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購房貸款批不下來,首付款可以退嗎
無論哪種原因使得貸款辦不下來,購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
區別僅在於購房者是否需要支付違付約金,按揭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購房時建議最好能和開發商協商,在合同的附加條款中註明免責條款,以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以及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因此,無論是審批未過、放款過慢、額度不足等哪項原因所造成的購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首付都是可以退的。當然,除了因購房者自身提交資料不真實或是信用不良等問題所造成的被拒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支付的,因一方原因未簽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不能訂立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到的購房款本金、利息或者保證金退還給買方。
根據法律規定,首付款屬於購房款的本金。如果沒有最終交易,賣方必須退還本金,這不是定金。這很重要。如果是定金,那麼根據合同規定,開發商不能退還,受法律保護。購房貸款前,必須向開發商提供真實可靠的信用報告。
一般來說,權威部門出具的信用報告是非常可靠的。只有開發商審核信用報告、賬簿、收入證明、流水等,確定貸款沒有問題,購房者的首付款才能簽訂正式合同。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
② 銀行購房貸款不批准,開發商不退首付款怎麼辦
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商、政策發生變動,開發商可以退首付款。如果是購房者自身原因導致的房貸辦不下來,也可以退首付,但是同時需要支付開發商違約金。以下是三種情況的具體說明:
1、是開發商原因導致房貸辦不下來
如果你的房貸辦不下來是開發商造成的(比如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那麼你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定金以及損失的利息。
2、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房貸辦不下來
如果是因房貸政策發生了變化導致你的房貸無法辦理,你可以與開發商協商退房,並要求其退還首付款,若協商不成購房合同上又沒有作明確的規定,你可以起訴並提供相應的證據,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定金。
3、自身原因導致房貸無法辦理
如果是因你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或不真實,亦或是個人信用有「污點」導致房貸無法辦理,也可以申請退房,但這時你需要支付開發商一定的違約金。
一、目前有不少購房者簽訂了購房合同後,因各種原因,銀行貸款始終無法獲批,就會出現退房糾紛。在具體執行中,很多樓盤是開發商統一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所以提醒購房者應盡量在合同中註明,「如果貸款不能辦理,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需返還首付款」。
關於合同違約金,沒有最高限額的規定。但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部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30%,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適當減少損失。
除此之外還要注意:
1、如果是銀行根本就沒有接受貸款申請,由購房者自己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是購房者和銀行已經簽訂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銀行沒有按時放款,則購房者在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銀行主張違約責任。
③ 銀行按揭辦不下來買房首付款退嗎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按揭辦不下來是可以退的,比如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導致銀行不批貸款的情況,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還要支付相應利息損失。
如果是購房者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是信用不好是不給與貸款,那麼購房者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僅拿不到首付還會要求賠償。
提前還貸
提前還貸能不能節約利息支出,就得看是提前幾天。因為銀行的年利率是按360天計算的,而一年卻有365天。
因此,對於是1年期的貸款,你若提前還貸,使貸款的實際天數少了360天,你就能節約利息支出;但若使貸款的實際天數大於360天,你就會很冤枉地多支付利息了。
④ 買房按揭辦不下來能退首付嗎
按揭辦不下來,買房的首付是可以要求退的。如果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或者是由於非購房者的原因導致的貸款辦理不下來,那麼購房者是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的。因為這個時候貸款辦不下來,那麼房屋買賣的合同目的也不能夠實現,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夠繼續履行,那麼當事人是可以請求解除合同的。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就應該把購房者的購房款返還給購房者。如果是由於購房者自身的原因導致貸款不能夠辦理下來,那麼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但是在解除合同之後,需要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給開發商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一條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五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⑤ 房子首付交了但是銀行貸款沒批下來怎麼辦
第一招:補救貸款可以找銀行業務員溝通,了解自己貸款遲遲批不下來的原因。如果問題出在購房者本人的信用、流水、負債等情況,建議增加首付款數額,減少貸款的申請金額,將資料准備齊全後再向銀行申請貸款。第二招:換家銀行不同的銀行對於貸款條件的規定和審核不同,因此如果購房者申請了第一家銀行卻遲遲沒有回饋,不妨換個銀行。第三招:找擔保公司當然一部分購房者確實本身的資質不好,但又特別想買這套房子,這個時候就可以找擔保公司貸款。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到的費用會比直接到銀行貸款費用高。因為擔保公司除了需要借款人支付手續費外,還需要支付擔保費、利息費等費用。第四招:退房如果上述三招你都嘗試過,房貸還是下不來,那就只能找開發商協商退房了。需要明確一點,按揭貸款辦理不下來時可以退房,但要根據原因追究買賣雙方不同的責任。情況一:因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按揭辦不下來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導致銀行不批貸款,購房者完全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利息損失。
⑥ 買二手房,付了定金和首付,貸款辦不下來怎麼辦
如果你再買房子的時候付的定金的首付貸款辦不下來的話,那麼這個定金和首付就會退還給你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