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怎麼填寫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填報說明
一、本表適用於實行查賬徵收方式申報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的非居民納稅人在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使用.
二、本表表頭項目:
1、"稅款所屬期間":納稅人填寫的"稅款所屬期間"為公歷1月1日至所屬月(季)度最後一日. 企業年度中間開業的納稅人填寫的"稅款所屬期間"為當月(季)開始經營之日至所屬季度的最後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況填報.
2、"納稅人識別號":填報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號碼(15位).
3、"納稅人名稱":填報稅務登記證中的納稅人全稱.
三、各列的填報
1、"據實預繳"的納稅人第2行-第9行:填報"本期金額"列,數據為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後一日;填報"累計金額"列,數據為納稅人所屬年度1月1日至所屬季度(或月份)最後一日的累計數.納稅人當期應補(退)所得稅額為"累計金額"列第9行"應補(退)所得稅額"的數據.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納稅人第11行至14行及"按照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方法預繳"的納稅人第16行:填報表內第11行至第14行、第16行"本期金額"列,數據為所屬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後一日.
四、各行的填報 本表結構分為兩部分:
1、第一部分為第1行至第16行,納稅人根據自身的預繳申報方式分別填報,包括非居民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實行據實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2至9行;實行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額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11至14行;實行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納稅人填報第16行.
2、第二部分為第17行至第22行,由實行匯總納稅的總機構在填報第一部分的基礎上填報第18至20行;分支機構填報第20至22行.
五、具體項目填報說明:
1、第2行"營業收入":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收入,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其會計制度核算的收入填報.
2、第3行"營業成本":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成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其會計制度核算的成本(費用)填報.
3、第4行"利潤總額":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其中包括從事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本行填寫按本期取得預售收入計算出的預計利潤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比照填報.
4、第5行"稅率(25%)":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5、第6行"應納所得稅額":填報計算出的當期應納所得稅額.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當期實際享受的減免所得稅額,包括享受減免稅優惠過渡期的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及經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其他減免稅優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累計已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額,"本期金額"列不填.
8、第9行"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本次應補(退)預繳所得稅額.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時,填0, "本期金額"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填報上一納稅年度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本行不包括納稅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所得額":填報納稅人依據上一納稅年度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按季預繳企業:第12行=第11行×1/4 按月預繳企業: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稅率(25%)":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12、第14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額":填報計算的本月(季)應納所得稅額.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確定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依據稅務機關認定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出的本月(季)應繳納所得稅額.
14、第18行"總機構應分攤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總機構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據實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9行×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25%
(2)按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4行×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25%
(3)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6行×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25%
15、第19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總機構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據實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9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25%
(2)按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4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25%
(3)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6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25% 16、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總機構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據實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9行×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50%
(2)按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4行×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50%
(3)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6行×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50% (分支機構本行填報總機構申報的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報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依據《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分配表》中確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依據當期總機構申報表中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數額.
⑵ 《最新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如何填寫
具體項目填報說明:
1、第2行「營業收入」: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收入,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其會計制度核算的收入填報。
2、第3行「營業成本」: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營業成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按其會計制度核算的成本(費用)填報。
3、第4行「利潤總額」:填報會計制度核算的利潤總額,其中包括從事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本行填寫按本期取得預售收入計算出的預計利潤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比照填報。
4、第5行「稅率(25%)」: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5、第6行「應納所得稅額」:填報計算出的當期應納所得稅額。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當期實際享受的減免所得稅額,包括享受減免稅優惠過渡期的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優惠及經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其他減免稅優惠。 第7行≤第6行。
7、第8行「實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累計已預繳的企業所得稅稅額,「本期金額」列不填。
8、第9行「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本次應補(退)預繳所得稅額。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且第9行<0時,填0, 「本期金額」列不填。
9、第11行「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填報上一納稅年度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本行不包括納稅人的境外所得。
10、第12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所得額」:填報納稅人依據上一納稅年度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按季預繳企業:第12行=第11行×1/4
按月預繳企業: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稅率(25%)」: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的25%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12、第14行「本月(季)應納所得稅額」:填報計算的本月(季)應納所得稅額。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本月(季)確定預繳的所得稅額」:填報依據稅務機關認定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出的本月(季)應繳納所得稅額。
14、第18行「總機構應分攤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總機構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據實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9行×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25%
(2)按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4行×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25%
(3)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6行×總機構應分攤的預繳比例25%
15、第19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總機構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據實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9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25%
(2)按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4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25%
(3)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6行×中央財政集中分配稅款的預繳比例25%
16、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總機構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6行)本月或本季預繳所得稅額為基數,按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計算出的本期預繳所得稅額。
(1)據實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9行×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50%
(2)按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額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4行×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50%
(3)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的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
第16行×分支機構分攤的預繳比例50%
(分支機構本行填報總機構申報的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
17、第21行「分配比例」:填報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依據《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分配表》中確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分配的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依據當期總機構申報表中第20行「分支機構分攤的所得稅額」×本表第21行「分配比例」的數額。
⑶ 企業怎樣申報納稅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此回答由有錢花提供,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信貸平台,度小滿金融將切實把國家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號召落到實處,全面支持小微生產經營,大多數小微業主選擇有錢花,滿足小微經營周轉需求。據悉,度小滿金融的信貸用戶中,有七成是小微企業主。截至目前,度小滿金融攜手數十家金融合作夥伴,累計為小微企業主發放數千億元貸款,資金周轉就找度小滿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另外,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⑷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申報表怎麼填寫
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報額方式:根據法律規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極了。且除前述材料外,還應當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⑸ 如何填寫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此回答由有錢花提供,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信貸平台,度小滿金融將切實把國家支持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號召落到實處,全面支持小微生產經營,大多數小微業主選擇有錢花,滿足小微經營周轉需求。據悉,度小滿金融的信貸用戶中,有七成是小微企業主。截至目前,度小滿金融攜手數十家金融合作夥伴,累計為小微企業主發放數千億元貸款,資金周轉就找度小滿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另外,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⑹ 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怎麼填寫
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填寫方法如下:
1、網路搜索「國家稅務局」,點擊進入,選擇「納稅服務」——網上辦稅,點擊進入;
2、選擇公司所在的省份,點擊進入;
3、點擊右上角的「登錄」,插入企業CA,輸入密碼和驗證碼,點擊登錄;
4、登錄進去後,選擇「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和繳納,點擊進入;
5、在常規申報里,選擇「企業所得稅申報」,點擊進入;
6、先填寫附表,再填寫主表,如果沒有發生附表中項目稅務業務,則空過不填對應項目,整個附表沒有發生對應稅務業務,則整個附表不填,全部保存後進行申報,申報完成後在線/稅局大廳繳納稅款,繳納完畢進行清盤操作即可完成本次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⑺ 納稅申報表如何填寫
1、填寫日期。首先需要填寫的就是日期,這個日期並不是填寫報表的日期,而是稅款所屬期。小規模納稅人所屬日期比較特殊,是按照季度來填寫,比如第一個季度就是1月份到3月份,所以這個日期不要填錯了。
(7)企業貸款需要納稅申報表怎麼填寫擴展閱讀
填報對象
1、本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報。增值稅A類企業使用淺綠色申報表,B類企業使用米黃色申報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依照6%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貨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經濟類型」欄,按製造業、採掘業、電力、煤氣、供水及商業分別填寫。
3、本表「本期銷項稅額」中的有關欄次,接下列要求填寫:
(1)特區內工業企業如有「一般銷售」、「地產地銷」、「免稅銷售」情況的應分別填列,除特區內工業企業以外的其它企業,不得填報「地產地銷」欄,所有企業如有「出口貨物」情況的都須申報。
煙、酒、礦物油地產地銷減半徵收的,將銷售額一半記入「一般銷售」、一半記入「地產地銷」,分別按其適用稅率計算銷售稅額。
(2)「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按國家稅務總局計會統計報表的分類口徑及不同的適用稅率分別填列。對一些生產、經營品種較多的企業。
如果一張申報表貨物名稱填寫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稅率匯總名稱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對匯總填報申報表的,必須附有銷貨方填開的按國家稅務總局計會統計報表的分類口徑及不同的稅率分別填列「貨物」清單。
(3)「應稅銷售額」的填寫口徑,為增值稅的計稅銷售額。如企業財務會計核算不作銷售的而按法規定應征稅的價外費用,也應填入「應稅銷售額「中。
(4)「稅率」按所銷售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適用稅率填寫,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征稅的貨物,該欄按6%的徵收率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