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結婚前男方付首付款,貸款是用女方名字貸款,沒有結婚證,房子算誰的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很大可能性是女方的,畢竟寫她的名字用她的名字貸款面上的證明這是歸女方的可能性大一些
❷ 男方在婚前給女方付首付按揭了一套房,房產證只有女方的名字,如果離婚。房產如何分配,求告知,謝謝!
男方在婚前給你了。付首付,按揭了一套房。房產證只有女方的名字。 這屬於贈與的。如果你發在沒結婚的情況下。不同意,兩個人結婚了。分手了。你鄭宇的房產適當給你經濟補償。如果你兩個結婚後,要我離婚了。房產證已經是女方的名字。男子漢大丈夫!做事兒要三思而後行。即便事情做成了。自己就得負一切責任。所以辦事要慎重考慮。不能一時沖動。
❸ 婚前買房,男方出首付,女方貸款,購房合同寫女方的名字。但是房貸一直是兩人一起還的
這種情況應該是首付歸男方,貸款的錢兩個人個一半,如果首付的錢不是很多,就直接房子每人一半就好,如果有孩子,撫養孩子一方多得。
❹ 婚前協議前買的按揭房,男方出方付的首付,結婚時房產證加了女方名字,請問財產怎麼分割
應該平均分配。因為即使男方是婚前按揭購買的房子,並且男方出了首付,但是,只要加上女方的名字,沒有註明房產的份額,就是已經贈與女方一半房子的產權,婚後夫妻的經濟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自然也有女方的一般財產。所以就應該平均分配房產了。
❺ 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名字貸款,沒有結婚證,房產屬於誰
您好,通常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名字貸款的情況,這套房子屬於女方所有,但女方應當返還首付款。如果雙方領取結婚證的,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❻ 男方付的首付付的貸款就是寫了女方的名字就要分給她一半么沒有領結婚證
沒有領結婚證, 買房子寫女方的名字,房產產權全部歸女生,而不是分給她一半。沒有結婚,購房合同或者房產證名下是女方名字,就屬於女生的婚前財產。
❼ 婚前是女方付的首付並且還的貸款,婚後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女方自己付的首付,而且也是自己還貸款,那麼婚後這套房子的還貸款的這一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其他的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大概是因為現在的女生變聰明了,所以才會想著在婚前給自己買套房子吧。
但男生則不願意了,女生買了房子,房子還跟自己沒有多大關系,結婚以後的她要還房貸,那麼家庭支出他就要多出一點,他自然不願意,如果女方不買房,她的所有收入全都歸這個小家庭,現在卻只有還完貸款剩下的才歸家庭,他自然是不滿意的,所以女孩子多學著點,婚前買套房吧。
❽ 新房男方付的首付還在還貸款,但是寫的女方名字,離婚法院會怎麼判
法官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房屋歸屬於男方或者女方,得房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折價款的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如果男、女雙方有關於該房屋分配方式的財產約定,則該房屋依照約定進行分割。如果沒有約定的,需要房屋的購置時間分類討論:
1.房屋系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購買,登記在女方個人名下
在本情形中,因為房屋系婚前購置,登記在女方個人名下的,一般會視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女方需補償男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如果此時男方想要爭取更多利益的話,可以證明該房屋系為雙方登記結婚而購買,即「有婚意的購房」,以爭取房屋產權。
2.房屋系婚後男方支付首付款購買,登記在女方個人名下
婚後購置的不動產,無論登記在男方個人名下、女方個人名下還是雙方共同名下,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針對夫妻共同財產,法院會參考照顧女方、子女及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分割。
❾ 婚前買房,由男方父母出資付首付,房產證寫女方名字,共同還貸。如果分手後房子歸屬誰
如果雙方沒有結婚,也未產生財產混同,則男方父母出資付首付購買房款,如果男方父母有明確的意思表示,表明該出資系贈與給女方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則該筆款項歸女方個人所有,該房屋系女方個人購買,房產系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男方父母有明確的意思表示,表明該出資系出借給女方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則該筆款項為女方應個人承擔的債務,房屋歸女方個人所有,但女方應當向男方父母返還前述款項。男方承擔的還貸部分,可以要求女方進行返還。
如果雙方沒有結婚,屬於同居關系且財產混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三條 當事人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您可以提起同居析產糾紛。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款,該筆款項依舊如上文所述,會被認定為贈與或借款。但如果雙方共同選房、購房、辦理手續、償還貸款,則該房屋可能視為同居期間雙方共有的財產,如果雙方對於房屋的共有類型沒有明確約定,可能可以主張按照共同共有,平均分割房屋。
如果雙方後續已結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但因為婚前房屋已寫在女方名下,有可能會被認定能夠為已約定贈與給女方。
❿ 婚前男方出首付買房,但以女方名義貸款且產權證只登記女方名字,如果婚沒結成或離婚,財產房產該怎樣分
這種情況有這幾種處理方式:
首先由雙方協商分割,這是最有效的一種方法。如果協商不成的,根據是未婚還是離婚,再採用不同分割標准。
其次,如果是沒有結成婚的,這時房子所有權應該歸女方,因為登記的產權人是女方,且名義貸款人也是女方。但女方應當將首付及利息歸還男方,共同還貸的部分應該按照房產增值比例分割返還男方。
再次,如果是離婚,則該房屬於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房產,應該平分。當然,也可以按照各自實際出資比例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