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法人變更後,該公司在銀行的所有貸款和原來的法人還有關系嗎
公司法人變更後,該公司在銀行的所有貸款和原來的法人還有關系嗎?我認為公司法人已經變更了已經變更了。該公司在銀行的所有貸款和原則反正是沒有任何關系的,和現在的法人是有關系的。
B. 企業法人變更了,貸款買房銀行能通過嗎
沒有影響。
銀行是和企業簽訂合同(置於法人建議出示法人變更證明並附於合同後作為附件)。在沒有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之前,法律上的法定代表人仍為B。但融資公司可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任命書、變更法人申請書等材料,來確認A作為融資公司法人的合法性。銀行在確認融資公司確實已向工商部門提交變更法人申請、且融資公司出具文件授權A公司簽署合同的情況下,可以由A簽署。在變更法人之前,B簽署合同無需委託書。法人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後,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更,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唯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並,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並後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
C. 剛變更法人能做金城銀行貸嗎
可以。公司變更法人後可以使用公司的名義向金城銀行貸款,原則上法人個人不承擔償還責任。如果是以法人的名義向金城銀行貸款,會需要剛變更的法人承擔償還貸款。
D. 企業法人變更多久後可以申請貸款
法律分析:多久都可以。法人代表變更後對企業貸款沒有影響。以公司名義貸款,並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即可。《公司法》規定,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E. 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後多久可以申請貸款
7-10天。法人代表變更後對企業貸款沒有影響。以公司名義貸款,並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即可。《公司法》規定,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法定代表人變更要注意的事項
《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議,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至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決議。
公司自作出變更法定代表人決議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應當申請辦理而未辦理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企業登記,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F. 法人變更後多久可以進行稅貸
法律分析:法人變更後多久可以進行稅貸,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企業法人變更是可以做稅貸的,因為法人只是代表公司辦理貸款,債務實際還是由公司承擔的,只要公司資質達標,變更法人對貸款影響不大。企業法人變更不排除是企業內部出現問題,為此有的銀行會對法人變更後的貸款時間有要求,像華興銀行的稅興貸准入條件就有一條,最近12個月發生法人變更,變更涉及兩人均不可申請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G. 如果公司的法人變更多久可以貸款
摘要 這個不影響的。公司主體沒變啊。企業如果在貸款之後法人發生了變更,只需要向銀行提供一些企業法人變更材料就可以了。
H. 變更法人後多久,公司可以貸款稅E貸
變更法人半年之後,公司就可以辦理貸款了,只要你們公司有固定資產作為抵押物,然後去銀行申請貸款,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話就可以辦理。
I. 公司變更法人銀行貸款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隨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的完善,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涉及的方面也比較全面,在公司法中,公司法人變更貸款怎麼辦?其實公司的法人變更之後,如果是公司在銀行有貸款沒有償還,那就需要公司來償還,和法人沒有關系;但是如果是法人個人的貸款或者是做了擔保人的話,就需要法人自己償還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議,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