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有哪些公司是做不良資產和債權收購的
一、主要是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東方、長城、信達和華融,當年四大銀行上市剝離的不良資產主要是出售給這四家。
1、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 對應接收中國銀行的不良資產
2、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 對應接收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部分的不良資產
3、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 對應接收中國工商銀行部分的不良資產
4、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 對應接收中國農業銀行的不良資產
5、現在各公司同樣也接收、處置其他金融機構和非對口銀行的不良資產
二、不良資產收購市場的賣方:又稱為不良資產的供給方或提供方,包括銀行、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包括實業企業等)。
其中,來自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主要為來自銀行的不良貸款和來自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各類不良資產,而來自實業企業的不良資產主要為應收賬款。在政策性業務階段和商業化轉型階段,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所收購的不良資產主要來源於銀行類金融機構。
(1)企業收購其他企業不良貸款擴展閱讀:
國有銀行不良資產與政府債務
中國銀行系統特別是國有銀行系統的"壞債"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很高,這似乎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們沒有這方面的准確的數字,只能根據各方面的信息加以估計。
為了最大程度地估計風險,避免低估問題的嚴重性,採用見到的各種估計當中較為嚴重的一種,即估計不良資產占銀行貸款總額的25%。
國有企業負債嚴重,當然首先是因為體制方面的問題。在國有企業、國有銀行、政府幹預這種三位一體的國有經濟體制下,國有經濟這個整體對社會欠下的"壞帳" 總會以各種形式發生(財政補貼、三角債、工資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債券、通貨膨脹,等等,我們這里暫不詳細分析)。
但以銀行壞債這種特殊形式發生,其中一個具體的原因,就是從80年代開始,中國政府逐漸地將國家財政對國有企業的財務責任,轉移到了銀行。
2. 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1、推行信貸資產質量分類
1998年4月中旬,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宣布,將在全國開展金融資產清理,並在此基礎上按國際通行辦法對信貸資產逐漸推行五級分類和考核辦法。很久以來,我國銀行的貸款質量籠統地劃分為正常貸款和不良貸款,這種劃分,不能及進、准確反映企業生產經營變化對貸款風險的影響,新推行的信貸資產質量分類辦法,按實際風險程度,將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種,除能及時、准確地反映金融企業的真實資產外,最大的好處還在於商業銀行可主動防範貸款風險。
2、財政適量注入資金
1998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財政部決定發行2700億元特種國債,所籌集的資本金補撥我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資本金。可以說,這次發行的2700億元特種國債補撥商業銀行資本金後,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達到《商業銀行法》和「巴塞爾協議」規定8%的要求,同時也使他們爭取到了改革機制、完善管理的時間。
3、建立呆賬准備與核銷制度
從今年開始在全國正式實行的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可以更准確地反映資產質量,而根據銀行資產的等級分類可以按不同的比例提取呆帳准備金:正常資產0.5%,關注資產5%,次級資產20%,可疑資產50%,損失資產100%。1993年我國《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實行以來,呆帳准備核銷制度遠遠不能滿足核銷呆帳的要求,所以放寬核銷條件,給予銀行呆帳核銷的主動權,特別是對事實呆帳認定責任後及時進行核銷。
、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998年末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定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繞開「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限制,先後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專門接收並處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貸款(一逾兩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具有政策允許的資金來源渠道,可以發行由財政部擔保的資產管理公司債券籌集資金,也可以通過向國內外商業借款和向金融機構借款籌集資金,還可以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貸款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橫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等領域,體現了國家在金融證券等領域實行嚴格分業管理的今天,賦予資產管理公司「特殊法律地位和專業優勢」,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實現不良資產的處置變現目標。
3. 收購不良貸款資產的意義,對收購者的收益
目前,我國政府實施的債轉股政策,特指把商業銀行的不良信貸資產剝離出來,轉由新成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管理,將商業銀行與企業間的原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持股與被持股關系,由原來企業的還本付息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股分紅。實施債轉股政策,具有「一石三鳥」的功效,有利於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盤活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加快不良資產的回收,增加資產流動性:有利於減輕企業債務負擔及財務費用,促進債權轉股權的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轉虧為盈;有利於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的關系
1.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債權轉股權後。即成為企業的股東,對企業持股或控股,派員參加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參與企業重大決策,但不參與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
2.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進行改制,並認真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重新進行工商注冊登記。
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權,可按有關規定向境內外投資者轉讓,也可由債權轉股權企業依法回購;符合上市條件的企業,可以上市。關系國計民生且國家必須控制的企業,在轉讓或上市時,要保證國家控股。
4. 資產管理公司如何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
一般是以打包的形式處理給資產管理公司的,如: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首的四大國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范圍和額度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超出確定的范圍或者額度收購的,須經國務院專項審批;並應當按照賬面價值收購有關貸款本金和相對應的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在權利方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後,即取得原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各項權利。原借款合同的債務人、擔保人及有關當事人應當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從而保障了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的債權的效力,大大簡化了債權收購的手續,有利於提高收購的效率。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從以下途徑獲取收購資金:第一,劃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部分再貸款;第二,發行金融債券,但要由銀監會會同批財政部審批。 在義務方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范圍和額度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超出確定的范圍或者額度收購的,須經國務院專項審批;並應當按照賬面價值收購有關貸款本金和相對應的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這一方面體現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提高國有銀行信用、防範和化解金融危機。
5. 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的來源有哪些
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具有如下來源:
1、發行金融債券導致的不良貸款;
2、劃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部分再貸款;
3、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的其他來源。
【法律依據】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十四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的資金來源包括:
(一)劃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部分再貸款;
(二)發行金融債券。
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再貸款劃轉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行固定利率,年利率為2.25%。
6.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怎樣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
一般都是以打包的形式處理給資產管理公司的,一個資產包里大概有幾百家公司,有的情況好一些,有的是已經破產的企業,一點兒回收希望都沒有。然後總體做盡職調查,總體做評估。最後給出一個大概的價值,4大資產管理公司給錢之後換取對方銀行的債權憑證和一些相關的檔案,如果有的不良資產已經訴訟,他們還會取得相關的訴訟材料,判決書等。
資產管理公司取得這些債權後,可以自己回收或者轉手賣給其他的買家,從中取得利潤。
自從2008年以後,國家對不良資產清收的監管越來越嚴,法律也越來越嚴格,如果缺少一點兒東西,或者未按規定時間催收都可能導致不良資產顆粒無收,另外,訴訟過程中,即使勝訴得到的錢也不一定真的能達到預期的債務+利息那麼多,法院會酌情宣判,酌情執行,要以經濟發展為大方向,債權人的利益只能做到相對保護。
7. 企業投資咨詢公司可否收購處置經營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
可以收購,從四大行的資產管理公司買不良資產
8. 銀行的不良貸款被收購公司收購後怎麼處理,後期產生的利息該誰還
在銀行有不良貸款記錄,被收購後,所得到的資產先用於歸還銀行貸款,如果有剩餘之後的財產,才可以歸給貸款人;如果不夠歸還銀行貸款的,將有原貸款人繼續承擔貸款還款責任,否則將追究刑事責任
9. 中國除了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外,再有沒有可以收購銀行不良貸款的公司
有的,比如早年的德隆系,4大資產管理公司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特殊產物,專門清理國有資產成立了,任務完成以後,4家公司都開始轉也成正常的金融資產公司了,其他企業也允許參與不良資產的處置了,不在是4大一家獨大了,當初成立他們,是實在不良資產數量大的驚人,根本不可能通過市場,自行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