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計提長期借款利息」會計分錄怎麼寫怎麼理解
一、計提利息是在資產負債表日,而資產負債表日是年末還是半年末,不同的企業情況不同。
分兩筆做會計分錄
1、計得長期借款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2、支付長期借款利息時。企業都是通過銀行劃轉款項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二、長期借款的分類按照付息方式與本金的償還方式可將長期借款分為:
(1)分期付息到期還本長期借款;
(2)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長期借款;
(3)分期償還本息長期借款;
(1)林業企業長期貸款利息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長期根據籌集長期借款的不同用途,分別由不同的受益借款費用可以採取兩種方法處理:
一是於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二是予以資本化。
《國際會計准則23借款費用》中明確借款費用的基準處理方法為:
借款費用應於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一項費用,而不管借款如何使用。作為允許選用的處理方法,也允許那些可直接計入相關資產的購置、建造或生產成本的借款費用資本化(參見固定資產)。
這里的相關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能達到可以使用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支出,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按期借民發生的利息支出,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預提計入在建項目的成本或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Ⅱ 企業借貸的利息支出怎麼做會計分錄
1.利息的分錄應該怎麼做分錄取決於利息的用途。
2.也就是區分利息是計入資產成本還是計入財務費用,也就是利息應該資本化還是費用化。
3.滿足以下條件的利息應該資本化,也就是計入資產:
資產需經過長時期(一般一年以上)的購建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
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
資產購建活動已經實質性開始。
與購建活動相關的支出已經發生。
資本化利息做以下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利息
4不滿足以上資本化條件的計入財務費用,進行費用處理。
費用化利息做以下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Ⅲ 「計提長期借款利息」會計分錄怎麼寫
計提利息是在資產負債表日,而資產負債表日是年末還是半年末,不同的企業情
況不同.
分兩筆做會計分錄
1。計得長期借款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2.支付長期借款利息時。企業都是通過銀行劃轉款項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Ⅳ 利息怎麼做會計分錄短期借款利息和長期借款利息分
1、短期借款利息,按月計提時:
借:財務費用等(本月計提)
貸:應付利息
按季度計算支付時:
借:財務費用等(本月計提、實際支付與上2個月計提的差額)
借:應付利息(上2個月計提)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
2、長期借款利息,可以設置長期借款的「本金」、「應計利息」明細科目:
按月計提時:
借:財務費用等(本月計提)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實際支付本金、利息時:
借:長期借款—本金
借: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
僅供參考
Ⅳ 有關長期借款的會計分錄
有關長期借款的會計分錄是: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本金
按發生的交易費用:
借: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貸:長期借款-溢折價
(二)資產負債表日
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
借: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
貸:應付利息
(三)歸還長期借款本金時:
借:長期借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
(5)林業企業長期貸款利息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
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溢折價)。
(二)資產負債表日
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差異不大的,也可以採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折價和交易費用攤銷金額,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溢折價、交易費用);攤銷的溢價,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歸還長期借款本金時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應轉銷該項長期借款的溢折價和交易費用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溢折價、交易費用);轉銷的溢價余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企業與貸款人進行債務重組
應當比照「應付賬款」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Ⅵ 公司貸款會計分錄,及還利息分錄
如果是金融類企業,那這利息作為營業收入核算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如果單位是非金融企業,那這利息可以直接沖減財務費用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機構自有資金外借,一般通過其他業務收入核算;如果是貸款,可以沖減利息支出,記入財務費用。
1、公司收到銀行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短期借款)
2、公司還貸款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一般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研發無形資產等,
(1)長期借款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應當按以下原則計人有關成本、費用:屬於籌建期間的,計入管理費用;屬於生產經營期間的,如果長期借款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等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資產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利息支出數應當資本化,計入在建工程等相關資產成本;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發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規定不予資本化的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
(2)賬務處理方法為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應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或「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科目。
Ⅶ 長期借款時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長期借款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為了反映企業的各種長期借款,應設置「長期借款」賬戶,用來核算各種長期借款的借入、應計利息、歸還和結欠情況。該賬戶屬於負債類,其貸方登記借入的款項及預計的應付利息。
借方登記還本付息的數額;期末余額在貸方,表示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數額。該賬戶應按貸款單位設置明細賬,並按貸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7)林業企業長期貸款利息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
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溢折價)。
(二)資產負債表日
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差異不大的,也可以採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折價和交易費用攤銷金額,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溢折價、交易費用);攤銷的溢價,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歸還長期借款本金時
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應轉銷該項長期借款的溢折價和交易費用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溢折價、交易費用);轉銷的溢價余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企業與貸款人進行債務重組
Ⅷ 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啊麻煩講詳細點,最好能舉例,謝謝啊
CPA教材中《會計》負債那一章。
取得: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
計息: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長期借款應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長期借款利息的計算
對長期借款利息的計算目前有單利和復利兩種方法。 單利就是只按本金計算利息,其所生成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復計算利息。計算公式為: 借款本利和=本金+本金×利率×期數 復利是指不僅按本金計算利息,對尚未支付的利息也要計算應付利息,俗稱「利滾利」。在西方國家,長期借款利息一般按復利計算。在我國,國內企業的長期借款利息一貫採用單利;外商投資企業、中外合營企業的長期借款利息則一般按復利計算。 例1:某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於19××年初向銀行借入長期借款500000元,借款合同規定:年利率為10%,5年到期,每年計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則: 按單利計算,五年的本利和為: 500000+500000×10%×5=750000(元) 按復利計算,五年的本利和為: 500000×(1+10%)5=805255(元) 實際工作中,企業每年末計算利息如下: 第一年應付利息:500000×10%=50000(元) 第二年應付利息:550000×10%=55000(元) 第三年應付利息:605000×10%=60500(元) 第四年應付利息:665500×10%=66550(元) 第五年應付利息:732050×10%=73205(元) 五年利息之和 305255(元) 第五年末本息合計為500000+305255=805255(元) 第五年末還本付息總額通過查年金終值表計算,結果也是一樣的,即500000×1.61051=805255(元)
Ⅸ 貸款利息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正常經營期間,貸款利息計入財務費用,計提時分錄為:
借: 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歸還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Ⅹ 銀行貸款支付的利息怎麼做會計分錄
銀行貸款支付的利息會計分錄:如果不符合資本化條件,計提的時候,借:財務費用;貸:應付利息。支付的時候:借:應付利息;貸:銀行存款。如果符合資本化條件:計提的時候,借:在建工程等科目;貸:應付利息。支付的時候:借:應付利息;貸:銀行存款。
拓展資料:
一、 貸款利息
1、貸款利息,是指貸款人因為發出貨幣資金而從借款人手中獲得的報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銀行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圍內進行協商。貸款利率高,則借款期限後借款方還款金額提高,反之,則降低。決定貸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
2、 貸款陷阱
貸款付利息,天經地義,但是在辦理貸款前就要先付利息,這又從何而據呢?在網路上四處可見很多「僅憑身份證辦理貸款,當天放款、無抵押,無擔保」等等引人眼球的貸款小廣告。就是這些吸引人的小廣告,讓那些急需資金的人不經意間就「中了套」。
貸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貸款騙子的慣用伎倆。正規的貸款機構是不會要求提前支付費用的。特別要提防異地貸款和所謂的支付貸款利息後放款等方式,這都可能是不正規的貸款。辦理貸款,申貸人關鍵要有自我風險防範意識,有時候多考慮一下,冷靜一點,會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3、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通則》規定:
①貸款利率的確定:貸款人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②貸款利息的計收: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交付利息。貸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逾期貸款按規定計收罰息。
③貸款的貼息:根據國家政策,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部門可以對貸款補貼利息。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④貸款停息、減息和免息: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和免息。貸款人應當根據國務院的決定,按照職責許可權范圍具體辦理停息、減息和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