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現在法院算利息到底是怎麼算的
計算方法是: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金錢債務約定利息的兩倍支付遲延利息;2014年8月1日之後的,債務約定利息按原約定計算,加倍利息按日萬分之一點七五的標准計算。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遲延履行利息計算的司法解釋》第一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後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Ⅱ 法院判決利息按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計算。怎麼計算
比如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4.35%,4倍就是4.35%*4=17.4%
Ⅲ 法院判決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如何確定利率
一般按照一年期貸款利率計算,比如當前的利率是4.75%。每年結算一次。
Ⅳ 法院如何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執行利息
法律分析:法院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執行利息的解釋如下:生效判決判項中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存款利率計息,該存款利率是指定期而非活期。最高法院在針對該執行依據判項的理解爭議的執行監督中明確,解決這個爭議,執行法院有兩種方法,一是法律解釋;二是請求作出該判項的法院審判部門釋明。最高法院在法律解釋上從三個層面予以論述:1.「同期同類」的用法與銀行業「同期同檔」相一致;.2.活期與定期有區別,活期分段算,定期按檔位;3.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不符合違約金懲罰意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Ⅳ 如何計演算法院判決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1、中國人民銀行官網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表:
2015.8.8日~2015.6.7 日利率6.56%;
2015.6.8日~2015.7.5 日利率5.85%;
2015.7.6日~2016.1.31日 利率6.00%;
若新利率低於原利率,在簽訂展期合同時一般按原利率確定或按照有關法規雙方協議確定。
2、2015年分期利率表:
短期貸款(一年以內含一年)利率4.6%-4.25%;
中長期貸款(一至五年(含五年))利率5%-4.75%;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2.75%。
3、一年期以內貸款遇利率調整仍執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貸款遇利率調整時,借貸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確定貸款利率,合同中約定調整的,在合同期間可按月、按季、按年調整,合同中無約定調整的,仍執行原合同利率。
4、銀行貸款的擔保方式主要有四種:質押、抵押、保證、信用;越往後擔保能力越差,相應的貸款利率越高。一般來說,除了房貸,個人的貸款利率均會高於企業。
5、同期貸款利率有6個月以內、6個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檔次,許多當事人對此沒有注意在執行階段少計算了利息。
(5)法院同期貸款利息計算擴展閱讀:
貸款種類
從宏觀角度劃分貸款種類,有助於分析不同經濟成份的貸款之間的比例關系,便於具體貫徹國家經濟政策,尤其是產業政策,合理配置社會資金,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的協調發展。從微觀角度劃分貸款種類,有助於加強企業管理,增強還本付息能力,提高貸款效益。
現行貸款種類的劃分標准及種類如下:
按貸款經營屬性劃分
1.自營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按貸款使用期限劃分
1.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目前主要有6個月、1年等期限檔次的短期貸款。這種貸款也稱為流動資金貸款,在整個貸款業務中所佔比重很大,是金融機構最主要的業務之一。
2.中、長期貸款。中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長期貸款,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包括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
Ⅵ 法院判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究竟該怎麼計算
法律文書中,經常會看到「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這句話。看似簡單的一句話,會用到很多知識。
諸如:本金A元,根據「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計算其從2011.8.8到2013.1.31的利息。計算步驟如下:
1、登陸中國人民銀行官網
點擊「信息公開」一欄中的「貨幣政策」;進入「貨幣政策」頁面以後,點擊「貨幣政策工具」下「利率政策」,可以看到若干有關利率政策的規定;根據自己欲計算的期限查找相對應得利率;本例查到的
2011.8.8~2012.6.7年利率為6.56%;
2012.6.8~2012.7.5年利率為5.85%;
2012.7.6~2013.1.31年利率為6.00%。
2、查詢到的利率為年利率,為求精準,需將其換算為日利率。
2011.8.8~2012.6.7日利率為6.56%365
2012.6.8~2012.7.5年利率為5.85%365;
2012.7.6~2013.1.31年利率為6.00365%。
3、再計算2011.8.8~2012.6.7以及2012.6.8~2013.1.31各有多少天即可得出欲求利息。普通的演算法繁瑣且容易出錯,這里我們利用excel來求區間的總天數,具體做法如下:
(1)建立一個excel表格;
(2)然後在單元格中輸入「="2012-6-7"-"2011-8-8"」,再按回車鍵,即可得出此區間段共有304天;
(3)如上,計算其他區間段的天數;
4、現在來計算欲求利息:
(1)2011.8.8~2012.6.7利息為:A*304*6.56%365
(2)如上,計算其他區間段的利息;
所以,2011.8.8到2013.1.31的利息為(1)+(2)。
(6)法院同期貸款利息計算擴展閱讀:
貸款利率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從借款人處收取的利率。大致為三類: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 商業銀行對客戶的貸款利率; 同業拆借利率。銀行貸款利息的確定因素有:
①銀行成本。任何經濟活動都要進行成本—收益比較。銀行成本有兩類: 借入成本—借入資金預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業務所耗費用。
②平均利潤率。利息是利潤的再分割,利息必須小於利潤率,平均利潤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
③借貸貨幣資金供求狀況。供大於求,貸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另外,貸款利率還須考慮物價變動因素、有價證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
不過,有的學者認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應是資金的邊際收益率。將約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業借入銀行貸款後的利潤增加額與借款量的比率同貸款利率間比較。只要前者不小於後者,企業就可能向銀行貸款。
利息計算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
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七)參考依據:
1.《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銀發【1999】77號。
2.《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3】251號。
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129號。
銀行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我國的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銀行貸款利率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基準利率,實際合同利率可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
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圍內進行協商。貸款利率高,則借款期限後借款方還款金額提高,反之,則降低。
貸款利率是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計算借款利息的主要依據,貸款利率條款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的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范圍內進行協商。
如果當事人約定的貸款利率高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利率的上限,則超出部分無效;如果當事人約定的利率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應當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最低利率為准。
此外,如果貸款人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在計收利息之外收取任何其他費用的,應當由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處罰。
貸款利率,一般情況下比存款利率高,兩者之差是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
最新政策
銀行貸款利率是根據貸款的信用情況等綜合評價的,根據信用情況、抵押物、國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2年7月6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31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及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自同日起,將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下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0.7倍。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作調整,金融機構要繼續嚴格執行差別化的各項住房信貸政策,繼續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
管理政策
貸款利率政策是我國信貸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利率是國家調節經濟活動的一個重要杠桿。
(1)法定貸款利率 法定貸款利率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各種貸款利率。法定貸款利率一經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變動。法定貸款利率的公布、實施均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
(2)浮動利率浮動利率是指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以法定貸款利率為基礎自行確定的貸款利率。它高於或低於法定貸款利率。若高於法定貸款利率稱為利率上浮,低於法定貸款利率稱為利率下浮。利率上浮和下浮的幅度和范圍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規定。
(3)優惠利率 優惠利率,是指發放貸款時所收取的比一般同類貸款利率較低的利率。
我國的優惠利率主要適用於按照國家經濟政策需要特別扶持的貸款項目,以及對因客觀條件較差,急需發展而收益較低的一些企業所給予的低息優惠照顧。優惠貸款利率比一般同檔次普通利率要低於一到兩個百分點。
(4)罰息政策及其規定比例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金融機構對客戶的逾期貸款和擠占挪用貸款實行罰息,即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計息幅度、范圍和條件,必須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確定。
Ⅶ 人民法院在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時,一年是以365天算還是360天
365天
Ⅷ 請問,法院判決中借款及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借款利率」進行計算,是如何計算的。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09
Ⅸ 法院判決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是按活期還是按定期,如果按定期,是按幾年定期計算
一般在判決書上會註明利息的計算方式是定期還是活期,如未註明一般是按照活期利率計算,如逾期未履行支付則按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算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