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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企業貸款競調

發布時間:2022-05-27 20:40:20

① 為什麼要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

(二)盡職調查的種類

1、從盡職調查的內容劃分,可以分為以下種類的盡職調查:

(1)業務(客戶/投資銀行)

(2)財務稅務(會計師)

(3)法律(律師事務所)

(4)其他專業(包括但不限於環境保護、勞動人事、工程等方面)

是否需要特定的其他專業的盡職調查需要視目標公司所處的行業或者客戶的要求而定。比如,如果目標公司為生產型企業,涉及環保問題,則客戶可能需要聘請獨立的環境技術機構做環保盡職調查;而如果目標公司為歷史悠久的大型國有企業,其員工結構復雜、人數眾多並且有復雜的歷史遺留的勞動問題,客戶或許會聘請專業的獨立勞動人事問題專家就勞動人事問題進行獨立調查並提供咨詢。

2、從客戶擬議的交易類型劃分,可以主要分為以下種類的盡職調查:

(1)兼並收購

(2)證券首次公開發行

(3)金融機構貸款

(4)重組、重大資產轉讓等方面

了解擬議交易的類型,有助於律師明確法律盡職調查的方向和范圍。此外,就不同類型的交易,客戶對法律盡職調查的要求也可能不同。

3、從代表客戶類型劃分,可以分為:

(1)投資人對目標公司的盡職調查

(2)目標公司對投資人的盡職調查

當然,對盡職調查也可以有其他類型的分類,比如針對目標公司所處行業的類別而分: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電信運營企業、鋼鐵生產企業、葯品生產企業、金融機構等的盡職調查。

(三)法律盡職調查

法律盡職調查就是律師接受客戶聘請,對目標公司進行法律方面的調查摸底,以幫助客戶了解目標公司設立與存續、股權結構和公司治理、資產和權益的權屬與限制、業務運營、守法合規等方面的法律狀態,發現、分析評估目標公司存在的各方面的法律問題,揭示或提示擬議交易相關的相關法律風險,為客戶判斷擬議交易是否可以繼續進行提供依據,對目標公司存在的相關法律問題向客戶提出解決方案或補救措施,為交易結構、收購價格、先決條件、交割後的義務以及交易各方的其他義務等之確定、商業計劃與交易進程的調整,向客戶提供法律上的依據和支持。

二、法律盡職調查的階段和方式

(一)階段

1、競標階段的盡職調查

有些盡職調查需要在競標階段開展。買方將基於該等盡職調查的結果決定是否做這個交易及交易價格如何。在競標階段,目標公司往往會要求投資人/買方作出一些承諾。比如某外國金融機構人股中國某金融機構的項目,目標公司就明確要求外國金融機構作出排他性的不競爭承諾,否則不會考慮接受其進行投資,這樣投標人在投標書中一定要包含相應的內容。在此情況下,在進行法律盡職調查的時候,律師就要考慮到客戶應當在什麼范圍內作出排他的不競爭承諾。經了解,該中國金融機構的經營范圍非常廣,除商業銀行的一般存貸款、中間業務外,還包括信用卡業務等方面,這樣律師就要考慮目標公司要求該外國金融機構作出的排他性的非競爭承諾到底應當限於哪些方面。如果投資人/買方對其全部經營范圍均作出排他性的非競爭承諾,則承諾范圍過於寬泛,對買方將來在中國進一步的業務擴展以及和中國其他金融機構的合作會有非常大的不利影響。

2、投資意向書/諒解備忘錄簽訂後的盡職調查

更多的盡職調查常見於投資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簽訂後。在這個階段的盡職調查的重點與競標階段盡職調查的重點有所不同。投資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簽訂的時候往往價格已經初步確定,這個階段的法律盡職調查的目標需要重點考慮影響交易價格的因素是否發生變化或改變,應當主要考慮重大資產的權屬是否存在任何瑕疵或其使用有重大不利的限制(只能用於商業而非工業用途;是否屬於被抵押資產;或依照相關產業政策應被淘汰的固定資產);或資產本身因不可抗力而損壞或滅失導致資產價值降低;目標公司所稱的不動產實際上是從其關聯公司租賃取得或無償使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地違反立項批復或未取得政府批准等,以及解決問題的辦法和相關的程序與成本。當然,這個階段的盡職調查還應當注重為客戶提供防範和減低潛在法律風險、解決發現的法律問題的步驟與程序。

3、分階段進行的盡職調查

有的盡職調查是分階段進行的。為節省成本費用或追於時間壓力,最初階段投資人/買家可能僅僅希望對目標公司一定范圍內的情況和事項進行有限的盡職調查,比如限於公司設立和存續的基本情況(股東結構、營業范圍、經營期限、業務許可)、重大資產和合同、有無訴訟/仲裁等,而在確定了在這些方面不存在重大問題,有意進一步洽談有關交易的前提下才決定進行全面、深入的盡職調查。在分階段盡職調查的最初階段,律師可以為客戶確定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提供咨詢意見。

由於客戶進行最初階段的盡職調查的目的是查明其所關心的目標公司的重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問題,在這個階段盡職調查時,律師就必須在有限的時間內抓住最核心和關鍵的問題,並提出建議。在文件提供不全的情況下,應向客戶建議進行更全面的盡職調查。

(二)方式

法律盡職調查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方式:

1、審閱資料室文件

目標公司會將文件資料集中放置於其建立的資料室中供投資人/並購方審查。個別的時候,也有把文件資料發到投資人/並購方或其律師辦公場所的情形。

2、現場調查

投資人/並購方及其中介機構到目標公司做現場盡職調查。目標公司會將文件資料放在專門的資料室,並會應投資人/並購方要求指定相關的聯系人,協調安排補充文件的提供、管理層訪談、負責調查問題的解答和說明的人士,甚至協調安排投資人/並購方與相關政府部門的溝通。

現場調查對律師的法律功底和判斷力的要求很高。很多時候,投資人/並購方並不要求律師寫長篇大論的報告,而是要求律師在第一時間向其匯報其所發現的重大問題,這在競標階段的盡職調查中尤為多見。律師開進目標公司的現場開始審閱文件後,客戶可能每天晚上都會要求所有的中介機構提出問題,這種方式的調查工作的節奏非常快,律師需要盡可能快地找到關鍵或主要問題,在每次會議中都能提出最有價值的觀點。

現場調查之所以最考驗律師的功底,還在於很多時候目標公司不允許投資人/並購方的律師將文件從文件室帶走,甚至在個別調查項目中不允許文件摘抄或審閱。比如,在某個鋼鐵項目的調查中,投資人/並購方需要了解目標公司的主要生產用地的權屬,而目標公司拒絕提供土地管理部門的用地文件,而僅同意將文件的部分內容讀給投資人及其律師。又如,在對金融機構進行的盡職調查中,由於會涉及金融機構的很多問題(如不良資產率等),目標公司往往很不願意提供監管報告。不過,在盡職調查的過程中,文件資料的摘錄固然必要,更重要的是律師對問題的分析與判斷。

基於項目或交易的特點或需要,有的投資人可能僅僅要求其律師對有限范圍內的事項做盡職調查或者首先就其關心的問題展開盡職調查。律師應當在客戶要求的范圍內進行調查工作,如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調查范圍之外事項對擬議交易有重大影響,需要進行調查,律師則應當與客戶及時溝通,在取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該項調查。

三、法律盡職調查的一般范圍和主要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這一部分著重於對目標公司的沿革(即設立、變更以及存續)、股權結構、公司治理、對外投資、目標公司是否取得法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許可、執照,是否符合相關行業監管要求等方面的盡職調查。

(二)公司資產(包括知識產權)情況

這一部分的重點在於查清目標公司資產的權屬狀況,是否存在瑕疵或爭議,是否存在徵用、查封、扣押、擔保或其他第三人的權益,對其使用或處置有無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限制或障礙等,以及有關資產的取得、租賃、轉讓的相關合同、協議或安排的合法性。就不動產而言,還應特別關注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用地取得和規劃、項目建設、竣工驗收和預售、銷售等問題。關於知識產權的法律盡職調查,則除其權屬及權利限制、許可范圍和轉讓限制、權利期限、保密和不競爭義務等問題之外,律師還應關注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合作等方面協議的條款內容。

(三)公司重大合同情況

本部分的法律盡職調查涉及目標公司的重大業務合同(如采購合同、供貨合同、長期供應合同、經銷協議、特許經營協議、倉儲合同、運輸協議、服務合同)、債權債務合同與各類擔保合同、關聯交易合同、重大資產/股權轉讓或處置的合同或安排、不競爭協議、進出口合同、戰略合作協議、合資合同、聯營協議、投資協議、保密協議、工程承包合同、市場分配協議、保險合同等。需要注意的是,處於不同行業領域的企業,其業務合同的類型也是不盡相同的。

(四)勞動管理

律師應審查目標公司各類勞動合同模板(包括臨時及正式員工聘用合同)、員工保密與不競爭合同,與高管簽訂的聘用協議,所有適用的社會保險的投保和繳納是否合規,有無懸而未決的勞動爭議、停工、罷工、因工傷亡、向勞動管理部門的投訴,勞動部門的處罰或整改要求,員工手冊和其他勞動管理制度或規則等。

(五)環境保護

本部分的調查工作應當關注目標公司是否取得環境影。向評價文件及其內容,是否取得有關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污許可證),其環保設施設備是否通過驗收,是否按時、足額繳納排污費,是否存在超標排放和不合要求處置固體廢物的情況等。

(六)稅務

大多數情況下,會計師事務所的稅務部門會負責調查目標公司的稅務問題。法律盡職調查要麼不包括這一部分的內容,要麼僅限於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做稅務登記、相關稅務部門或海關是否發出欠稅通知、欠稅罰單和補繳通知,有關滯納金或罰金是否逾期未繳等。

(七)訴訟/仲裁

在本部分的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應當重點調查目標公司是否在中國境內外有未決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是否有可能引起上述程序的任何重大違法或違約行為,是否有尚未執行完畢的仲裁機構、法院及行政機關所作的裁決、判決、裁定及決定、調解書等。如有,其內容為何;有無達成和解協議、支付協議,其內容為何。

四、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的作用和職責

下文將以並購項目的調查為例。

(一)並購方律師的職責

(1)根據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時間和目標公司的實際情況組織成立法律盡職調查團隊。

(2)了解擬議交易或項目的類型、結構和商業目的,審閱擬議交易各方所簽訂的意向書或諒解備忘錄或其他意向性文件,草擬和發出法律盡職調查文件清單。

(3)認真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就其中缺頁不全部分、尚未提供的文件和文件審查過程中需要進一步核查的內容向目標公司發出補充文件清單及/或問卷。

(4)掌握法律盡職調查工作的節奏,確定應當著重調查的重點問題,有目的地審閱文件。如果規定的盡職調查時間偏緊,文件資料量大,並購方律師需要考慮是否需增加人手,或者優先把發現的重要問題報告客戶,而在之後的合理時間內完成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撰寫。如果目標公司文件提供進程緩慢或過於拖沓,並購方律師則應當及時告知客戶,以便通過客戶向目標公司施壓,相應延長調查時間或促使加快文件提供進程。律師未能把握好盡職調查的節奏,可能會延緩相關各方洽談交易的進程,甚至導致客戶因此而喪失對目標公司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時機,不得已而退出交易。

(5)做必要的文件摘要。在進行盡職調查的過程中,律師的作用並非是抄寫員、記錄員,將所有他看到文件資料、聽到的信息不加選擇地統統抄寫或記錄下來就算完成了調查。倘若如此,這種調查對客戶而言無疑可能造成極大的成本浪費,並且不能有效地協助客戶發現問題的主次,辨明風險的大小,為客戶提供有價值的服務成果,相反會暴露出律師在此方面缺乏經驗。所以說,文件摘要的好壞也是檢驗律師是否有好的判斷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律師在做文件摘要之前應當首先審閱有關文件資料,判斷哪些是重要內容和問題,然後將其記錄或總結下來,而不應當拿到文件就馬上開始盲目地抄錄,忽視了盡職調查應有的作用和目的。當然,律師在這方面的判斷力並不是生來就有和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做項目和交易的過程中不間斷地學習和總結經驗。在下文「如何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將會討論在法律盡職調查過程中如何把握「重要性」原則。

(6)與各方進行及時、有效的溝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與客戶溝通。律師應當與客戶及時溝通,以了解客戶的要求和交易目的,並就目標公司在法律盡職調查方面的配合情況以及律師所發現有有關目標公司的階段性的重大問題向客戶匯報。

與目標公司人員溝通。幫助目標公司人員理解盡職調查清單和問卷的內容,並就文件資料存在的相互矛盾之處或無法相互印證的問題和情況等與其溝通。

與政府部門溝通。就目標公司的項目立項、用地、稅務、設立審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在法律規定並非明確的情況下,與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官員進行溝通往往有助於有關問題的解釋和澄清。

與其他中介機構溝通。在現場盡職調查的進行過程中,常常是幾個中介機構同時在進行調查或其各自的調查工作在時間上有部分重疊,通過彼此交換信息可以印證某些法律問題是否存在,同時避免因向各中介機構提供材料信息的分散或不同而漏掉重要問題或者無法判斷問題的嚴重程度。例如,僅僅審查業務合同條文本身,律師可能無法判斷含有金錢支付義務條款的合同之履行情況,而會計師通過查賬即可發現有關合同項下的付款狀況,有無到期應付未付的款項。又如,目標公司存在欠繳社會保險費或因逾期繳稅被科以罰金的情形,而判斷其欠費嚴重程度或確認是否已繳納罰金也需要與會計師相互溝通,通過彼此交換信息來印證這些問題是否存在。再比如,與獨立進行環境保護問題調查的機構進行溝通,則可以了解到該機構通過實地調查發現了目標公司在某處設有廢物填埋場或存在嚴重的水污染,而這在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資料中卻未予提及或者語焉不詳。這樣,律師就可以為客戶分析由此而引發的環保方面的法律責任問題。

(7)起草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與報告摘要。法律盡職調查完成之後,律師需要將有關工作成果以書面的形式記載下來,撰寫成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和報告摘要向客戶匯報。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對公司基本情況(設立及沿革、股權結構和管理結構、對外投資等方面)、經營許可和合法合規性、各類業務和融資合同/安排、關聯交易、公司資產(動產和不動產、知識產權)、環保、勞動、訴訟仲裁等方面的盡職調查情況的匯總,列出發現的法律問題,但是,這只是報告內容的第一步。由於客戶通常並非法律專業人士,無法對所發現的法律問題所產生的風險進行法律上的評估,因此,律師還應當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做簡單扼要的法律分析,以使客戶了解相關問題的法律後果,提示和分析潛在的法律風險,繼而評估最終其對交易或客戶的影響,並指出有無解決辦法以及相關的成本如何。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動輒幾十頁甚或上百頁,如果需要進行盡職調查的公司有幾十家,且其情況復雜、歷史悠久、涉及各種所有制或企業形式,盡職調查報告的篇幅還會更長。作為並購方的管理層通常沒有時間通讀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因而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就需要將重要或關鍵的法律問題總結和提煉出來,做成報告摘要(也稱重要法律問題清單或概要),以滿足客戶管理層的要求。

(8)與客戶討論所發現的法律問題。在盡職調查的不同階段,律師都有可能需要與客戶討論所發現的重大問題。即便是出具了重大法律問題清單或調查報告,客戶仍可能需要就其中的問題與律師進行討論。
為什麼要對企業進行盡職調查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4/1213/17/20944378_432656995.shtml
(二)目標公司律師的職責

並購項目中,有越來越多的目標公司在法律盡職調查階段開始聘請外部律師協助其配合並購方的盡職調查工作。律師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協助目標公司配合收購方進行的法律盡職調查工作:

(1)保密。在盡職調查過程中,目標公司將向並購方提供形形色色的有關其業務、財務、技術、工程、法律、環保等方面的文件資料和其他信息,而其中很多部分的內容屬於目標公司的商業和技術機密或尚未公開的信息,而並購方完成法律盡職調查並不當然意味著並購交易必然會完成。為了防止屬於目標公司商業技術機密的資料或信息被披露或泄露給其競爭者或者不當公開,目標公司的律師應當要求並購方及其顧問簽署保密協議,對目標公司在盡職調查期間提供的商業技術機密的資料或信息予以保密。

(2)與並購方和/或其律師仔細磋商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和相關文件資料提供、進場調查以及結束盡職調查的時間安排。

(3)根據並購方發出的法律盡職調查清單的要求,協助目標公司收集、整理並購方所要求的相關文件,並記錄向調查方提供的全部法律文件。

(4)在目標公司將文件交付並購方及其律師之前,審查相關文件,核查有無超出已經確定的法律盡職調查范圍的文件資料或信息。需要提請注意的是,目標公司律師不應故意隱瞞或將屬於法律盡職調查范圍的文件資料或信息因其可能對目標公司不利而扣留而不予提供。這樣做將可能給目標公司帶來消極影響,因為如果在法律盡職調查期間目標公司向並購方披露對其不利的信息,而並購方知悉該等資料或信息之後仍然決定完成擬議的交易,則並購方以後將不能以目標公司存在該等瑕疵而主張撤銷擬議的交易。而如果目標公司當時未做相關披露卻被收購方後來發現,則收購方將有權根據該等事件影響的程度情況決定是否完成擬議交易的交割或向目標公司索賠。

(5)協助制定文件資料室的管理規則。建立調查人員出入和資料借閱管理制度,防止集中於資料室的文件資料被擅自拿出、散失和失密,防止與項目/交易以及調查無關人員進入資料室。

(6)協調安排並購方調查人員與目標公司管理層人員的溝通和訪談,管理法律盡職調查進程,防止不必要或未經許可的拖延。

對盡職調查程序管理不善,可能致使並購方懷疑目標公司有意掩蓋問題、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夠誠信、對推進交易的進程缺乏誠意,甚至可能致使並購方因此退出交易。五、法律盡職調查前的准備工作

律師在做法律盡職調查之前,應當做好以下准備工作:了解交易類型和客戶的商業目的和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明確法律盡職調查所處的階段和法律盡職調查的方式。在客戶提供的有關目標公司的背景材料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可以花一些時間上google或網路網搜索目標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設立存續情況、行業背景、特別是行業研究報告,因為行業研究報告往往能夠披露同行業企業通常會存在哪些問題。這樣就能有準備而戰,即使還沒有看法律盡職調查資料庫的文件,也能提出一些問題。另外,律師也可以通過把握公司類型、公司規模、行業特點,對可能涉及的典型性問題作出大致方向性判斷,比如礦業企業,要先了解礦的類型、是禁止開采還是限制開采、獲得采礦許可證要經過哪些程序、礦的儲量(小型/中型/大型的礦分別適用什麼樣的審批層級);如有外資成分,則須研究該種礦的開采是否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資。同時,律師還可通過了解類似規模和業務類型的公司的運營對典型性問題進行初步分析。

六、如何審查目標公司提供的文件

下文以公司文件為例。

(一)如何審查公司基本文件

1、審閱公司基本文件的目的

公司基本文件很重要,有提綱挈領的作用。審閱公司文件的目的(通常也是得出結論的方面)如下:

確定其是否合法設立、依法存續、出資到位;

確定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其設立有效性及存續的因素;

確定其股權結構及可能影響股權結構的因素;

關注某些文件(如章程、股東間協議、委託持股安排等)的特別條款

設置及賦予的特別權利,以及對擬議交易可能的影響;

了解公司所屬行業和經營范圍,以便核實公司是否屬於特種行業,需要取得特殊的營業許可或具備特殊的資質;

整理必要的公司信息以供其他方面的分析。

公司基本信息的整理是很關鍵的,律師需要對文件進行歸納分類,並分清主次,向客戶提供最重要的信息。比如一個集團公司有幾十家子公司,就要區分哪些是最主要的控股/參股公司並將其作為重點,製作一個體現主要控股/參股公司持股情況的框架圖,便於讓客戶在第一時間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股權結構。

初年級律師在審查公司文件時由於經驗不足,怕遺漏掉重要信息,所以於脆照單全收。但應注意,文件的摘要並不等於簡單的照抄,實際上過多的摘抄只會使重點問題不突出。律師在實踐中應當注意學習如何把握擬議交易的核心問題,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有效的摘抄。

另外,初年級律師往往陷於盲目地、機械地摘抄文件的內容,拿到調查文件還沒有通篇審查就開始摘抄,而將法律盡職調查的目的拋在了腦後,忽略了或看不到這些文件中的信息所隱含的重要問題。例如,在股權並購項目中,假如客戶希望控股一家公司,而目標公司情況比較復雜,有許多小股東(包括自然人股東),那麼在審閱章程的時候就要關注其中有關小股東保護的條款,更重要的還要看法律上保護小股東的規定,必要時應把有關法律中所有相關規定在正文中引用或做成附件附在正文之後。此外,如果股權過於分散,擬議交易的達成將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制於小股東的同意,律師應當就此提醒客戶,考慮採取一些可行辦法以減少不確定性。

在法律盡職調查中,律師一定要對一些特別的問題保持高度的敏感,因為這些特別的問題有可能會對交易結構有影響。有的公司文件(如章程、股東間協議、委託持股安排等)常常包含某些特別條款設置及賦予的特別權利。例如,有一個目標公司為鋼鐵企業,該企業是從國有改制為民營企業的,其股權結構相對比較復雜,表面上的自然人股東只有四個人,而這四個人分別代表了幾百個自然人來持有股份(A代表技術人員、B代表管理人員、C、D分別代表其他人員),這種情況在一般的交易中很少碰到,律師應當對這種問題引起警覺,將其作為法律盡職調查的一個重點,要求目標公司提供進一步的文件(包括委託持股協議等)。同時,找出問題後一定要結合交易結構來分析:如果這些背後的股東聯合起來,對控股股東會很不利,而實際上設計這個結構的最初意圖可能就是為了制約控股股東。再比如,某投資者為私募基金,要投資一個公司,目標公司在此前已經引進過另一個財務投資者,此次為第二輪投資。在第一輪投資時就有一整套的風險投資文件(如章程、投資者權利協議等),那麼律師就應當對第一輪投資的文件做最詳盡的摘要,因為這對客戶而言非常重要。此外,目標公司曾經做過項目融資,有一筆10年期的貸款,貸款協議偏向於貸款人,對借款人非常不利,那麼我們就必須把所有的陳述與保證事項都摘出來,因為貸款協議偏向於貸款人,則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范圍肯定很寬(有可能一次沒有支付保險費、一個陳述與保證不真實都會構成違約)。作為後來投資者的律師,一定要了解前一輪交易的性質,並進一步判斷對此次交易會造成何種影響。

在與房地產並購項目有關的盡職調查中,律師對相關問題的敏感性也很重要。比如,律師應當先審查開發商自有物業的建設有沒有發改委頒發的開發項目核准,以及跟開發項目有關的其他許可,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等是否取得。然後應當審查土地使用權以什麼方式獲得;如果是出讓取得,就要看當時是協議出讓還是通過招拍掛的方式來出讓;土地的使用條件為何;是否有土地閑置費問題;土地出讓金有無支付憑證;地方性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房地權屬是否不一致是否有擅自改變土地房屋用途的情形等。而對租賃物業而言,律師除了需要審查房地產權證租賃合同外,還要審查租賃合同的合法性、租賃登記問題、房地產出租人的權利能力問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和優先續租權問題、租賃場所的用途等。

2、審查公司基本文件

眾所周知,一般公司基本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章程、驗資報告、年檢報告、其他設立證照(如組織機構代碼、統計、海關、外匯、財政、稅務登記證照等)、內部規章制度。有些公司的基本文件在任何盡職調查中均不能被忽略,例如公司章程和營業執照。但是,並非所有的公司文件都需要進行摘錄或進行說明,比如組織機構代碼證,除非確實缺少這些文件或其與公司營業執照不一致且公司無法提出合理理由。

特殊公司文件可能包括批准文件、批准證書、發起人協議、出資協議、合資合同、股權轉讓協議、增資協議、股東協議、投資者權利協議、認股權協議、增資、減資、合並、改制批文、招股說明書、短期融資券/可轉債募集說明書等,不同公司形式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的公司文件會有不同。

② 怎麼做盡職調查具體程序是什麼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我們企業請咨詢公司做過項目,我這里有一份那個咨詢公司的盡職調查提綱,你看看有沒有用

咨詢公司盡職調查提綱

一. 公司簡介
1、 公司成立背景及情況介紹;
2、 公司歷史沿革;
3、 公司成立以來股權結構的變化及增資和資產重組情況;
4、 公司成立以來主要發展階段,及每一階段變化發展的原因,
5、 公司成立以來業務發展、生產能力、盈利能力、銷售數量、產品結構的主要變化情況;
6、 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包括投資金額,投資比例,投資性質,投資收益等情況和被投資主要單位情況介紹;
7、 公司員工狀況,包括年齡結構、受教育程度結構、崗位分布結構和技術職稱分布結構;
8、 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
9、 公司歷年股利發放情況和公司現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 公司實施高級管理人員和職工持股計劃情況。

二、公司組織結構
1、 公司現在建立的組織管理結構;
2、 公司章程;
3、 公司董事會的構成,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監事會成員在外兼職情況;
4、 公司股東結構,主要股東情況介紹,包括背景情況、股權比例、主要業務、注冊資本、資產狀況、盈利狀況、經營范圍和法定代表人等;
5、 公司和上述主要股東業務往來情況(如原材料供應、合作研究開發產品、專利技術和知識產權共同使用、銷售代理等)、資金往來情況,有無關聯交易合同規范上述業務和資金往來及交易;
6、 公司主要股東對公司業務發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資金,市場開拓,研究開發、技術投入等;
7、 公司附屬公司(廠)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
8、 控股子公司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內資金河谷業務往來情況;
9、 公司與上述全資附屬公司(廠)、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銷售上、材料供應上、人事上如何統一進行管理;
10、 主要參股公司情況介紹。

三、供應
1、 公司在業務中所需的原材料種類及其他輔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 上述原材料主要供應商的情況,公司有無與有關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若有,請說明合同的主要條款;
3、 請列出各供應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總采購中所佔的比例;
4、 公司主要外協廠商名單及基本情況,外協部件明細,外協模具明細及分布情況,各外協件價格及供貨周期,外協廠商資質認證情況;
5、 公司有無進口原材料,若有,該進口原材料的比重,國家對進口該原材料有無政策上的限制;
6、 公司與原材料供應商交易的結算方式、有無信用交易;
7、 公司對主要能源的消耗情況。

四、業務和產品
1、 公司目前所從事的主要業務及業務描述,各業務在整個業務收入中的重要性;
2、 主要業務所處行業的的該行業背景資料;
3、 該業務的發展前景;
4、 主要業務近年來增長情況,包括銷量、收入、市場份額、銷售價格走勢,各類產品在公司銷售收入及利潤中各自的比重;
5、 公司產品系列,產品零部件構成細分及明細;
6、 公司產品結構,分類介紹公司目前所生產主要產品情況和近年來銷售情況;產品需求狀況;
7、 上述產品的產品質量、技術含量、功能和用途、應用的主要技術、技術性能指標、產品的競爭力等情況;針對的特定消費群體;
8、 公司是否有專利產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護措施;
9、 公司產品使用何種商標進行銷售,上述商標是否為公司注冊獨家使用;
10、 上述產品所獲得的主要獎勵和榮譽稱號;
11、 公司對提高產品質量、提升產品檔次、增強產品競爭力等方面將採取那些措施;
12、 公司新產品開發情況;

五、銷售
1、 簡述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市場開拓及銷售網路的建立歷程;
2、 公司主要客戶有哪些,並介紹主要客戶的有關情況,主要客戶在公司銷售總額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戶的地域分布狀況;
3、 公司產品國內主要銷售地域,銷售管理及銷售網路分布情況;
4、 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比例,外銷主要國家和地區分布結構及比例;
5、 公司是否有長期固定價格銷售合同;
6、 公司擴大銷售的主要措施和營銷手段;
7、 銷售人員的結構情況,包括人數、學歷、工作經驗、分工等;
8、 公司對銷售人員的主要激勵措施;
9、 公司的廣告策略如何,廣告的主要媒體及在每一媒體上廣告費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廣告費用總支出數額及增長情況,廣告費用總支出占公司費用總支出的比例;
10、 請列出公司在國內外市場上主要競爭對手名單及主要競爭對手主要資料,公司和主要競爭對手在國內外市場上各自所佔的市場比例;
11、 公司為消費者提供哪些售後服務,具體怎樣安排;
12、 公司的賒銷期限一般多長,賒銷部分佔銷售總額的比例多大;歷史上是否發生過壞帳,每年實際壞帳金額占應收帳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賒銷客戶的情況及信譽;
13、 公司是否擁有進出口權,若無,公司主要委託那家外貿公司代理,該外貿公司主要情況介紹;
14、 我國加入WTO後,對公司產品有哪些影響;

六、研究與開發
1、 請詳細介紹公司研究所的情況,包括成立的時間,研究開發實力、已經取得的研究開發成果,主要研究設備、研究開發手段、研究開發程序、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結構等情況;
2、 公司技術開發人員的結構,工程師和主要技術開發人員的簡歷;
3、 與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開發機構名單及合作開發情況;合作單位主要情況介紹;
4、 公司目前自主擁有的主要專利技術、自主知識產權、專利情況,包括名稱、用途、應用情況,獲獎情況;
5、 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開發費用及占公司營業收入比例;
6、 公司目前正在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及新產品有哪些;
7、 公司新產品的開發周期,
8、 未來計劃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和新產品;

七、公司主要固定資產和經營設施
1、 公司主要固定資產的構成情況,包括主要設備名稱、原值、凈值、數量、使用及折舊情況、技術先進程度;
2、 按生產經營用途、輔助生產經營用途、非生產經營用途、辦公用途、運輸用途和其他用途分類,固定資產分布情況;
3、 公司所擁有的房屋建築物等物業設施情況,包括建築面積、佔地面積、原值、凈值、折舊情況以及取得方式;
4、 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況,包括名稱、投資計劃、建設周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進展情況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門的許可;
5、 公司目前所擁有的土地的性質、面積、市場價格、取得方式和當時購買價格(租賃價格);

八、公司財務
1、 公司收入、利潤來源及構成;
2、 公司主營業務成本構成情況,公司管理費用構成情況;
3、 公司銷售費用構成情況;
4、 主營業務收入佔中收入事的比例;
5、 公司主要支出的構成情況;
6、 公司前三年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凈資產收益率、毛利率、資產負債比率等財務指標;
7、 公司前三年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8、 對公司未來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響的因素有哪些。
9、 公司目前執行的各種稅率情況;

九、主要債權和債務
1、 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債權,該債權形成的原因;
2、 公司目前主要的銀行貸款,該貸款的金額、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貸款;
3、 公司對關聯人(股東、員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況;
4、 公司對主要股東和其他公司及企業的借款進行擔保及低抵押情況;

十.投資項目
1、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主要情況介紹,包括項目可行性、立項情況、用途、投資總額、計劃開工日期、項目背景資料、投資回收器、財務收益率,達產後每年銷售收入和盈利情況;
2、 投資項目的技術含量,技術先進程度,未來市場發展前景和對整個公司發展的影響;
3、 公司目前已經完成主要投資項目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項目情況介紹。

十一、其他
1、 公司現在所使用技術和生產工藝的先進程度、成熟程度、特點、性能和優勢;
2、 與同行業競爭對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經營優勢、管理優勢、競爭優勢、市場優勢和技術優勢;
3、 公司、公司主要股東和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目前涉及有法律訴訟,如有,對公司影響如何;

十二.行業背景資料
1、 請介紹近年來行業發展的情況;
2、 國家對該行業的有關產業政策,管理措施,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政策變化;
3、 該行業的市場競爭程度,並介紹同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情況,包括年生產能力、年實際產量、年銷售數量、銷售收入、市場分額、在國內市場地位;
4、 國外該行業的發展情況;
5、 國家現行相關政策對該行業的影響;
6、 目前全國市場情況介紹,包括年需求量、年供給量、地域需求分布、地域供給分布、生產企業數量,是否受同類進口產品的競爭。

③ 企業盡職調查包含哪些內容

企業盡職調查主要內容:公司簡介;公司組織結構;供應;業務和產品;銷售;研究與開發;公司主要固定資產和經營設施;公司財務等。盡職調查指在收購過程中收購者對目標公司的資產,經營和財務情況、法律關系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與潛在的風險進行調查。目的是使買方盡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企業盡職調查主要內容
(1)公司簡介:公司成立背景及情況介紹;公司歷史沿革; 公司成立以來股權結構的變化及增資和資產重組情況;公司成立以來主要發展階段,及每一階段變化發展的原因; 公司成立以來業務發展、生產能力、盈利能力、銷售數量、產品結構的主要變化情況;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包括投資金額,投資比例,投資性質,投資收益等情況和被投資主要單位情況介紹;公司員工狀況,包括年齡結構、受教育程度結構、崗位分布結構和技術職稱分布結構;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簡歷;公司歷年股利發放情況和公司現在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實施高級管理人員和職工持股計劃情況。
(2)公司組織結構:公司現在建立的組織管理結構;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的構成,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監事會成員在外兼職情況;公司股東結構,主要股東情況介紹,包括背景情況、股權比例、主要業務、注冊資本、資產狀況、盈利狀況、經營范圍和法定代表人等;公司和上述主要股東業務往來情況(如原材料供應、合作研究開發產品、專利技術和知識產權共同使用、銷售代理等)、資金往來情況,有無關聯交易合同規范上述業務和資金往來及交易;公司主要股東對公司業務發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資金,市場開拓,研究開發、技術投入等;公司附屬公司(廠)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控股子公司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內資金河谷業務往來情況;公司與上述全資附屬公司(廠)、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銷售上、材料供應上、人事上如何統一進行管理;主要參股公司情況介紹。
(3)供應:公司在業務中所需的原材料種類及其他輔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上述原材料主要供應商的情況,公司有無與有關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若有,請說明合同的主要條款;請列出各供應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總采購中所佔的比例;公司主要外協廠商名單及基本情況,外協部件明細,外協模具明細及分布情況,各外協件價格及供貨周期,外協廠商資質認證情況;公司有無進口原材料,若有,該進口原材料的比重,國家對進口該原材料有無政策上的限制;公司與原材料供應商交易的結算方式、有無信用交易;公司對主要能源的消耗情況。
(4)業務和產品:公司目前所從事的主要業務及業務描述,各業務在整個業務收入中的重要性;主要業務所處行業的的該行業背景資料; 該業務的發展前景;主要業務近年來增長情況,包括銷量、收入、市場份額、銷售價格走勢,各類產品在公司銷售收入及利潤中各自的比重;公司產品系列,產品零部件構成細分及明細;公司產品結構,分類介紹公司目前所生產主要產品情況和近年來銷售情況;產品需求狀況;上述產品的產品質量、技術含量、功能和用途、應用的主要技術、技術性能指標、產品的競爭力等情況;針對的特定消費群體;公司是否有專利產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護措施;公司產品使用何種商標進行銷售,上述商標是否為公司注冊獨家使用;上述產品所獲得的主要獎勵和榮譽稱號;公司對提高產品質量、提升產品檔次、增強產品競爭力等方面將採取那些措施;公司新產品開發情況。
(5)銷售: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市場開拓及銷售網路的建立歷程;公司主要客戶有哪些,並介紹主要客戶的有關情況,主要客戶在公司銷售總額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戶的地域分布狀況;公司產品國內主要銷售地域,銷售管理及銷售網路分布情況;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比例,外銷主要國家和地區分布結構及比例;公司是否有長期固定價格銷售合同;公司擴大銷售的主要措施和營銷手段;銷售人員的結構情況,包括人數、學歷、工作經驗、分工等;公司對銷售人員的主要激勵措施;公司的廣告策略如何,廣告的主要媒體及在每一媒體上廣告費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廣告費用總支出數額及增長情況,廣告費用總支出占公司費用總支出的比例;公司在國內外市場上主要競爭對手名單及主要競爭對手主要資料,公司和主要競爭對手在國內外市場上各自所佔的市場比例;公司為消費者提供哪些售後服務,具體怎樣安排;公司的賒銷期限一般多長,賒銷部分佔銷售總額的比例多大;歷史上是否發生過壞賬,每年實際壞賬金額占應收賬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賒銷客戶的情況及信譽;公司是否擁有進出口權,若無,公司主要委託那家外貿公司代理,該外貿公司主要情況介紹;我國加入WTO後,對公司產品有哪些影響。
(6)研究與開發:公司研究所的情況,包括成立的時間,研究開發實力、已經取得的研究開發成果,主要研究設備、研究開發手段、研究開發程序、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結構等情況;公司技術開發人員的結構,工程師和主要技術開發人員的簡歷;與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開發機構名單及合作開發情況;合作單位主要情況介紹;公司目前自主擁有的主要專利技術、自主知識產權、專利情況,包括名稱、用途、應用情況,獲獎情況;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開發費用及占公司營業收入比例;公司目前正在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及新產品有哪些;公司新產品的開發周期;未來計劃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和新產品。
(7)公司主要固定資產和經營設施:公司主要固定資產的構成情況,包括主要設備名稱、原值、凈值、數量、使用及折舊情況、技術先進程度;按生產經營用途、輔助生產經營用途、非生產經營用途、辦公用途、運輸用途和其他用途分類,固定資產分布情況;公司所擁有的房屋建築物等物業設施情況,包括建築面積、佔地面積、原值、凈值、折舊情況以及取得方式;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況,包括名稱、投資計劃、建設周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進展情況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門的許可;公司目前所擁有的土地的性質、面積、市場價格、取得方式和當時購買價格(租賃價格)。
(8)公司財務:公司收入、利潤來源及構成;公司主營業務成本構成情況,公司管理費用構成情況;公司銷售費用構成情況;主營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5、 公司主要支出的構成情況;公司前三年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凈資產收益率、毛利率、資產負債比率等財務指標;公司前三年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對公司未來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響的因素有哪些;公司目前執行的各種稅率情況。
(9)主要債權和債務: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債權,該債權形成的原因;公司目前主要的銀行貸款,該貸款的金額、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貸款;公司對關聯人(股東、員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況;公司對主要股東和其他公司及企業的借款進行擔保及低抵押情況。
(10)投資項目:投資項目的主要情況介紹,包括項目可行性、立項情況、用途、投資總額、計劃開工日期、項目背景資料、投資回收期、財務收益率,達產後每年銷售收入和盈利情況;投資項目的技術含量,技術先進程度,未來市場發展前景和對整個公司發展的影響;公司目前已經完成主要投資項目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資項目情況介紹。
(11)其他:公司現在所使用技術和生產工藝的先進程度、成熟程度、特點、性能和優勢; 與同行業競爭對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經營優勢、管理優勢、競爭優勢、市場優勢和技術優勢;公司、公司主要股東和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目前涉及有法律訴訟,如有,對公司影響如何。
(12)行業背景資料:近年來行業發展的情況;國家對該行業的有關產業政策,管理措施,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政策變化;該行業的市場競爭程度,並介紹同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情況,包括年生產能力、年實際產量、年銷售數量、銷售收入、市場分額、在國內市場地位;國外該行業的發展情況;國家現行相關政策對該行業的影響;目前全國市場情況介紹,包括年需求量、年供給量、地域需求分布、地域供給分布、生產企業數量,是否受同類進口產品的競爭。

④ 企業盡職調查包含什麼

盡職調查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這些方面:

1、管理人員的背景調查

2、市場評估

3、銷售和采購訂單的完成情況

4、環境評估

5、生產運作系統

6、管理信息系統(匯報體系)

7、財務預測的方法及過去預測的准確性

8、銷售量及財務預測的假設前提

9、財務報表、銷售和采購的票據的核實

10、當前的現金、應收應付及債務狀況

11、貸款的可能性

12、資產核查,庫存和設備清單的核實

13、工資福利和退休基金的安排

14、租賃、銷售、采購、僱傭等方面的合約

15、潛在的法律糾紛

(4)對公企業貸款競調擴展閱讀:

盡職調查的目的是使買方盡可能地發現有關他們要購買的股份或資產的全部情況。從買方的角度來說,盡職調查也就是風險管理。對買方和他們的融資者來說,並購本身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諸如,目標公司過去財務賬冊的准確性;並購以後目標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目標公司運營或財務運作分崩離析的任何義務。

因而,買方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買賣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買方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收購活動。

⑤ 企業盡職調查怎麼做

一百個人可以演出一百個哈姆雷特。盡職調查也是,每一個風控調查人員在現場進行工作的時候,都可以有自己的一套東西,重點在於,什麼樣的方式是最適合自己的,能夠讓你收集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並為最終的評估提供支持,那就是好的盡調方式。本文介紹一下企業盡職調查怎麼做,審查哪些清單。
一、審閱債權檔案
1,審閱貸款資料:貸款原因、用途、經營狀況、所投項目、形成不良的原因、被催收過程、還款措施和意願、還款記錄、固定資產投資、應收債權、對外投資、賬戶等、關聯企業(人)或分支機構。
2,審閱主體資料:主體資格、企業性質、經營狀態、經營范圍、股東構成、股權比例、上級單位、實際控制人、歷史名稱變更、公章樣式演變等。,
3,審閱財務資料:股東的出資方式、金額、時間,出資是否完成;驗資賬戶;財務數據(存貨、固定資產、對外投資、長期投資、應收賬款、長短期負債、應付賬款、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
4,審閱其他資料:(1)有否惡意處分、減損、影響財產和抵押物及其價值;(2)之前提供的各種資料是否有重大虛假;(3)有否在債務人分立、合並、改制、重組後新舊企業均不予確認原借貸債務的情形;(4)有否逃避、拒簽債權人的催收資料;(5)有否通過非正常關聯交易抽逃、轉移利潤資產;(6)股東、法定代表人有不正常變更。
二、查閱工商檔案
1,審閱設立材料:(1)債務人的主體資格、股權構成、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員等基礎信息;(2)債務人的出資數額、方式以及出資是否到位等信息;(3)債務人用於注冊的場地的權屬情況、使用性質;(4))其他例如資金來源證明、銀行賬戶、實物出資明細等信息;(5)經營范圍是否有場地(物業)出租等。
2,審閱年檢資料: (1)財務報表;(2)財務人員名稱及變化;(3)分支機構;(4)關聯債務人;(5)應收債權、對外投資項目、銀行賬戶等財產線索。,
3,審閱歇業資料: (1)歇業或吊銷營業執照的時間和原因;(2)有否承擔債權債務的主體;(3)注銷手續是否齊全、合法,有否承責聲明;(4)有否無償接收、調撥債務人財產的情形;(5)債務人解散後有否惡意行為。4,審閱整個檔案及結合其他證據,判斷債務人有否存在:(1)人格混同嫌疑;(2)股東或老闆有否濫用權力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嫌疑。
三、查找關聯企業(人)
風險預警網服務於企業風險發現,基於投資關系、司法涉訴關系、股東關系以及行政處罰類等多類信息,剖析目標企業的關聯信息,發掘標的企業潛在風險;通過監控標的企業的工商變更、裁判文書、關聯企業動態、失信信息等異常情況,提升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對創新業務的覆蓋面,完善全業務、全流程、全口徑風險管理、增強信貸類、非信貸類的全資產管理能力,提高風險管理全覆蓋水平,加強基於大數據和互聯網的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以大數據分析、智能化判斷、精準化管控的新型風險管理方式轉變,實時掌握標的企業風險信息。
四、走訪現場
情形—:債務人不在原址經營
情形二:債務人仍在原址經營
如條件允許,可通過靈活方式繼續核查債務人以下情況:
1,經營情況:(1)債務人是否正常經營;如是則經營什麼業務;近年經營情況及盈利情況;(2)債務人的設備或部分物業是否出租給第三人經營;如有,則了解租期、租金標准、何人收取租金及收取方式;(3)債務人有否承包給第三人經營;如有,則了解期限、承包金標准、何人收取承包金及收取方式;(4)債務人有否重組、改制;(5)債務人對未來發展有何打算。
2,員工情況:(1)債務人員工人數,在崗人數,離、退休人數;(2)員工是否已經安置好;如未,有否安置方案;(3)有無拖欠員工的集資款;(4)有無拖欠員工的社保費用;(5)有無拖欠員工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資產負債情況:(1)大致的負債情況;(2)大致的資產情況;(3)大致的訴訟(被追債)情況。,
3,還款意願:債務人及其上級部門對償還債務的態度及意願。
五、調查訴訟情況
風險預警網收錄海量各級人民法院判決文書、企業/個人案件信息、法院執行信息、稅務信息、行政執法信息、催欠信息等並每日更新。信息完整,內容真實,查詢簡便,實時查詢企業的工商變更、經營異常、開庭公告、裁判文書、失信信息、網貸逾期信息,環保執法信息,股權出質、動產抵押、股權凍結等信息,幫助用戶及時掌握企業異常情況。
1、查明債務人的欠債情況,包括:(1)債權人名稱、金額;(2)有否抵押物、查封物;(3)訴訟或執行的進展等。
2、查明債務人的欠債性質:(⑴)自身之債;(2)擔保之債;(3)民間借貸。

⑥ 信貸人員如何做好貸款的盡職調查工作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根據監管規定和所在機構風險控制的要求,對客戶所在區域的信用環境、所處行業情況以及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擔保物的情況、信用記錄等進行盡職調查、審查和授信後管理。

⑦ 銀行貸款顯示待盡調是什麼意思

借款客戶提出申請以後,銀行將會組織貸款調查人員,對該客戶是否滿足貸款的條件進行詳細的調查,以判斷分析對該客戶是否予以貸款。
銀行盡調是指信貸崗中的盡職調查。也就是銀行在發放貸款過程中,要求做貸款「三查」工作,即「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而盡調就是要求信貸員要做好貸前調查工作,防範風險,確保資金安全。

⑧ 對於企業貸款一般調查哪些內容

企業貸款調查的內容主要有:企業對公對私流水,五證是否齊全,是否有房產等
信用社貸款
農村信用小額貸款是指具有農村戶籍的農戶用種、養殖及其他銷費的貸款,當然買房也可以。
二、在當地信用社建有農戶經濟檔案。所謂農戶經濟檔案就是對當地農戶建位一個經濟上、家庭上、收入上情況的基本情況。進行評份授信後,採取信用的方式發放信用貸款,不需要抵押。
三、發放的貸款中要求提供擔保人的話,是農村信用社信貸員為了更好的防控風險,了解客戶,為了更好的方便收貸等原因。
如擔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區,哪便不可以,當然不符合擔保的條件,從找一個人來擔保就行了。
四。貸款發放條件很多,最好去當地信用社去問問,
如借款人要單獨自戶,要身份證,結婚證(未婚證明等)證明婚姻情況。 貸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資料。其實不用擔保也可以發放的。

⑨ 盡調是什麼意思

盡調的意思:

1、盡調是盡職調查的意思,又稱謹慎性調查。

2、指在收購過程中收購者對目標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經營和財務情況、法律關系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與潛在的風險進行的一系列調查。是企業收購兼並程序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也是收購運作過程中重要的風險防範工具。

3、調查過程中通常利用管理、財務、稅務方面的專業經驗與專家資源,形成獨立觀點,用以評價購並優劣,作為管理層決策支持。調查不僅限於審查歷史的財務狀況,更著重於協助並購方合理地預期未來,也發生於風險投資和企業公開上市前期工作中。

(9)對公企業貸款競調擴展閱讀:

盡職調查一般包括針對一切與該並購有關的事項所進行的調查分析,我們將對其中三大種類進行剖析:

1、戰略盡職調查:評估目標公司的商業模式及業務前景,其中包括判斷市場發展潛力,業務吸引力,以及競爭狀況等商業風險;

2、法律盡職調查:分析合同和其他文件,評估是否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及訴訟案件;

3、財務盡職調查:判斷公司賬目是否一致,評估實際資產和負債狀況及稅務風險。

⑩ 融資盡調就快成功了嗎

融資盡調並不是快成功了的意思。融資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盡調是指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財務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查,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以及基金管理公司中。所以融資盡調也可以指融資仍在發生中,故融資盡調並不是快成功了的意思。
拓展資料:
1.融資詳細解釋:一指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二指礦業權經營的實質是礦業權融資和礦業開發;三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四指貨幣資金的調劑融通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經濟實體之間進行餘缺調劑的有效途徑和手段;五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入(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入;六指資金在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流動,這種流動是雙向互動的過程,既包括資金的融入,也包括資金的融出。七指企業從有關渠道採用一定的方式取得經營所需的資金的活動。
2.融資的方式:
(1)銀行貸款: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5)海外融資:企業可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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