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收到利息款如何做會計分錄
銀行收到貸款利息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貸:應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發放貸款、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應收取的利息。
購入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期間確認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確認的利息收入,在「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1)收到銀行返還貸款利息擴展閱讀:
應收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購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的利息。
借記本科目,按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溢折價」科目。
(二)按期計提債券利息時,應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的金額,借記「應收利息」科目。
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同時,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其他綜合收益」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未減值貸款計息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額。
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應攤銷交易費用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貸款——交易費用」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溢折價」科目。
(四)發生的其他應收利息,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取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應採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五)實際收到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2. 以銀行存款歸還貸款利息,怎麼寫會計分錄
1、以銀行存款歸還貸款利息,通過財務費用科目核算;
2、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3、財務費用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籌資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益(有的企業如商品流通企業、保險企業進行單獨核算,不包括在財務費用)、金融機構手續費,企業發生的現金折扣或收到的現金折扣等。
但在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應計入開辦費;為購建或生產滿足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發生的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在「在建工程」、「製造費用」等賬戶核算。
(2)收到銀行返還貸款利息擴展閱讀: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通則》規定:
(一)貸款利率的確定:貸款人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每筆貸款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二)貸款利息的計收: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計息規定,按期計收或交付利息。貸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檔次時,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計收。逾期貸款按規定計收罰息。
(三)貸款的貼息:根據國家政策,為了促進某些產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關部門可以對貸款補貼利息。對有關部門貼息的貸款,承辦銀行應自主審查發放,並根據《貸款通則》有關規定嚴格管理。
(四)貸款停息、減息和免息:除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決定停息、減息、和免息。貸款人應當根據國務院的決定,按照職責許可權范圍具體辦理停息、減息和免息。
3. 銀行收到貸款利息收入應記入什麼會計科目
銀行收到貸款利息收入應該計入存款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4. 銀行收到貸款利息怎麼作會計分錄
銀行收到貸款利息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貸:應收利息
應收利息是指短期債券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這部分應收利息不計入短期債券投資初始投資成本中。但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債券利息,則計入短期債券投資初始投資成本中不需要單獨核算的部分。
5. 歸還銀行貸款利息如何入賬
歸還銀行貸款利息入賬如下:
短期貸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長期貸款利息:
借:財務費用(最後一期利息)
借:應付利息(已計提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
應付利息(Interest payable;Accrued Interest Payable)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應付利息與應計利息的區別:應付利息屬於借款,應計利息屬於企業存款。
6. 收到財政撥的貸款利息,但還完銀行利息後,還有多餘金額剩餘。怎麼做會計分錄
情況一、多餘的資金需要返還給財政:原計入營業外收入的做轉出處理,計入專項應付款或其他應付款。原計入專項應付款的,暫不做賬務處理,返還時做平賬處理。
情況二、多餘的資金不需要返還給財政:計入做營業外收入。
希望幫助到你。
7. 收到銀行利息如何做會計分錄(軟體做賬)
銀行收到貸款利息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貸:應收利息
註:如果是手工做賬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紅字)
企業發生利息收入、匯兌收益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月終,將借方歸集的財務費用全部由「財務費用」科目的貸方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計入當期損益。結轉當期財務費用後,「財務費用」科目期末無余額。
(7)收到銀行返還貸款利息擴展閱讀:
為了反映和監督應收利息的發生和收回情況,應設置"應收利息"科目,該科目屬於資產類科目,其借方登記應收的利息數,貸方登記收回的利息和轉作壞賬的利息,余額在借方,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數。該科目應按應收利息種類設置明細帳。其帳務處理如下:
1、公司購入債券,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公司購入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長期債權投資,已到付息期而應收未收的利息,應於確認投資收益時,按應獲得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3、公司計提長期債券應收利息,借記"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長期債權投資"科目。公司計提短期債券應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收到應收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經確認為壞賬的應收利息,沖銷壞賬准備,借記"壞賬准備"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已確認壞賬並轉銷的應收利息,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壞賬准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8. 剛收到銀行的11.11元的結息交易信息,結息是什麼意思
人民銀行早前發出的《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將從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定將目前個人活期存款結息方法由年結改為季結,並允許金融機構對通知存款、協定存款、定活兩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存款種類的計、結息規則,以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限檔次存款利率上限為原則自行制定。
這意味著,個人儲戶和貸款戶在不同銀行辦理同一種存款或貸款,所得的利息是有差別的。
我國是對利率實行管制的國家,對存貸款利率的結息規則作了統一規定。主要內容包括:
(1)活期存款由按年結息,調整為按季結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付息。
(2)人民幣各項貸款(不含個人住房貸款)的計息結息方式,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
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利率由原來的一年一定,改為由借貸雙方根據商業原則確定,可在合同期間按月、按季、按年調整,也可採用固定利率的確定方式。
利息的計算方法是按你存款的積數計算,比如說你3月15日存入了1000元,3月18日又支取了300元,則該存款到20日的利息積數為1000*3+(1000-300)*3=5100。現在銀行的日利率為萬分之0.1(即1萬塊錢1天1毛錢),上例中的利息應為5100*0.36%/360天=0.05元。
借記卡中活期存款採用積數計息法按季結息,每季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按結息日營業機構的活期執行利率計算的稅後利息(目前已暫停收取利息稅,利息稅稅率為零),並入本金起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