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請公司破產後銀行貸款還用還嗎
法律分析:還,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銀行貸款是屬於普通的債權,當債務人財產可以清償優先債權後,就需要清償普通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Ⅱ 如果貸款公司破產了,借的錢還需要還嗎
現代社會中,貸款已經成為減緩人們經濟壓力的一個重要渠道,但是有些借款人就為了逃避債務或者真的沒有錢還貸,長期拖著不還貸。最後等到貸款公司倒閉了,借款人就以為不用還貸了,你知道拒絕還貸是正確的做法嗎?
此外,有些情況下貸款公司真的不能向借款人要求還貸。就是這兩種情況,一是借貸進行非法活動,就是貸款人明知道借款人是為了實施賭博、走私、販賣假幣或毒品等犯罪活動而借款的,這份貸款合同是不受法律的保護,還要對雙方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是借款人隱瞞事實的借貸,那麼這份貸款合同是在法律上是自始無效,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借款人貸款用於賭博等非法活動,貸款人不知情的,但是還需要根據以上法律規定來返還本金和利息。
Ⅲ 企業破產貸款法人要償還嗎
企業破產貸款法人不需要償還。公司的債務由公司負責償還,法定代表人沒有償還的責任,對此法律規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東,且存在抽逃出資等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的,則此時法定代表人需要償還公司的貸款。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Ⅳ 企業破產銀行貸款還清了嗎
企業破產清算銀行貸款還還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破產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且清算的全部財產應當按照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優於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優於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優於普通破產債權的順序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Ⅳ 企業破產清算銀行貸款還還嗎
法律分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企業破產後拖欠銀行的貸款是需要清償的,如果銀行貸款有抵押的,用抵押物進行清償,如果沒有擔保的,就是普通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十一條 下列財產不屬於破產財產:
(一)債務人基於倉儲、保管、加工承攬、委託交易、代銷、借用、寄存、租賃等法律關系佔有、使用的他人財產;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質物,但權利人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或者優先償付被擔保債權剩餘的部分除外;
(三)擔保物滅失後產生的保險金、補償金、賠償金等代位物;
(四)依照法律規定存在優先權的財產,但權利人放棄優先受償權或者優先償付特定債權剩餘的部分除外。
Ⅵ 貸款公司倒閉了我欠的錢還需要償還嗎
借款本金、合法范圍內的利息仍然需要償還。
貸款公司按照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將借款本金如數支付至債務人處,那麼雙方的借款協議成立並生效,該協議受法律保護。貸款公司倒閉後,可進行破產清算,清算組將代替小貸公司對借款人提起民事訴訟,索要本息。協議中約定的利息如並未違反法律規定,則借款人需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歸還利息,對於未支付的超過年利率24%的利息,債務人可以請求減免,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也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或折抵本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通知、公告債權人;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五、清理債權、債務;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_《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
Ⅶ 公司破產後還需還銀行貸款嗎
法律分析:公司要是申請破產,一般情況下應該先還銀行貸款,,之後的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才支付工人工資。對於銀行貸款,正常情況下都已由對公司的財產對其設置了抵押,銀行對抵押財產具有優先受償權,這些被抵押財產不屬於破產財產,法院拍賣抵押財產所得也優先支付給具有抵押權的銀行,剩下的財產才屬於破產財產,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分配。當然,如果銀行的貸款沒有抵押的,則屬於普通破產債權,要先付工人工資後才還銀行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Ⅷ 公司破產以後,欠銀行的錢還需要還嗎
《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方案》提出,研究建立個人破產制度,重點解決企業破產產生的自然人連帶責任擔保債務問題。
第三、個人破產制度推出很可能是為了處理「不良資產」鋪路。看到這則消息後,其實好處最大的其實就是金融機構和地方。舉例,對於很多地方來說,地方對於地方國有企業都是具備無限責任的,因為種種原因地方財政不得不對國有企業進行持續輸血,因為什麼?不允許破產。雖然說有公司法規定可以允許企業破產,但是國有企業主動破產的很少。大多數都是進行兼並重組或者資源整合,為什麼這樣?因為所有的地方都害怕受到牽連,畢竟是國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