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所得稅怎麼能少繳
增值稅:地方留存50%,入駐園區即可享受 60%-90%財政獎勵;
企業所得稅:地方留存40%,入駐園區即可享受60%-90%財政獎勵。企業通過在稅收窪地成立有限公司就可以節約很大一筆稅金
註:企業當月納稅,財政獎勵下月按時到賬。
如果想解決成本,企業還可以在園區成立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徵收政策,針對一些利潤虛高的企業可通過合理的分包企業的利潤,在園區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可解決企業缺少成本票的問題。
目前可核定的行業為服務行業,核定行業利潤率10%,再按照五級累進制計算個人經營所得稅,稅率根據開票額為0.5%-2.1%,增值稅為1%(截至12月底),附加稅為0.06%,綜合下來在園區核定後稅率在3%左右。
1. 納稅達到50萬以上,上不封頂。
2. 必須在園區當地成立企業,但無需企業人員辦公或實體遷移(如果願意遷移,園區也非常歡迎)。
3. 園區公開獲取途徑少,請通過第三方節稅平台入駐園區。
② 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借款利息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多少可以稅前扣除
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借款利息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 倍,都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但必須要提供正規的發票才可以。
③ 目前企業所得稅的各項扣除標準是多少呀
企業所得稅率是企業應納所得稅額與計稅基數之間的數量關系或者比率,也是衡量一個國家企業所得稅負高低的重要指標,是企業所得稅法的核心。企業所得稅率一般是25%。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一般為20%。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一般為15%。非居民企業對於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均為20%。PE溢價投資類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在40%左右。
此回答由有錢花提供,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信貸平台,度小滿金融將切實把國家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號召落到實處,全面支持小微生產經營,大多數小微業主選擇有錢花,滿足小微經營周轉需求。據悉,度小滿金融的信貸用戶中,有七成是小微企業主。截至目前,度小滿金融攜手數十家金融合作夥伴,累計為小微企業主發放數千億元貸款,資金周轉就找度小滿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④ 2020年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准
按當年業務招待費的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最高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准予扣除。
(1)一般企業
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葯製造、飲料製造(不含酒類)
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煙草企業
不得扣除。
1、財產保險
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2、人身保險
(1)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准予扣除。
(2)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准予扣除。
(3)參加僱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4)其他商業保險: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1、工資薪金
(1)一般規定
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殘疾人工資
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2、職工保險
(1)社保保險費
符合規定范圍和標準的基本社保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2)補充養老保險
不超過工資總額的5%,准予扣除。
(3)其他保險費
特殊工種職工人身安全保險費和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保險費,准予扣除。
3、工會經費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4、教育經費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年度結轉扣除。
5、職工福利費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1、公益性捐贈
(1)一般規定
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扶貧捐贈
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企業通過公益社會組織或者縣及(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准予據實扣除。
(3)防疫捐贈
2020年1月1日起,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
2020年1月1日起,企業直接向承攬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1、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一般企業
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允許扣除;超也扣除限額的部分,不允許扣除。
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而支付給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扣除。
特別提醒: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貫及傭金,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保險企業
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余額的18%(含本數),允許扣除,超出部分允許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一)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
1、非金融企業向 金融企業借款,據實扣除。
2、金融企業同業拆借利息支出,據實扣除。
3、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據實扣除。
(二)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
1、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部分,可以扣除;
2、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部分,不可以扣除;
(三)關聯方之間的借款
企業同時從事金融業務和非金融業務,其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開計算;沒有合理方法分開計算的,一律按其他比例計算準予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1)符合比例且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部分,可以扣除;
(2)符合比例且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部分,不可以扣除;
企業同時從事金融業務和非金融業務,其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開計算;沒有合理方法分開計算的,一律按其他比例計算準予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特別提醒: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⑤ 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對於非金融企業(一般企業)來說,利息支出要區分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還是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
(1)一般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可以據實扣除。
(2)一般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二、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如何確定?
「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是指在貸款期限、貸款金額、貸款擔保以及企業信譽等條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業提供貸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業公布的同期同類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業對某些企業提供的實際貸款利率。
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這就要求企業在按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並進行稅前扣除時,需要提供「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以證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中,應包括在簽訂該借款合同時,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業提供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
這里的金融企業指的是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可以從事貸款業務的企業,包括銀行、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
實務中,企業向信託公司借款的利率是較高的,企業若要按照實際支付的利息扣除,必須提供「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如果不能提供「情況說明」,只能按照人民銀行同期的基準利率進行稅前扣除。
⑥ 借款利息稅前扣除的所得稅處理
企業資金的籌集方式有多種渠道,如向金融機構借款,向非金融機構借款,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款、資金佔用、向個人集資等。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借款利息,不同情況下根據稅法規定應做不同的處理。
向金融企業借款利息的扣除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對企業發生的向金融企業的借款利息支出,可按向金融企業實際支付的利息,在發生年度的當期扣除。所說發生年度,應該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即使當年應付(由於資金緊張等原因)未付的利息,也應當在當年扣除。對非金融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予以稅前扣除,包括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也可以在稅前扣除。
向非金融企業借款利息的扣除
非金融企業向金融機構以外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首先要判定借款期限是多長,然後查找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應當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還要注意的是,金融企業的利率也不一樣,各銀行的浮動利率不一,為了准確掌握,應按照本企業開戶行的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因為各級稅務機關無法掌握各行的利率,只有按本企業開戶行的利率掌握較為合理,也符合新稅法的合理性原則。
但是,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這里應當注意:一是對銀行企業內部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拆借利息可以稅前扣除;二是內部營業機構應當是指同一核算機構的內設機構間的借款,對內部借款結算利息的,企業所得稅前不允許扣除。
⑦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有哪些
你應該看看相關的文件《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節 扣 除
第二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
除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
第二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第三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第三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第三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
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第三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條 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條 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第三十七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並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扣除。
第三十八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第三十九條 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第四十條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條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第四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第四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第四十五條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條 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第四十七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第四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九條 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條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並合理分攤的,准予扣除。
第五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第五十一條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六)項所稱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第五十五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七)項所稱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
⑧ 企業所得稅的扣除項目
企業所得稅扣除項目包括以下幾個:
(1)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①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②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並且不以盈利為目的;
·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盈利組織;
·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③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2)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①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②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③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④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
⑤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復扣除。
⑥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⑦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⑧稅金是指企業發生的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
⑨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企業發生的損失,在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後,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⑩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3)准予扣除項目。
①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