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有貸款可以變更法人嗎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在貸款期間是可以更換法定代表人的,不過法定代表人的更換須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記。法人,或者說法人代表,從法律上講,叫做法定代表人,公司才叫做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換是沒有限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㈡ 有公司貸款能轉讓股權嗎
視情況而定。公司資產獨立,所以公司的貸款並不是股東的貸款,有貸款並不影響股權轉讓,除非貸款合同中有限制公司股東進行股權轉讓條款。公司股東轉讓股權的,應自股權轉讓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1、申報資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原股東會決議。(全體老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主要內容: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的股權份額及股權轉讓價格、受讓者,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利的行使情況等;股權轉讓後公司的股本結構;2、股權轉讓協議書。(轉讓雙方簽署,自然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蓋章)主要內容:協議雙方的名稱(姓名);轉讓股權的份額及其價格;轉讓的股權的交割日期;股權轉讓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生效方式;協議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內容(包括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途徑等)。3、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全體新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蓋章)主要內容:因股東變更涉及到的其他有變動的事項(包括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組織機構人員的變更等)。4、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董事會成員(3至13人),監事會成員(3人以上),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提交董事會決議,選舉董事長,聘任公司總經理;提交監事會決議,選舉監事會主席。不設董事會、監事會的,提交股東會決議,按章程規定委派或選舉產生執行董事(1人)、監事(1至2人),聘任總經理,並應載明對上述人員經審查均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任職資格的意見。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修正案須寫明修改後完整內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5、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由單位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蓋章)。如組織機構有變動,視情況提交《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6、視受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7、視出讓方資格的不同應提交的其他材料。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
【法律依據】
《公司法》。
㈢ 公司有貸款可以換法人么
【法律分析】
可以變更。企業貸款辦理過程中,如果企業法人變更了,需要按照規定辦理相關的手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但如果當初有違法行為,不代表換人後原代表人可以免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議,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決議。
㈣ 公司有貸款是否可以變更法人
法律分析:公司貸款後可以變更法定代表人,不過法定代表人的更換須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記。企業貸款辦理過程中,如果企業法人變更了,需要按照規定辦理相關的手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但如果當初有違法行為,不代表換人後原代表人可以免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