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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未批定金及首付能不能退

發布時間:2022-06-06 04:58:37

A. 房子貸款批不下來,首付可以退嗎

房子貸款批不下來,首付可以退。

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房子貸款注意事項

借款人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約定利率重定價周期。重定價周期最短為1年。利率重定價日,定價基準調整為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利率重定價周期及調整方式應在貸款合同中明確。

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二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

B. 買房子貸款辦不下來首付可以退嗎

貸款辦不下來,首付是可以退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據不同的貸款拒批原因,會覺得首付退款時的責任歸屬。

1.如由於開發商原因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的,那麼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

2.如由於購房者個人原因導致貸款拒批,例如:提供的資料不全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等,那麼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首付款不會完全退還。

3.如因政策原因,或者銀行原因,導致購房者貸款拒批的,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退款。


(2)貸款未批定金及首付能不能退擴展閱讀:

一、交首付前需要了解的事情?

1、注意開發商資質

選房子其實也是在選開發商,所以交首付之前,購房者一定要搞清楚開發商的資質如何,開發商的資質從高到低依次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小編建議大家盡可能的選擇資質較高的開發商,這樣後期交房時間以及服務肯定會更有保障,將來的生活也會更舒適省心。那麼,怎麼辨別呢?可以到網上和工商部門查詢開發商的一切信息。

2、了解退首付的條件

交首付的時候是需要簽購房合同的,那購房者就要注意購房合同中關於退首付款的規定,比如,當購房者的房貸被拒了,無法繼續執行購房合同時,那麼賣方就應該退還首付;又或者當賣方出現延期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就應該有權要求退還首付。總而言之,如果你不想在房貸被拒之後,首付款拿不回的話,那麼在交首付之前,就一定要與賣方協商退首付的標准。

3、別輕信口頭承諾

有些購房者交首付是因為銷售人員在推銷房子的時候給出了一些承諾,銷售人員都是精明的,各種巧言都是隨口就可說出的,尤其是為了哄你買房時的各種口頭承諾。比如,在買房時,為了讓購房者盡快交首付,開發商往往會許下美好的口頭承諾,比如現在買房贈送裝修或者傢具家電,又或者免交一年的物業費。如果你輕信了這些口頭承諾,卻沒有將口頭承諾寫入合同中,那麼開發商就有可能不兌現。

4、注意付款方式

房產交易的過程中,資金安全的問題一定要考慮到,貸款購買一套房子需要的首付款可不少,所以交首付的時候還要注意資金安全的問題,關於房屋買賣合同,大家在進行交易的時候應該對於買賣雙方的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

C. 房貸辦不下來首付能退回嗎

如果在購房合同中約定,貸款辦理不下來可退款,則首付款可要回。 具體要看合同中如何約定的; 在新房交易當中,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如果是二手房交易中,賣方銷售的房屋因瑕疵或抵押查封或共有人有異議等賣方因素導致的貸款不批,則購房者有權要回定金與首付,並可追究賣方責任; 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 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賣方返還首付及定金;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D. 買房貸款沒下來,首付可以退嗎

不可以退的,只可以跟賣方協商退回部分樓款,或者看看雙方合同有沒有註明。不過一般都不會有這種註明的,除非二手房交易。

按揭辦不下來怎麼辦?

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

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首付交了,貸款批不下來可以退房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E. 購房貸款批不下來,首付款可以退嗎

無論哪種原因使得貸款辦不下來,購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

區別僅在於購房者是否需要支付違付約金,按揭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購房時建議最好能和開發商協商,在合同的附加條款中註明免責條款,以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以及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因此,無論是審批未過、放款過慢、額度不足等哪項原因所造成的購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首付都是可以退的。當然,除了因購房者自身提交資料不真實或是信用不良等問題所造成的被拒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支付的,因一方原因未簽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不能訂立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到的購房款本金、利息或者保證金退還給買方。

根據法律規定,首付款屬於購房款的本金。如果沒有最終交易,賣方必須退還本金,這不是定金。這很重要。如果是定金,那麼根據合同規定,開發商不能退還,受法律保護。購房貸款前,必須向開發商提供真實可靠的信用報告。

一般來說,權威部門出具的信用報告是非常可靠的。只有開發商審核信用報告、賬簿、收入證明、流水等,確定貸款沒有問題,購房者的首付款才能簽訂正式合同。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

F. 銀行貸款批不下來,首付還能退嗎

可以退,首付款不是定金,是可以退還的,貸款批不下來就去找售樓部退回首付款就可以了。

G. 買房交了首付貸款沒批下來能退房嗎

不可以,已經簽訂合同了,如果要退房,需要雙方協商解決,按合同約定,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一般貸款沒下來首先得看是哪方的原因,要是是你因為徵信原因而導致貸款下不來,開發商有權力收取你首付款的違約金,餘下款項可以退還,要是銀行或者開發商的原因就可以全額退款,但這個還是要看合同的具體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H. 交了首付,貸款沒下來,首付能退嗎

交了首付,貸款沒下來,首付可以退。
貸款辦不下來,無法支付購房款,購房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首付,但是如果因自身原因不能貸款,一般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比如不退定金,無論是審批未過、放款過慢、額度不足等哪項原因所造成的購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首付都是可以退的。當然,除了因購房者自身提交資料不真實或是信用不良等問題所造成的被拒貸。
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也就是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如果是因為購房者,也就是自己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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