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基金公司向地產公司投資的問題,急問,謝謝!
兩個問題均比較棘手。變通可能恐怕還是有風險,似乎的建議如下:
1、第一個問題你的資金安全性已經由第二個問題鎖定了,如果走銀行不行,建議走合作建房合同合資做,項目方回購股權方式;
2、第二個問題可以簽股權收購方式,完成對地塊控制,約定好過戶方式,但是牽扯到打稅等要談清楚。
目前看來只能如此。
請給分呵~~~
B. 關於委託貸款的一些問題,請高手指點。
目前國家層面上對委託貸款尚無禁止性規定,但有些省國資委出台地方政策規定「省屬企業不得以各種形式向系統外的企業拆借資金」,包括委託貸款也在禁止之列,如江蘇省。不知道你的企業在哪個省,是不是省屬國有企業,建議你咨詢當地國資委。
用委託貸款去購買土地並無什麼政策風險,因為委託貸款的用途是由委託人定的,與銀行信貸政策無關。
C. 保險公司怎樣通過信託公司投資房地產保監會有何法律法規
2009年頒布的新修訂《保險法》第一次將不動產納入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而2010年9月發布的《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詳細指明了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的操作細節。
2009年新《保險法》頒布之前在新修訂《保險法》頒布之前,我國也有部分保險公司進入了不動產領域,不過均是以自有資金購買辦公樓等商業地產的形式進行的。
在2010年9月《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暫行辦法》出台之後,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擁有了具體可操作規則,各家保險公司加快了在不動產領域的投資力度,並在之前項目基礎上探索投資不動產的新模式。
目前保險公司在法律上不需要通過信託公司來投資房地產,但是由於信託公司的投資經驗,所以保險公司會與信託公司合作。形式可以有很多種,委託貸款、債權投資計劃都可以。
D. 企業在銀行貸款的錢能否投資房地產(哪部法律有規定)
法律沒有禁止規定企業在銀行貸款不能用於投資,但銀行有監管職能,對於每一筆放貸銀行有權進行監督使用情況。
E. 委貸資金可以投入到房地產行業嗎
前言:房產行業一直都是比較大熱的方向,很多人都想在房產企業上進行投資,那麼委貸資金可以投入到房地產行業嗎?
三、結語雖然從現在整體的發展局勢來看,信託和委託貸款已經不是成為了主流的趨勢,如果你想要得到更好的發展機遇,那你只能換一條路來走,不過從長遠上來看實踐起來還是比較有難度的。
F. 房地產開發商的融資方式有哪些
有以下融資方式:
1.自有資金:開發商利用企業自有資本金,或通過多種途徑來擴大自有資金基礎。例如關聯公司借款,以此來支持項目開發。通過這種渠道籌措的資金開發商能長期持有,自行支配,靈活使用;必要的自有資金也是國家對開發商設定的硬性「門檻」。121號文件規定,自有資金比例必須超過30%。全國房地產企業的數量多,但有規模和有實力的企業少,隨著投資規模的不斷加大,對自有資金的需求也會變得越來越大,眾多實力不足的中小房地產商將會被排除出局。:
2.預收房款預收房款通常會受到買賣雙方的歡迎,因為對於開發商而言,銷售回籠是最優質、風險最低的融資方式,提前回籠的資金可以用於工程建設,緩解自有資金壓力,還能將部分市場風險轉移給買家;而對於買方而言,由於用少量的資金能獲得較大的預期增值收益,所以只要看好房產前景,就會對預售表現出極大的熱情。121號文件規定,商品房必須在「結構封頂」時才能取得商業銀行的個人購房按揭貸款,而中國目前絕大部分購房者都是貸款買房,沒有住房貸款的支持,房地產開發商很難把房子預售出去,也就很難獲得預收房款。房地產項目從開工建設,辦得「五證」,到「結構封頂」平均需要1年左右時間,這段時間正是資金最為短缺的時間,預收房款的不足,會使自有資金壓力更大,項目開發難以為繼。
3.建設單位墊資:一種是由建築商提供部分工程材料,即「甲供材」;一種是延期支付工程款。據建設部統計,房地產開發拖欠建設工程款約占年度房地產開發資金總量的10%,它解決的資金有限,而且也只是緩解,不能解決根本問題。121號文件對建築施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用途作了嚴格限制,嚴禁建築施工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墊資房地產開發項目。2004年起國家大力清欠農民工工資,繼而引發大力清欠工程款,使得開發商業利用建設單位墊資籌集到的資金會更有限。
4.銀行貸款:在我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對銀行貸款具有高度的依賴性,一直以來銀行貸款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的融資途徑。據保守估計,房地產開發資金中約有50%以上來源於銀行貸款,如果再算上施工企業墊資、延遲供應商材料付款等,至少應有70%。而近年來,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主要是針對銀行信貸方面,:房地產企業資金鏈的驟然緊綳主要也是由於銀根緊縮。銀行之所以肯貸款,也是再三考慮了房地產公司的品牌、項目進展以及未來收益,最終有限度地給予放貸。當前形勢下,銀行信貸,對於我國的房地產企業而言,依舊是首選,它便捷,實際經濟成本較低,財務杠桿作用大,可以通過調整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的負債結構來規避還債壓力大等缺點。但由於銀行貸款門檻被大大抬高,面對資金瓶頸,開發商亟待開拓新的融資渠道。
5.房地產信託:現階段信託產品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信託投資公司直接對房地產項目投資,另一種模式是債權融資。相對銀行貸款而言房地產信託計劃的融資具有降低房地產開發公司整體融資成本、募集資金靈活方便及資金利率可靈活調整等優勢。由於信託制度的特殊性、靈活性以及獨特的財產隔離功能與權益重構功能可以財產權模式、收益權模式以及優先購買權等模式進行金融創新爾後再與銀行貸款充分結合起來就形成了一種新的組合融資模式即信託+銀行。:
6.上市融資:上市融資包括國內上市融資和海外上市融資兩種方式。房地產企業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得巨額資金且籌集到的資金可以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固定的還款期限,因此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具有很大的優勢。商業地產的開發要求資金規模較大投資期限較長上市可以為其提供穩定的資金流保證開發期間的資金需求。從企業規模上看由於上市的門檻比較高,能夠利用其融資的多為規模大、信譽好的大型房地產企業一些急於擴充規模和資金實力的有發展潛力的中型企業還可以考慮買:(借):殼上市進行融資,從而達到增發和配股的要求,實現從證券市場融資的目的。
7.房地產資產證券化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的、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從而使得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由直接的物權擁有轉化為債權擁有的有價證券形式。:資產證券化的有利之處是開發商在吸納了投資基金後,雖然要讓出部分收益,但能夠迅速得到資金,建立良好的資金投入機制,順利啟動項目;它還有助於房地產投資與消費兩方面的實現,依託有價證券作為房地產產權的轉移載體,能吸引更多的資金進入這一領域;:同時,基金價格的變動包含著投資者對基金投資獲利能力的判斷和市場的預期,這種變動有助於集聚房地產購買力和市場價格發現。2005年12月1日起《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正式施行為房貸證券化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據。《管理辦法》就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機構的資格、資本要求和證券化業務規則、風險管理、監督管理與法律責任等方面明確作出了規定,為房地產證券化走向規范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8.聯合開發:聯合開發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營商以合作方式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開發的一種融資方式。這種方式能夠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商業地產開發、商業網點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地產商和經營商實現聯盟合作、統籌協調使雙方獲得穩定的現金流有效地控制經營風險。目前我國對開發商取得貸款的條件有明確規定即房地產開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自有資本金必須在:35%及以上。因此對於中型開發企業來說選擇聯合開發這種方式可以在取得銀行貸款有困難的情況下獲得融資保障避免資金鏈條斷裂。多數商業地產開發商是從住宅開發轉過來的對商業特性和商業規律的把握存在著偏差套用住宅開發的模式開發不能將地產商、投資商、經營者、物業管理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這就會帶來巨大的投資風險。聯合開發可以實現各開發環節的整合和重新定位並且地產商與經營商強強聯合可以通過品牌組合產生經營優勢。開發商和經營商的品牌效應能有效提升商業地產的租售狀況使其在吸引客流、營造商業氣氛上得到保證。
9.開發商貼息貸款: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對商業銀行來講通過委託貸款業務既可以規避政策風險、信貸風險也能獲得可觀的手續費等中間業務收入。對於房地產開發商來講委託貸款業務有利於解決在銷售階段的資金回籠問題實現提前銷售。回籠的資金既可作為銷售利潤歸入自有資金也可直接投入工程建設還能夠更好地解決35%的開發商的自有資金短缺難題使他們更容易得到商業銀行的開發貸款。:同時,商家貼息提供了極具誘惑力的市場營銷題材,:購房者感覺更有保證,也刺激了房產的銷售。開發商還可根據情況,將今後固定每期可收回的購房按揭貸款抵押給銀行,:獲得一定比例的現實貸款,:來解決臨時性資金需求。這種融資是在銷售過程中實現的,安全可靠,但不是所有的開發商都可以嘗試的,因為要投入一筆可觀的鋪底資金並在長時間內分期收回,所以它僅適合那些有實力、有規模的大型房地產企業,而且開發的項目為高利潤、高檔次的精品社區。
10.售後回買及回租:售後回買指開發商將自己所開發的物業,出售或典當給貸款機構,以獲得大量現金,:用於再投資;同時,在今後較長一段時間內以類似分期還貸形式,再將該項物業贖回。這里所稱的貸款機構可以是銀行、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也可以是資金雄厚的實業公司。售後回買不僅使開發商可以獲得高比例的融資,用於連續開發其他項目,還繞過了國家不允許一般性公司之間相互拆借資金的政策禁令,在贖回物業後還能得到產權,:再次銷售。這種融資方式特別適合那些因為手中大量持有長時間內難以銷售出去的存量房產而使資金周轉不暢的開發商,對於盤活資產、啟動再投資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售後回買過程中會發生兩次交易稅費,還要付給貸款機構一筆不小的銷售價差,以作貸款利息,因而資金成本相對較高,在操作前要縝密分析經濟可行性。售後回租指開發商將自己開發的物業出售以後,再租回來自營或委託他人經營。在售後回租過程中,擁有某項物業的開發商可獲利二次:他先出讓了該物業的所有權,使開發資金即時變現回籠,以達到減少資金佔用和獲得銷售利潤的目的;同時,又保留了對該物業的使用權,以在今後的租賃中長期獲得經營收益。:整個操作的關鍵在於後期的經營能否兌現售時承諾的投資回報,也就是經營能否達到預先計劃的盈利水平,為此在銷售之前必須有客觀細致、切實可行的經營計劃,有值得信賴的委託經營機構,否則就有銷售欺詐之嫌。這種方式特別適合開發產品為商用建築的房地產企業融資,如酒店、商場等。
11.海外融資:海外房產基金的進入對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是有益的。一方面可以緩解國內房地產業對銀行信貸的過度依賴,有助於房地產市場的持續發展;另一方面,融資方式的多樣化,也可以起到分散金融系統風險的作用。但由於目前我國尚未頒布房地產投資基金的法律法規,海外地產基金在中國投資還存在諸多風險,國外房地產投資基金對開發項目的本身要求很高,投入項目後在運作過程中要求規范而透明,而國內一些房產企業運作不規范,所以海外房產基金在中國的發展還存在著一些障礙。
12.融資租賃: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地產融資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選定或通過出租人選定房屋後由出租人向房地產銷售一方購買該房屋並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通過收取租金獲得收益在存款利率不斷下降的情況下出租人更願意以這種無風險的方式獲得比利息更高的回報。房地產融資租賃與銀行貸款相比,具有更簡單,快捷的優勢。盡管租賃的租金相對較高,但與銀行借款相比,申請過程更簡單快捷,另外,租賃條款還可以根據承租人的現金流量需要加以安排,還款方式更具有靈活性,以上特點更有利於房地產企業的健康、持續的發展。
13.非上市增資擴股:——:私募股權融資::受美國次級貸款引起的全球股災和經濟衰退的影響,2008年3月20日恆大地產在香港全球公開發售(IPO)未獲一家機構認購而被迫放棄,顯示了國際資本市場的十足寒意。在這種情況下,恆大地產選擇了非上市增資擴股,其中,香港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主席鄭裕彤投資入股1.5億美元,占公司股份3.9%;中東某國家投資局投資1.46億美元,占公司股份3.8%;德意志銀行、美林銀行等其他5家機構投資入股2.1億美元。
14.夾層融資:夾層融資是一種介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產品在房地產領域常常是對不同債權和股權的組合處於公司資本結構的中層具有靈活性高、門檻低的優勢。近年來歐美的抵押貸款渠道變窄房地產開發商融資的:15%:至:0%:,是靠夾層融資來補足的。:對於房地產商來說可以根據募集資金的特殊要求進行調整股權進去後還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資金回報的要求適中;:對於項目要求較低不要求「:四證」齊全投資方對控制權的要求較低。對夾層融資的提供者而言還款方式靈活投資風險比股權小;:退出的確定性較大比傳統的私有股權投資更具流動性。
15.債券融資:由於地產項目具有資金量大、風險高以及流動性差等特點再加上我國的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是十分完善,屢屢出現企業債券無法按期償還的案例,因此國家對房地產債券的發行始終控製得比較嚴格。監管部門為規范債券市場,採取了嚴格債券審批程序、尤其是嚴控房地產項目債券審批的措施。諸如此類的約束使得我國房地產發債融資的門檻較高而不易進入且發行成本較高對於一些民營企業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融資方式。
16.項目融資:所謂項目融資,指以項目的資產、收益作抵押來融資。這種方式具有一次性融資金額大、項目建設期和回收期長、風險分擔等特點因此對於大型的商業房地產項目可以考慮採用項目融資的方式來實現融資目標和風險屏蔽的作用。
G. 委託貸款是指什麼
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
一,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我們舉個例子來理解一下:公司甲向要向公司乙借款,但由於已沒有貸款資質,所以已只有兩條路向甲發放貸款,第一種是通過代墊款項、資金佔用、資金往來等「模糊化」的處理方式實際發生借貸業務,法院也是支持的但無法根據「合同法」明確此筆業務為借貸責任,第二種就是通過銀行或有牌照金融機構做委託貸款。那麼委託貸款具體有什麼好處呢。
二、1、安全銀行會把控整個借款的合規性。有抵押物時,通常是抵押給委託人(也就是銀行),由銀行進行抵押物的監管,若日後出了壞賬,在抵押物處置上也較為方便。
2,信用管理更規范銀行可以查徵信、報徵信,對借款人的信用管理更有威懾力。
3、是在稅務申報上可以抵扣銀行的委託貸款可以貸款的實際利率進行稅務的申報,而企業非金融機構間的借款,通常是按照同檔期的銀行貸款基準利率進行申報,稅務上無法得到相應的優惠。
4、是委託貸款的審批上,銀行較好通過尤其適合房地產等高杠桿、資金成本較高的行業。現在委託貸款非常有利,因為國家出台了相關政策進行支持。
三,《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對委託貸款資金來源做出了明確規定,可以防止信貸資金空轉,引導信貸資金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總的來說,委託貸款擴大了貸款額度,方便讓更多個人和企業順利獲貸,當下的融資環境處於較為寬松的狀態,是貸款的好時機。
H. 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對p2p有何影響是機遇還是挑戰
規范內容及影響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主要從來源、投向等方面明確了委託貸款的管理。
規定商業銀行應嚴禁接受五類資金發放委託貸款:一是國家規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類專項基金;二是銀行授信資金;三是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四是籌集的他人資金;五是無法證明來源的資金。
資金投向不得為以下四方面:一是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和項目;二是從事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理財產品、股本權益等投資;三是作為注冊資本金、注冊驗資或增資擴股;四是國家明確規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同時規定銀行原則上不得向有委託貸款余額的委託人新增授信。
此次意見稿明確了商業銀行在委託貸款業務的中介角色,強調商業銀行在委託貸款業務中不得承擔信用風險;限制和規范了資金來源及貸款投向,避免委託貸款脫離實體經濟空轉。影響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直接影響體現在委託貸款規模將出現下降,尤其是之前委託貸款佔比較重的股份制商業銀行,表外的融資規模受到限制。
其次,監管加強,防止借委託貸款規避政策監管,降低商業銀行系統性風險。我國禁止企業間的直接借貸行為,因此企業間借貸通過銀行以委託貸款形式發放。通過此次規范加強了授信余額審查,強調委託貸款業務的信用中介定位,回歸業務本質。
第三,明確委託貸款資金投向限制,防止信貸資金進入股市等資本市場,基本切斷了資金藉助委託貸款進入資本市場的通道,避免了資金脫實向虛。
規范委託貸款對P2P網貸的影響
對於P2P網貸行業的影響有利有弊:
利在於規范委託貸款有助於社會融資成本降低,借款端利率可能出現下降,業務規模有望擴大。規范委託貸款,完善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減少資金在金融體系內空轉及其產生的通道費用,降低了社會融資成本;避免委託貸款資金流向資本市場,有助於引導資金進入實體經濟,加大對於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有助於貨幣政策適度寬松政策的進一步深化,借款端利率將可能下降;此外,委託貸款業務的規范也給P2P網貸借款端體量擴大帶來了機遇,將有較大的資金缺口尋求新的融資渠道。
另一方面,負面影響主要體現在兩點:
首先,房地產等行業信貸收緊引起的風險傳導。近年來,以地方政府和房地產為最終投向的非標業務得到了大發展,非標業務普遍採用的通道包括信託公司、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其中,採用券商資管和基金子公司通道的非標資產,資金由通道投向融資企業時,表現為委託貸款。因此,委託貸款里有很大一部分資金進入了房地產等行業,規范委託貸款對於這些行業的資金面將產生較大負面影響,並可能引起整體風險傳導。在新的融資渠道未到位情況下,預計房地產等行業貸款資金捉襟見肘,資金鏈斷裂風險加劇,P2P網貸平台房企貸款業務違約風險加大。
其次,配資業務法律風險加大。信貸資金,包括此次規范的委託貸款資金,進入股市等資本市場歷來是監管機關的紅線。委託貸款投向限制,加之近日兩融業務檢查收緊都是監管機關預防資本市場泡沫的防範機制,因此P2P網貸中涉及配資業務的法律風險加大。
總結
《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的發布不僅影響了銀行體系表外融資規模,對於P2P網貸行業來講也是把雙刃劍。較大資金缺口尋求新融資渠道給P2P網貸借款端帶來了發展機遇的同時,平台也需要加強相關業務的風險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