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年前我父親向當地信用社貸款1800元20多年過去了,銀行方面一直沒要過,我想問不還利息行嗎
一點利息不還是肯定不行的,你的父親應該年齡比較大了吧,並且20年前的貸款很久遠了,已經進入了銀行的壞賬,早就到表外了,銀行方面肯定是希望至少把本金還了。
建議與銀行方面協商減少利息,相信信用社會同意的,建議商量還2500左右,應該是沒問題的。
還有一點,你父親的信用記錄與你的信用記錄應該是無關的,請你放心與銀行協商。
② 1992年欠的農村信用社2000元扶貧貸款至今,已有20年還要還嗎 若是還的話利息是多少
當然要還,否則你的個人徵信有問題。利息按照當年貸款利息計算!
③ 你好,我爸二十年前在農村信用社貸款500元都忘記還了 現在銀行讓還一下利息大概有多少
也就是說你爸忘記還了,銀行也一直未催收,對吧?如果是這樣,那麼銀行是已過了訴訟時效。當然如果要還也行,利息方面協商解決,商量一個能夠承擔的數額就行。
④ 房子貸了二十年,已還五年房貸,想全額還上的話,這五年是都是利息嗎
不會,不論是等額本息還是等額本金的還款方式,都不會全部是利息。只是還的本金有多少而已。
等額本息,特點是每個月還的貸款金額都是固定的。但是前面還的貸款大部分都是利息,本金很少一部分。
等額本金,特點是還款金額第一個月特別高,但是逐月遞減,最後一個月就很少。前面還的貸款,大部分是本金,少部分是利息。還到後面,本金很少,基本都是利息。
⑤ 貸款40萬20年如果提前還款利息會減少嗎如果10年還完利息還是20年的嗎
達到銀行對提前還款的要求後,就可以向銀行申請提前還款了,銀行是按貸款余額來計收利息的,任何時候提前還款,總利息都會減少。提前還款在理論上是肯定會減少利息支出,但主要還是看貸款合同有關提前還款方面的約定。一般都會有所減少,具體還要看貸款類型,像一些網貸就為了追求利潤而不會減少利息。一般來說提前還款分兩種,它們具體情況如下:
1、全部提前還款。是指一次性結清房貸本息。全部提前還款之後,利息計算截止到還清銀行本息的當日,換句話說就是你借了銀行多久的錢就算多久的利息,還清之後就再也不需要支付利息了。
2、部分提前還款。是只歸還貸款的一部分本息,還有剩餘本息未結清的情況。未結清的貸款本息,利息還會按照原有借款合同上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但還是會減少一部分利息。
(5)20年前的貸款還要利息嗎擴展閱讀:
提前還貸指借款人將自己的貸款部分向銀行提出提前還款的申請,並保證以前月份沒有逾期且歸還當月貸款;按照銀行規定日期,將貸款部分全部一次還清或部分還清。
提前還貸方式:
按還款方式不同,借款人可以選擇期限減按或金額減按。據了解,目前多數銀行都能提供五種提前還貸的方式,供客戶選擇。
第一種,全部提前還款,即客戶將剩餘的全部貸款一次性還清。(不用還利息,但已付的利息不退)
第二種,部分提前還款,剩餘的貸款保持每月還款額不變,將還款期限縮短。(節省利息較多)
第三種,部分提前還款,剩餘的貸款將每月還款額減少,保持還款期限不變。(減小月供負擔,但節省程度低於第二種)
第四種,部分提前還款,剩餘的貸款將每月還款額減少,同時將還款期限縮短。(節省利息較多)
第五種,剩餘貸款保持總本金不變,只將還款期限縮短。(月供增加,減少部分利息,但相對不合算)
理財專家建議,提前還款,應盡量減少本金,縮短貸款期限,使支出的利息更少
⑥ 20多年前的信用社貸款還要還嗎
我覺得二十多年前的信用社貸款要不要還,取決於徵信。如果上了徵信,那最好還是還一下,另外如果賬目的數量很小,那麼在經濟能力允許的情況下,還是盡快還掉比較好。
假設上了徵信
雖然是二十多年前的銀行壞賬,但如果上了徵信,那麼就會在徵信記錄上留下一個污點。對於現代人來說,徵信的作用很明顯,在買車買房以及做一些七七八八的貸款上都很有用,所以為了徵信好看,我們還是要把這筆債務及時還掉。另外因為是二十多年前的貸款,所以在利息上肯定很多,這一點就需要和銀行進行協商,希望銀行可以適當減免利息,這樣好方便還債務。
⑦ 二十年前的貸款,現在人三級殘疾利息能免嗎。
不能免息,但可以申請利息補貼。
殘疾人貸款也是需要利息的,只不過會有補助等。低保家庭殘疾人的貸款利息由區殘聯全額報銷。一般殘疾人的貸款利息百分之五十給予報銷,經濟稍為好一點的殘疾人只協助貸款,不予報銷利息。
⑧ 二十年前的貸款現在人殘疾了利息能免嗎
不能。貸款能否免息是看貸款人貸款時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而你在20年前貸款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所以現在人殘疾了利息也是沒有辦法免掉的。
⑨ 20年前的貸款為什麼貸款後的一兩年不催還款,現在二十年以後還要還利息
還款是個人應盡的義務。而不是權利。既然有合同約定,自己肯定就要主動還款。怎麼能怪到別人身上說是不催繳還款呢?
⑩ 信用社二十年前的死賬還用還利息嗎
1、首先,你要確定,信用社來催貸款,有沒有讓你父親簽什麼字,如果簽了就完了,你想辦法吧。不過,也簡單,就說沒錢,他一點辦法也沒有,他也不能賣你家房子,也不能搬你家東西(動就報警)。別聽他嚇唬你,說要怎麼樣,起訴到法院怎麼樣,起訴到法院也說沒錢,法院也沒辦法。 2、如果沒有簽過任何東西(最近這一次),按照你說的情況,已經超出訴訟失效了,即從上次催收(以你父親簽字為准),到現在只要超過兩年,這個債權債務關系就不受法律保護了,即使信用社起訴到法院,法院也不會管了,所以你就可以跟信用社的人說,「我沒錢,而且我知道這個貸款已經喪失訴訟時效了,你們也不能起訴到法院了,你們走人就行了,以後也不用來了」。我估計,信用社的人一定扭頭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