熱點」事件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等等。
住房租賃領域則重整治:剋扣租金押金;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協議、控制房源、哄抬租金。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未按規定辦理租賃資金監管等情況。
物業服務領域,重點整治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准收取費用;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佔、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准、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指定或限制其他電信運營商進入物業服務區域開展電信業務,限制用戶選擇電信運營商;協助騙取、套取、違規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

D. 倒貸款屬於違法嗎

倒貸款屬於違法。
倒貸款涉嫌違法犯罪,司法解釋為高利轉貸罪。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到貸貸款的一般流程:
1、 企業提出倒貸貸款申請,擔保公司審核通過後,確定放款方式 (委託貸款或短期借款)。
2、 擔保公司與企業、銀行簽訂委託貸款合同(借款合同)和資產 抵押(質押)合同,帳戶資金監管協議;
3、 擔保公司放款給企業;
4、 企業償還原有貸款。
5、 銀行發放第二筆貸款給企業;
6、 企業用第二筆銀行貸款償還擔保公司的委託貸款或短期借款;
7、 擔保公司歸還企業抵押(質押)資產,解凍監管帳戶。
為控制貸款資金的使用,擔保公司與銀行、企業簽定帳戶資金監管協議,並在企業監管帳戶增加擔保公司的財務大、小印,將監管賬戶作為申請企業在本次貸款申請銀行的貸款賬戶。貸款劃入監管賬戶後,申請企業使用該筆資金,必須按照事先約定的資金使用計劃和用途使用劃撥資金,每筆資金劃撥,須經擔保公司依據資金使用計劃審核批准後方能放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E. 利用虛假合同套取貸款怎麼量刑

法律分析:利用虛假合同套取貸款涉嫌貸款詐騙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F. 擔保公司和企業串通套取銀行貸款是什麼行為

還要看其看具體情況。個人覺得如果涉及使用虛假證明文件等就屬於貸款詐騙的違法行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G. 企業間假買賣真借貸套取銀行資金效力如何

企業間假買賣真借貸套取銀行資金是無效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且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H. 通過虛增資產、隱藏負債、提高利潤等手段粉飾報表,「騙取」貸款的企業有哪些

所謂關聯企業,是指存在關聯方交易的企業。由於關聯關系的存在,關聯企業之間、關聯企業的股東之間、關聯企業的債權人之間的關系越來越復雜。關聯企業利用復雜的關聯關系粉飾財務報表,甚至編造虛假財務數據,騙取銀行貸款、操縱股價、抽逃資金等,給相關債權人、投資者帶來損失。有效識別關聯企業財務舞弊手段,是審計人員規避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筆者結合審計實踐,淺析關聯企業存在以下幾種常見的財務舞弊手段:
(一)虛構經濟業務,虛增資產,虛減負債,人為抬高關聯企業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
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大大高於公允價值的價格將商標權、專利、技術及其他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或抵償對上市公司的債務。
外資企業的母公司通過高價向外資企業出售設備、技術、原材料等,虛增了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關聯企業之間進行投資也可以通過上述手段高估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達到虛增資本目的。
另外,關聯企業之間通過相互投資、參股、也使得雙方的資產都出現了虛增,影響了會計報表使用者對企業資本實力和資產規模的正確判斷。
(二)虛構利潤。
通過關聯方交易虛構銷售收入和利潤、粉飾財務報表,是關聯企業常用舞弊手段。主要方式為:1.
在商品或服務購銷環節,關聯公司以較低價格從其母公司或其他關聯方購入原材料、零部件或勞務,又以較高的價格向母公司或其他關聯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勞務,虛增利潤。如,某些公司在上市時,是以其母公司資產通過分立、重組等整合而成,上市後仍與其母公司在供、產、銷及其他服務方面存在密切關系。在上市公司面臨虧損時,母公司通過以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產品,以較低價格向其銷售原材料,從而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收入,調節上市公司利潤;母公司還通過調低上市公司應繳納的費用標准,或承擔上市公司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以達到轉嫁費用、調節利潤的矛目的。有些企業甚至通過虛構根本沒有發生的應收、應付等資產負債業務及收入支出和利潤項目,達到粉飾報表的目的。反過來,有的公司通過反向操作手法,虛減收入和利潤,達到逃稅或轉移資金的目的。2
.通過資產重組,調節利潤和財務狀況。母公司通過以優質資產置換借款企業的不良資產、高價購買其債權、承擔其費用或債務、支付資金佔用費等手段,調控借款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3.
以低息或高息發生資金往來,調節財務費用。4
.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費用或分攤共同費用調節利潤。
(三)以委託經營、受託經營或合作投資方式,虛增關聯企業經營業績。
例如:在關聯公司面臨投資項目周期長、風險大等因素下,如果將某一部分現金轉移給母公司,委託母公司或與母公司合作投資,則將投資風險全部或部分轉嫁到母公司,而將投資收益的回報確定為關聯公司當年的利潤。
(四)採用高於或低於市場價格的方式,進行資產租賃、資產置換和股權置換。
以資產轉讓置換為例,以極低的價格將優質資產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以極低成本獲得了優質資產,而優質資產可帶來豐厚的盈利,這樣可從根本上改變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從而通過不等價交換來操縱利潤。
(五)利用企業破產、清算程序,侵害債權人利益。
例如: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前向關聯方分配、無償轉讓資產;以較低價格向關聯方出售商品或資產;對原本沒有財產擔保的關聯方債務提供擔保;提前清償關聯方債務;放棄對關聯方的債權或怠於行使債權等。無論哪一種形式,都會減少可分配財產,增加債權人的損失。

I. 六部門聯合發文: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變相開展金融業務

我國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租市場快速發展,隨之而來的長租公寓亂象也頻頻發生。

近年來,部分從事轉租經營的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錯配建立資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有的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信貸資金,變相開展金融業務。同時,一些住房租賃企業發生資金鏈斷裂,也嚴重影響了住房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基於此,加強對住房租賃企業的監管,引導住房租賃企業回歸住房租賃服務本源,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等問題,已經引起了主管部門的重視。

4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銀保監會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從業管理、租賃經營、資金監管、消費貸款等七方面入手,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

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變相開展金融業務

《意見》針對從事轉租經營的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明確要求各地加強從業管理的同時,規范住房租賃經營行為,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將經營的房源信息納入所在城市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單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支付房屋權利人的租金原則上不高於收取承租人的租金。

《意見》提出,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設立1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公示。住房租賃企業發布房源信息時,應當同時發布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信息。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3個月的,或單次收取押金超過1個月的,應當將收取的租金、押金納入監管賬戶,並通過監管賬戶向房屋權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還押金等。

《意見》明確,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變相開展金融業務,不得將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相關內容嵌入住房租賃合同,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賃消費貸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金融機構應當嚴格管理住房租賃消費貸款,加強授信審查和用途管理,發放貸款前必須採取有效手段核查借款人身份信息,評估還款能力,核實借款意願,並做好記錄。

合理調控住房租金水平

金融機構發放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應當以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貸款額度不得高於住房租賃合同金額,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的頻率應與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頻率匹配,貸款資金只能劃入借款人賬戶,同時強化貸款資金用途管理,避免資金挪用風險。《通知》指出,對於已實際發放給住房租賃企業的存量住房租賃消費貸款,金融機構應制定妥善處置方案,穩妥化解存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與金融機構共享有「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的住房租賃企業名單,金融機構要對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加強名單式管理,對列入上述名單的企業不得發放貸款。

《意見》還提到,要合理調控住房租金水平。住房租賃市場需求旺盛的大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建立住房租金監測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租賃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信息。積極引導住房租賃雙方合理確定租金,穩定市場預期。發揮住房租賃企業,尤其是大中型住房租賃企業在穩定市場租金水平方面的示範作用。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租金監測,密切關注區域租金異常上漲情況,對於租金上漲過快的,可以採取必要措施穩定租金水平。

「此次政策是長租公寓市場首個系統監管的政策,也成為今年在經營貸管控基礎上,房地產市場迎來的第二個金融市場監管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前述規定直擊長租公寓企業各類違規做法,有助於規范市場經營,同時防範經營方面出現金融風險。

2020年底,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完善長租房政策,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到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提出「大力發展租賃住房,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是今年要抓好的重點工作之一。

作為「十四五」開局之年,住房租賃已經成為房地產行業的關鍵詞之一。政策會逐漸體現出「出實招、見實效」,這也將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的規范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有望迎來長效發展。

J. 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怎麼定義什麼是套取

就是利用虛假業務來獲得銀行貸款或其他方面的信貸資助。
比如說一家公司現在急需一筆資金,但是在正常情況下銀行一般不會給你任何信貸。所以現在這家公司就捏造一份項目合同,提交給銀行,從而獲得銀行的信貸資助,這就是一種套取銀行信用的方法。
套取資金指的是通過虛報項目、投資規模、已完工工程量或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虛報投資完成額,騙取國家建設投資的行為。
簡單舉例說,就是本來沒有這個項目或沒有這么大投資,但單位或個人無中生有,以少報多,通過虛報騙取國家財政資金,用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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