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啥被騙了的錢法院通知確權還要被扣除利息啊
不需要扣除利息。
你的問題,只有純粹的理論上討論的意義,一、在司法實踐中,只要是詐騙的,從來就沒有涉案贓款全部追回的,詐騙犯如果不想揮霍,不想非法佔有,那他又何必詐騙?如果所有的錢款全部都在,事實上,也很難認定其是在詐騙的,二、肯定不算利息。
1、在刑事上,對涉案贓款的認定,從來是不算利息的;,2、當然,法律也規定了一條救濟的途徑: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犯罪分子賠償因其犯罪行為帶來的損失。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2021年7月14日,反詐預警簡訊12381正式上線,首次實現了對潛在涉詐受害用戶進行簡訊實時預警。該系統可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涉案號碼,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自動分析發現潛在受害用戶!如果收到來自12381的簡訊,請保持高度警惕!
Ⅱ 貸款詐騙數額怎樣計算
法律分析:(1)貸款詐騙罪的詐騙數額的認定標准為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
1.詐騙數額僅限現金;
2.詐騙數額不包括利息部分。
(2)犯罪人有返還情節時應當據實扣除返還的數額:行為人有償還貸款行為時,犯罪數額應以行為人實際未過歸還的本金數額為依據認定;行為人償還的貸款利息不能沖抵本金在犯罪數額當中扣除。
1.已經償還的本金不應當計入犯罪數額;
2.已經支付的利息不能從犯罪數額中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Ⅲ 您好 如果我在網上遭遇貸款詐騙 每個月的利息他會不會扣除
如果你不主動匯款給騙子,騙子沒有這個能力扣除你的利息!
【網路反詐騙聯盟團隊】特別提醒:
請警惕網路上發布的各種虛假貸款和辦理大額信用卡信息的騙局!網上各種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類公司發布的所有隻憑身份證就可以貸款或者辦理信 用卡的信息基本都是低級騙局,無論公司是否注冊備案,都不要相信,騙子先騙你簽訂傳真合同,並按捺手印,然後會一步步騙取你交納保險費、支付首月利息、繳納履約費、保證金、擔保費、放款費、公證費、徵信費、抵押金、開卡費等等,還會以你銀行流水不足、查驗你的還款能力或者是驗資為名,要求你將自己賬戶上所有的資金打至騙子的賬戶,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銀行辦理銀行卡並存入一定的現金,然後綁定騙子的手機號碼等低級詐騙手段,殊不知這種手段會騙光你賬戶上所有的錢,如果你不按騙子的要求交納費用,騙子會以你已經和他們簽了合同為名,威脅要把你拉入黑名單、並威脅起訴你違約、賠償巨額違約金等等,這實為低級的詐騙手段和典型詐騙!
請永遠記住,凡是對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費用的,都是絕對的詐騙,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先給其他人匯款、轉賬以及繳納任何費用,以免被騙!更不要相信騙子的任何威脅,由於對方涉嫌詐騙,所以,和騙子簽的合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違約之說,騙子威脅到法院起訴賠償違約金的低級詐騙手段更是純屬無稽之談,無需任何擔心。
所以,特此提醒廣大網友,小額貸款公司是不能跨區放貸的,辦理信用卡請到正規銀行,不要相信網上各種投資、融資擔保公司以及各類小額貸公司發布的此類貸款或者辦卡信息,特別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大城市的這類公司基本都是騙子公司!如果被騙,無論金額大小,都請選擇報警!如此猖狂詐騙,還請各地公安機關大力打擊和整頓!
————————————————————————————————————————
有志於反詐騙的知識豪傑,快來加入【反詐騙聯盟團隊】吧,請點擊下方的【反詐騙聯盟】申請加入,一起答疑助人,讓天下無騙,沒你不行!
Ⅳ 合同詐騙罪利息是否扣除
合同詐騙罪的數額計算是交付的「本金」,不會把利息計算到詐騙數額中;
合同詐騙?還是一般經濟糾紛?很值得仔細考慮,請您注意。
花兒方向異,是自然形成還是鬧別扭?需深入研討。
Ⅳ 因詐騙12萬貸款產生的利息,提供證據可以免息還本金嗎
如果是被詐騙立案的話,貸款的是不用還的。
在貸款被騙的情況下,需要及時保留被騙的證據,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保護自己的權利。
以網路貸款被騙為例,網貸騙局均以低門檻、無抵押、無手續甚至「只用身份證即可貸款」為由吸引受害人關注,然後以貸款需要驗資為由,要求受害人交納各種費用,或騙取受害人銀行賬戶信息竊取錢款。
不僅被騙,犯罪分子還會利用被騙人賬戶洗錢。當被騙人在被騙走錢後,而是又以走流水為由,從其賬上轉資金。騙子利用這種手段主要是為了干擾警方工作,給警方偵破案件製造障礙。所以,辦理貸款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相信所謂的低門檻。
(5)貸款詐騙歸還的利息是否扣除擴展閱讀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亦能成為本罪的主體。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詐騙貸款的犯罪分子串通並為之提供詐騙貸款幫助的,應以貸款詐騙罪的共犯論處。
所謂串通,在本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與詐騙貸款的犯罪分子在實施詐騙前或在詐騙的過程中,相互暗中勾結,共同商量或進行策劃,與詐騙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當內應而為之提供幫助的行為。
如果是以銀行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為主,而採用的行為主要是利用職務之便進行,社會上的其他人員僅是提供幫助的,這時就應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所犯的罪行來定性處理,如是貪污,就應依貪污罪處罰,社會上的其他人員則以貪污罪的共犯論處。
Ⅵ 詐騙公安立案前!先給的利息會算本金扣除嗎
先給的利息應該算本金扣除。因為是詐騙立案,先給的利息不符合規定,應該算本金統一計算,扣除。
Ⅶ 貸款詐騙犯罪數額如何認定
法律分析:(1)貸款詐騙罪的詐騙數額的認定標准為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
A.詐騙數額僅限現金;
B.詐騙數額不包括利息部分。
(2)犯罪人有返還情節時應當據實扣除返還的數額:行為人有償還貸款行為時,犯罪數額應以行為人實際未過歸還的本金數額為依據認定;行為人償還的貸款利息不能沖抵本金在犯罪數額當中扣除。
A.已經償還的本金不應當計入犯罪數額;
B.已經支付的利息不能從犯罪數額中扣除。
(3)犯罪成本不能扣除,均應計入詐騙數額:對於行為人為實施金融詐騙活動而支付的中介費、手續費、回扣等,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均應計入金融詐騙的犯罪數額
(4)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Ⅷ 什麼是貸款詐騙罪如何處罰
摘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Ⅸ 貸款糾紛應當在利息中扣除本金嗎
在訴訟中要對借款時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舉證的,需要提出這一主張的當事人先舉證證明存在借貸法律關系,然後證明約定的本金和利息的數額,再證明實際到手的借款數額,最後需證明數額不一致是由於預先扣除利息而造成的。當事人可提供書證、物證等類型的證據來證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Ⅹ 貸款案件的詐騙數額是怎麼計算的
貸款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