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款需要交稅嗎
需要的。
關聯企業間資金借貸,如果融通資金約定利率低於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稅務機關有權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並要求其繳納相應所得稅。
《營業稅稅目注釋》規定,貸款屬於「金融保險業」稅目的徵收范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予他人使用的行為。
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予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應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並按要求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1)為關聯企業貸款支付的利息要交稅嗎擴展閱讀: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㈡ 給關聯企業開利息發票需要繳稅嗎
給關聯企業開利息發 票,需要繳稅。利息只要開發 票就交稅。
屬於母子公司或屬於同一母公司之間的子公司,貸款時按照統貸統還方式貸款的,集團各公司的利息分配及資金轉賬(但不能開票),是免稅的。
㈢ 關聯方利息收入要交增值稅嗎
一般來說,關聯方資金往來一般分兩種:一種是因為有購銷業務,即關聯方之間因為賣賣行為形成的往來款項、債權債務;另一類是關聯方資金佔用,即關聯方之間因為資金拆借業務產生的資金余額。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的規定,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同時,該文件第十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視同銷售服務。
由此看來,關聯方資金佔用即使沒有約定資金佔用費或利息,也應該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正常購銷行為產生的資金往來不涉及視同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㈣ 關聯方借款利息收入需開增值稅發票嗎
是需要發票的,關聯方借款利息一般應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關聯方借款屬於貸款服務,購進貸款服務的進項稅額是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主張欠款利息的條件:欠款上的還款時間;欠款上的具體條款內容。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一條 債務人在履行主債務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履行:(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二)利息;(三)主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㈤ 關聯企業間借款是否收取利息稅前扣除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關聯企業間借款收取利息,。
稅前扣稅情形:
關聯企業間資金借貸,如果融通資金約定利率低於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稅務機關有權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並要求其繳納相應所得稅。 關聯方利息在符合稅法規定的債資比例及利率水平范圍內可以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㈥ 企業向銀行貸款並轉借關聯方,向關聯方收取的同期貸款利息,企業是否應繳納營業稅
你好。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題中取得銀行貸款後,再轉貸給其他企業,並收取相應利息的,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依法計算繳納營業稅,計算公式:應交營業稅 = 利息收入 * 5%。
不過,如果題中業務符合稅法規定的「統借統貸」規定的,該轉貸收取的利息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
1、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對企業主管部門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等單位(以下簡稱統借方)向金融機構借款後,將所借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和非獨立核算單位),並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屬單位收取用於歸還金融機構的利息不徵收營業稅。
2、統借方將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不得按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屬單位收取利息,否則,將視為具有從事貸款業務的性質,應對其向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全額徵收營業稅。
㈦ 關聯方貸款收入利息交增值稅嗎
如果這家公司不是主營金融行業給別人貸款這些主營收入的話,一般的利息收入是計入財務費用-利息收入中,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會計學堂專注財會培訓,30天讓你成為會計高手!
㈧ 借款合同中的利息需要上稅嗎
法律分析:需要。個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按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利息的企業代扣代繳。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繳稅。向關聯企業借款,並取得利息收入,應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 但是,納稅人將資金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或者自行及其他方式將資金貸於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而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金融保險業」稅目,以取得的利息收入的6%(小規模納稅人3%)交納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㈨ 公司之間借款涉及到稅嗎
企業之間借款需要交稅。企業之間借款如果沒有利息的話一般不需要交稅,如果對方取得利息收入,就一定要交稅的,並且要給對方提供合法的票據。公司之間或個人與公司之間發生的無償借款,若沒有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息,無利息收入體現,因此不涉及企業所得稅問題。借款是指企業或個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託貸款等。借款還分為長期和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中國股份制企業的長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機構借人的各項長期性借款,如從各專業銀行、商業銀行取得的貸款;除此之外,還包括向財務公司、投資公司等金融企業借入的款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六條 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