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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關於建築類企業貸款

發布時間:2022-06-02 21:01:09

1. 請問,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對企業貸款嗎記得是不可以的,但怎麼課本說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要交營業稅

人民銀行是監管機構,不負責日常業務,
至於你後面的問題應該是發生不了的吧

2. 中國人民銀行各行業間的不同貸款利率

基準利率一樣,只是執行時各商業銀行執行的上下浮動幅度不一樣。

3. 人行、銀監會對建築行業短期融資用途有何規定

摘要 人行、銀監會對建築行業短期融資用途規定嚴格在制定用途(批復的用途)內使用,不允許挪用。融資方式,即企業融資的渠道。它可以分為兩類: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

4.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單位住房貸款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借款合同條例》及有關政策、法規,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單位住房貸款是以支持住房制度改革、提高住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的,由房地產信貸部向單位發放、專門用於住房的貸款。第三條房地產信貸部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批準的信貸計劃,向符合貸款條件的單位發放住房貸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發放貸款。第二章貸款的種類和用途第四條單位住房貸款分為集資合作建房貸款、房改單位貸款、房管單位貸款、商品住房開發貸款和其他房改貸款五種。第五條集資合作建房貸款是為企事業單位和職工(包括住房合作社)共同集資合作建造住房提供的貸款。第六條房改單位貸款是為進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企事業單位購買或建造住房提供的貸款。第七條房管單位貸款是為房管單位及其附屬企業進行正常生產或經營提供的流動資金貸款。第八條商品住房開發貸款是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住房提供的流動資金貸款。第九條其他房改貸款是為商品住房配套設施建設提供的貸款。第三章貸款的對象和條件第十條單位住房貸款的對象是:
一、住房合作社;
二、進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企事業單位;
三、房管單位及其所屬企業;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第十一條申請單位住房貸款的企事業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有權部門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行政事業單位除外),具有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
二、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制度,按規定及時向房地產信貸部報送有關資料。
三、具有經有權部門批準的購建住房計劃或商品住房及其配套設施開發計劃。
四、申請集資合作建房貸款和房改單位貸款的單位,必須將全部房改資金存入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並設立專項結算帳號。
五、申請流動資金貸款的單位,需要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動資金,並建立了自有流動資金補充制度。
六、申請房管單位貸款的單位,必須在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開立基本結算帳戶。
七、貸款用途正當,確有財產物資保證,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第四章貸款期限和利率第十二條集資合作建房貸款的期限一般為1至3年,最長不超過五年;房改單位貸款的期限為1至3年;房管單位貸款、商品住房開發貸款和其他房改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第十三條集資合作建房貸款的利率可以在同期基本建設投資貸款利率的基礎上適當優惠,其下浮幅度不得超過10%;房改單位貸款的利率按同期基本建設投資貸款利率執行,房管單位貸款、商品住房開發貸款和其他房改貸款的利率按同期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執行。第十四條貸款利息每季結算一次。逾期貸款加息和挪用貸款罰息,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利率調整時,應從國家規定的統一調整貸款利率日起,執行新的貸款利率。第五章貸款的發放與回收第十五條貸款銀行發放集資合作建房貸款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該項合作建房投資額的40%;發放房改單位貸款、商品住房開發貸款和其他房改貸款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該單位購建房投資額或該項目投資額的30%。第十六條借款單位應認真填寫《單位住房借款申請表》,並附貸款條件中要求的材料,以及必要的文件說明。經貸款銀行審核批准後,借貸雙方簽定借款合同。第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各方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合同的現象,按合同中規定的條款處理;若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按《借款合同條例》中有關規定處理。第十八條貸款銀行一般應要求借款單位提供財產抵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銷擔保。實行租賃或承包經營的借款企業,必須辦理財產抵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銷擔保。第十九條借款單位辦理財產抵押手續,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費用由借貸雙方承擔。抵押物必須辦理保險,保險期限不得短於貸款期限,並需明確受益人為銀行。抵押期間保單由貸款銀行保存。保險及保管費用由借款單位承擔。第二十條承擔第三方不可撤銷擔保責任的保證人,必須具有足以償還借款的財產。借款單位不履行合同時,由擔保方連帶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責任。第二十一條貸款銀行應按照合同規定的用款計劃一次或分次將貸款轉入借款單位帳戶。因銀行責任,未按合同規定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給借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5. 建築企業經營貸款有什麼條件

您好,個人經營貸條件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經年檢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 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個人在經營實體的分紅證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個月內的存款、國債、基金等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4. 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經營實體近期經營狀況的銀行結算賬戶明細或完稅憑證等證明資料;
5. 抵押房產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權處分人(包括房產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文件。
6. 貸款採用保證方式的,須提供保證人相關資料;
7.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6. 簡述200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有關部門規定的主要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

根據2007年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精神及《國務院關於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
〔2007〕2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等政策規定,現就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

對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比例達不到35%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商業銀行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對經國土資源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查實具有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貸款;對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其作為貸款的抵押物。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貸款科目發放。

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得跨地區使用。對確需用於異地房地產開發項目並已落實相應風險控制措施的貸款,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前應向監管部門報備。

二、嚴格規范土地儲備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專門用於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的貸款應以抵押貸款方式發放,且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三、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商業銀行應提請借款人按誠實守信原則,在住房貸款合同中如實填寫所貸款項用於購買第幾套住房的相關信息。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後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四、嚴格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管理

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商業用房購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期限不得超過10年,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利率的1.1倍,具體的首付款比例、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對以「商住兩用房」名義申請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5%,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業性用房貸款管理規定執行。

五、加強房地產信貸徵信管理

商業銀行接受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企業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額、貸款期限以及違約情況等。

商業銀行接受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人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號碼、購房套數、貸款金額、貸款期限、房屋抵押狀況以及違約信息等。

六、加強房地產貸款監測和風險防範工作

商業銀行應密切監測房地產價格變化及其對信貸資產質量的影響狀況,切實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積極防範房地產信貸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銀監局應加強轄區內金融機構房地產信貸管理的「窗口指導」,加大對相關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跟蹤房地產信貸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銀行、外商獨資、中外合資商業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分行等)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切實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和國家各項房地產信貸政策規定,抓緊制定或完善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操作細則,並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各政策性銀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不得發放商業性房地產貸款。

請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

銀發〔2007〕452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各國有
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號,以下簡稱《通知》),依據國家住房消費政策和相關規定,現就執行《通知》第三部分「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中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四、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於出具虛假收入證明並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採信其證明。對發生上述情況的借款人和單位,商業銀行應及時向其所在地銀行業協會報告,由銀行業協會負責收集上述信息並予以通報,監管部門列入重點檢查內容。

各商業銀行應根據《通知》及本補充通知精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7. 建築行業貸款用途限制

一、《貸款總則》還對貸款用途作了如下限制:
(1)借款人不得將貸款用於股權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借款人不得利用借款從事證券、期貨等投機活動;
(3)借款人除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資格外,不得利用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借款人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資格的,不得利用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活動;
(4)借款人不得利用貸款取得非法收入。
二、申請貸款時,貸款人需要准備的資料分為以下幾類:
1、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居留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資料;
2、提供穩定收入來源證明:銀行對賬單、勞動合同等;
3、提供穩定的住址證明:如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費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件;
4、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拓展資料;
1、貸款用途定義:借款人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購買材料或必要設備,或用於個人購房、購車、消費等支出而取得的貸款。貸款最終會與某些生產要素相結合。借款人在獲得貸款前,必須確定貸款的目的,並明確目的不是為了糊弄銀行和貸款公司,而是為了讓貸款充分發揮其最大的經濟效益,而不是離開貸款閑置的。個人貸款的目的一般是買房、買車、裝修房子、學習、旅遊、看病等。
2、貸款審計的一個主要環節是對貸款用途進行調查,以確認第一還款來源是否充足和有保障,確保貸款的真實性,掌握借款人交易的真實性、貸款目的、還款意願等。還款能力,從源頭上保證個貸質量,有效防範個貸風險。
3、貸款簡單通俗的理解就是借需要利息的錢。
4、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一定的利率借出貨幣資金並必須償還的一種信貸活動。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貼息、透支等借貸資金。銀行通過放貸和貨幣資金,可以滿足社會對補充資金的需求,擴大再生產,促進經濟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積累。
希望能夠給到你幫助。

8. 中國人民銀行 貸款通則

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貸款通則是為了規范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的該通則。

根據《貸款通則》第一條為了規范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第四條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借貸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貸款人開展貸款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密切協作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實施《貸款通則》的監管機關

(8)人民銀行關於建築類企業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通則》其它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不良貸款的登記:

不良貸款由會計、信貸部門提供數據,由稽核部門負責審核並按規定許可權認定,貸款人應當按季填報不良貸款情況表。在報上級行的同時,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

第三十六條不良貸款的考核:

貸款人的呆賬貸款、呆滯貸款、逾期貸款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貸款人應當對所屬分支機構下達和考核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的有關指標。

第三十七條不良貸款的催收和呆賬貸款的沖銷:

信貸部門負責不良貸款的催收,稽核部門負責對催收情況的檢查。貸款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呆賬准備金,並按照呆賬沖銷的條件和程序沖銷呆賬貸款。

未經國務院批准,貸款人不得豁免貸款。除國務院批准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貸款人豁免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通則

9. 修橋可以為建築企業發放固定資產貸款嗎

如果是自營自用不可以,如果是為社會或者客戶修橋根據你企業的實際財務和資信情況可以發放貸款

10. 人民銀行可以對對企業貸款嗎商業銀行屬於企業嗎

人行是國家機構,是負責制定貨幣政策和監督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是以盈利為目的,一般都是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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