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東個人名下有貸款,會不會影響到企業的貸款額度
不會的。
個人是個人,公司是公司,雖然你是公司的法人,但是你貸款是屬於個人行為。並不是公司行為。實際上,銀行處理個人貸款及處理公司貸款的部門各自為政,就算同一家銀行也基本不存在互相交叉徵集客戶資信狀況的情況出現,只要在個人徵信系統上沒有不良記錄,對的企業貸款一點影響都沒有。
『貳』 公司的兩個股東分別在各自的公司都有貸款,這個公司還能貸款嗎
這個是可以貸款的,因為他是股東,不是法人,如果是法人的話,那就不能再貸款了
『叄』 公司可以向股東借款嗎
公司可以向股東借款。借款合同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可以進行資金融通,只要借款合同是依法訂立的,即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肆』 股東可以以公司名義貸款嗎
法律分析:股東不可以以公司名義貸款。公司股東可以用個人名義借款用於公司經營。公司股東用個人的名義借款用於公司經營,屬於公司借款,可以作為公司借款入賬。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伍』 股東能拿公司去貸款嗎
法律分析:股東用公司做擔保來進行貸款,是可以的,但是有一定的條件,必須按照公司的章程召開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經過會議持有表決的股東半數以上同意,才可以提供擔保,注意,本人不能參與表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陸』 公司股東可以利用公司去貸款嗎
這肯定是不可以的。要用公司去貸款是必須要有抵押的,而一般的股東是沒有能力利用這些的,只有公司的最大權利人董事長有這個權力。
『柒』 股東可以用公司名義貸款嗎
可以,不過金融機構不會批
1.角色定位帶來的風險。貸款公司非金融機構,「做金融之事,不享金融之權利」,微型金融的核心是小額信貸,其實不光是小額信貸,不僅包括信貸,還包括儲蓄、會費、保險、還有各種其他的服務都加在一起才可以叫做微型金融。
2.小額貸款公司只能開展貸款業務,不能吸儲,要解決融資瓶頸,又要防範非法融資的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小額貸款公司資金短缺的根本原因是其沒有真正進入金融市場,不具備進入拆借市場、票據市場的資格。
3.小額貸款公司最重要的經營市場風險。
中小企業面臨創業難、融資難、發展難。現銀行都非常重視中小企業貸款,若銀行將此業務真正做起來,那麼優質的中小企業客戶將集中到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只能面對劣質的中小企業。小額信貸的服務對象屬於金融市場中最低端的客戶群體,傳統銀行業以抵押擔保為防範和控制風險的基本手段,而這是低端客戶難以滿足的條件。
『捌』 股東個人名下有貸款,會不會影響到企業的貸款額度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不會的,這是獨立的哦。【摘要】
股東個人名下有貸款,會不會影響到企業的貸款額度【提問】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不會的,這是獨立的哦。【回答】
股東個人負債20萬影響公司貸款嗎【提問】
公司貸款,會查股東個人徵信嗎,怎麼查
【提問】
如果你的股份佔比大,有些銀行是會查的【回答】
負債太高額度會有影響【回答】
『玖』 我是公司股東之一個人有貸款公司還能貸款嗎
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公司貸款的話,需要法人和股東同意,而且有的時候需要和法人和股東進行擔保,如果他這個個人的負債比較高的話,就口渴溫有可能會影響到公司的貸款,所以這個得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如果說負債特別低的話,是不影響的。
『拾』 公司股東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