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規定貸款利息不能超過多少
國家法律規定貸款利息不得超過年化百分之24。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高利貸的標准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為標准,而以是否超過36%為標准,
法律分析:國家法律規定貸款利息不得超過年化百分之24。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高利貸的標准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為標准,而以是否超過36%為標准,也就是說年利率超過36%的屬於高利貸。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民間借貸的利息由雙方約定,但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如果借錢的人不還錢,債權人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的話,只會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判決利息,超出的不判。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❷ 民間借貸訴訟訴訟利息有最高限制么
民間借貸糾紛最高可以約定利息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民間借貸中,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超出四倍部分的利息,屬於高利貸。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❸ 民間借貸幾分利息合法
月利息來說,民間借貸月利息不超過2分,是在合法范圍內的,月利息超過3分,是不合法的。
一,民間借貸利息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也就是LPR的四倍,現在大約是年息15.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就明確規定: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超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即3.85%*4=15.4%的年利率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超出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不還,如果對方起訴,超出法定的利息部分也得不到法院支持。你說的利息3分,應該指的是月利率為3%,也就是年利率36%,這大大超出了年利率15.4%的范圍,也就是說36%-15.4%=20.6%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可以不用還的。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法釋【2020】17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人民法院受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時間(立案時間)
受理時間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案件按照原2015年的民間借貸規定執行。
1、 借款年利率不高於24%的,支持;
2、 借款年利率24%-36%的部分,利息已經支付的,不再返還;未支付的,可不再支付;
3、 借款年利息超過36%的部分,無效。已經支付的,可要求予以返還。
三,2020年8月20日之後新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的規定,借貸合同的成立日期,即出借人實際支付出借款項的日期。
1、 借貸合同成立於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最高利息標准實行分段計算:(1)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期間的利息,按照原2015年的司法解釋計算。(2) 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還之日的利率,不得超過起訴時一年期LPR的四倍。
2、 借貸合同成立於2020年8月20日之後的,最高年利息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LPR的四倍。【注】自2020年8月至今(2021年2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3.85%,四倍為15.4%。
❹ 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息不能超過多少
法律規定的民間借貸利息的利率年利率不得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借款人不需要償還,所以借貸的當事人在約定利率的時候需要注意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❺ 民間借貸不能超過銀行多少倍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息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麼超出的部分將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❻ 國內法律允許的民間借貸的最高利率是多少
最高法發布新規,明確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准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以2020年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24%和36%有較大幅度下降。
拓展資料: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1.第三十條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第三十二條本規定施行後,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適用本規定。
3.借貸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參照原告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確定受保護的利率上限。
4.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進行民間借貸的利息一般不得超過同類貸款在銀行當中利率的4倍,也就是說銀行同類貸款的利息往往決定著相應的民間借貸的利息比例, 而如果對自己當地的銀行貸款利息不了解的可以聯系律師。
二、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注意事項:
1、注意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首先要看對方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要看對方平時為人怎樣,信譽如何,如果借款人有過「有借無還」的「劣跡」,就要堅決拒絕。切莫因礙於面子、聽信花言巧語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終吃大虧的還是自己。
2、應有借款合同或借據借款時,不要顧及人情、關系等因素,一定要讓借款人當面寫清合同或借據,並寫明借款人、借款金額、用途、利率和還款時間等內容,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存。
3、對於比較大的款項,應履行擔保和抵押手續為了保險起見,對於大額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經濟實力的擔保人或擔保單位,必要時還可以讓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抵押,並完善擔保或抵押手續。這樣,借款人萬一出現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可以向保證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償借款。
4、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應合法對於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俗話說,君子聚財,取之有道。在借款時,切莫只看個人私利,把錢借給違法亂紀之人。
5、借款利率應合理合法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同時,利息不得計入本金計算復利,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利滾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復利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借款雙方協商的利率應在合法范圍之內。
6、注意還款期限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2年。」也就是說,借出的款項到了約定還款期後,兩年內受法律保護,超過兩年則不再受法律保護。根據這一規定,債權人可以採取催收或更新借據的方式,維護合法債權。
7、運用法律追討欠款如果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切莫採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的違法行為,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照法律規定,對於事實比較清楚,數額不大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措施。
8、謹防「非法集資」式的民間借貸一些個體企業或業戶利用人們貪圖高利的心理,拋出高利誘餌,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間進行地下非法集資。這類集資經營者不是揮霍過度、無力償還,就是金蟬脫殼、捲款而逃,使債權人血本無歸。這種變質的民間借貸風險最大,應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
❼ 民間借貸利息高於多少屬於高利貸
超過了銀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即視為高利貸。對於屬於高利貸的部份法律是不會保護的,法律只保護沒有超過的部分。
一、超過多少利息算高利貸?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准,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二、民間借貸利息怎麼算?
民間借貸問題,是民間發生較多的糾紛之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計算民間借貸利息時要注意以下三點:
(一)、沒有約定利息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二)、民間借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在這里要注意,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就是說當事人約定的利率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出現糾紛時利息要分兩種情況計算:
1、約定利率超過四倍,但當事人實際沒有按約定的利率支付,或者沒有支付利息,出現糾紛後,法院對超過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四倍以內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
2、約定利率超過四倍,當事人支付以後又起訴要求對超過四倍部分予以返還的,根據法律的規定,當事人雙方約定的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的,該部分合同條款無效,按無效合同的規定,因該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三)、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復利。
三、高利貸合同有效嗎?
對高利借貸,應認定合同無效,並可沒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一定的罰款。
有償的民間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貸時將利息扣除計入本金之內,也不得計算復利,搞利滾利, 否則按照實際借貸額計息或將已收取的復利返還借貸人。合同約定借貸是有償的,但沒有約定利率或約定不明的,依法律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 因此,出借人應當特別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內心意願是訂立有償借款合同,就必須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利息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