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府會為復工復商提供什麼樣的扶持和優惠政策
1、上海的企業可以享受哪些租金減免?
根據《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免除3個月租金,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街鎮行政區域或因落實防疫要求嚴重影響經營活動的,全年合計免除6個月租金。存在間接承租情形的,轉租人不享受本次減免政策,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要確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終承租人。
同時,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在協商的基礎上,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適當減免租金,政府各類扶持政策優先支持主動減免房租的市場主體。因此,如果房東是國有企事業單位,是可以免租並且惠及最終承租人的,如果是非國有企業,建議與房東積極協商,爭取部分租金減免。
2、哪些企業可以享受社保扶持政策?
目前國家的扶持政策是社保緩繳,范圍已經從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特困行業擴大到了受疫情影響的所有困難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3、企業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3月2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的公告》,明確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根據《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實對增值稅留抵稅額實施大規模退稅政策,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以及按照一般計稅方式納稅的個體工商戶,存量留抵稅額於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額退還。
另外,重點面向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加大力度實施一批稅收優惠政策,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徵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將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並在國家規定減免幅度內按照頂格執行。
4、企業可以享受哪些援企政策?
《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確,繼續實施1%的失業保險繳費費率政策,繼續階段性下調20%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實施培訓補貼、創業扶持、工會經費返還等穩崗擴崗政策;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其中在穩崗擴崗上,鼓勵企業開展員工職業技能培訓,對受疫情影響的各類企業、社會組織為本單位實際用工的從業人員開展與本單位主營業務相關的各類線上職業培訓,按照規定給予線上職業培訓補貼。鼓勵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對在孵創業企業減免房租;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創業組織和個人可向經辦銀行申請。
創業擔保貸款展期還款,原則上不超過1年,並可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對小微企業工會上繳的經費實行全額回撥。
4月2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支持地方對特困行業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繼續給予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資費優惠,為線上就業創業等降低成本。
5、對受疫情影響面臨較大困難的行業領域有哪些金融政策支持?
要對受疫情持續影響面臨較大困難的行業領域,加大金融支持,綜合運用無縫續貸、隨借隨還貸款、信用貸款、供應鏈金融等多種服務方式,實施線上辦理、免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有效緩解相關市場主體的融資困難。
6、針對小微和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支持政策?
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力度,優先支持困難行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積極用好國家對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向人民銀行申請普惠小微貸款再貸款優惠資金。進一步增加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款、無還本續貸,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不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將受疫情影響的困難行業納入重點行業目錄,對在滬銀行發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給予獎勵。進一步發揮「銀稅互動」「信易貸」等平台作用,為銀行等金融機構使用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便利。完善信用修復機制,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個人開展信用修復工作。
7、地方金融組織有哪些金融紓困舉措?
鼓勵和支持經營管理較好、風控能力較強、監管評價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通過發行債券、股東借款、同業拆借、以本公司發放貸款為基礎資產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方式融入資金,服務實體經濟。
2022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型小額貸款,企業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諾保持就業崗位基本穩定的,還本付息日期可視情最長延至2022年12月31日,並免收罰息。
鼓勵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與地方金融組織的合作,向依法合規經營的地方金融組織提供融資支持,提高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機構的授信額度,降低融資成本。為抗疫相關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融資開通優先服務通道,簡化「抗疫債」等特色可轉債產品發行轉讓程序。
8、再貸款政策將重點支持哪些行業領域?
積極運用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和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對符合條件煤電機組升級改造;積極運用國家交通物流領域1000億元再貸款,加大對物流航運循環暢通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運用國家2000億元科技創新再貸款,加大對企業科技開發和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放開每億元支農再貸款支持的經營主體戶數限制,讓支農再貸款資金惠及更多涉農經營主體。
9、銀行機構對於新增貸款有什麼政策支持?
金融機構要努力挖掘新增貸款客戶,提高首貸戶比率,做到能貸盡貸、應貸盡貸。持續加大對醫療服務單位、抗疫物資生產企業、城市運行保障單位、從事主副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的新增融資服務。
10、加強融資擔保支持有哪些政策?
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幫助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續保續貸,加大對受疫情影響個人和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
對防疫重點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2022年新申請的銀行貸款,市融資擔保中心融資擔保費率為0.5%,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
11、金融機構減費讓利、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有哪些政策支持?
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作用,促進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下行。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工具和各項貼息政策,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
壓縮融資鏈條和中間環節,信貸環節取消部分收費項目和不合理條件,增信環節通過多種方式為企業減負。對小微企業和受疫情嚴重影響的人群在賬戶管理、支付結算、融資擔保等方面手續費實施減免。
建立健全政策性銀行與中小商業銀行轉貸款合作模式,增加投放規模,降低融資成本,重點支持製造業、外向型經濟和「三農」領域復工復產。探索採取息費優惠減免、保險優惠贈送等方式,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困難人群的幫扶力度。
推動金融機構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電子銀行服務收費、支付賬戶服務費等。
12、地方金融組織對中小微企業有哪些減費讓利措施?
地方金融組織適當降低對抗疫相關的中小微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的貸款利率、擔保費率、典當綜合費率等融資成本。對防疫重點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2022年新申請的銀行貸款,市融資擔保中心融資擔保費率為0.5%,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對在抗疫工作中發揮突出作用的企業,相應減免其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掛牌、融資、發債審核費,對為防疫企業提供掛牌、融資、發債服務的中介機構,相應減免其預審服務費。
13、針對餐飲等生活服務業的金融紓困扶持措施有哪些?
創新融資方式,鼓勵金融機構利用應收賬款、訂單等信息向餐飲企業發放信用貸款。
14、針對零售業的金融紓困扶持措施有哪些?
對應急保供、重點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設等列入支持名單的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並降低貸款利率,適當給予貸款貼息。支持批發市場、超市賣場、電商平台、城市生活物資配送等保供企業正常運行,著力暢通省際和市內物流運輸綠色通道,加大主副食品貨源組織。推動金融機構與零售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信用信息等數據,鼓勵發放更多信用貸款。
15、針對旅遊業的金融紓困扶持措施有哪些?
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比例由80%提高到90%,在全市范圍開展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旅遊業經營主體提供融資增信支持,幫助受疫情影響企業續保續貸。加大旅遊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A級旅遊景區等旅遊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16、針對交通運輸業有哪些金融紓困扶持措施?
落實國家繼續通過民航發展基金對符合條件的航空航線予以補貼,對民航基礎設施貸款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機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建立綠色通道。對民航基礎設施貸款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機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建立綠色通道。
17、針對貨運物流行業有哪些金融紓困扶持措施?
加大向運輸物流企業和貨車司機等個人的信貸支持和保險保障力度。鼓勵銀行保險機構按市場化原則優化審批流程,對承擔疫情防控和應急運輸任務較重的交通運輸企業提供靈活便捷的金融服務。引導保險公司積極發展貨物運輸保險、道路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保險等產品,為物流業及相關人群提供風險保障。加強對航運物流業復工復產的金融支持,確保國際供應鏈物流通道暢通。
② 國家對創業貸款有什麼扶持政策
創業貸款扶持政策
一、個人創業
1、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根據個人的資源狀況和償還能力,最高可獲得單筆50萬元的貸款支持
2、對創業達一定規模或成為再就業明星的人員,可提出更高額度的貸款申請。創業貸款的期限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3年
3、為支持下崗職工創業,創業貸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利率下浮20%,許多地區推出的下崗失業人員創業貸款還可享受60%的政府貼息
二、商業抵押
創業的人可以靈活地將個人消費貸款用於創業,抵押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的70%,貸款最高限額為30萬元,如果創業需要購置沿街商業房,可以用擬購房子作抵押,向銀行申請商用房貸款,貸款金額一般不超過擬購商業用房評估價值的6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三、保證貸款
若沒有存單、國債,也沒有保單,但妻子或父母有一份穩定的收入,律師、醫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員工以及金融行業人員均被列為信用貸款的優待對象,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只需找一到兩個同事擔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機構獲得10萬元左右的保證貸款
(2)國家對醫療生產企業貸款支持擴展閱讀:
一、申請條件
1、身份及營業場所證明
貸款申請人必須具備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和在貸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證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固定住所的證明可以是房產證或營業場所的證明應該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說明正在從事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資金證明
貸款申請人的投資項目要求已經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銀行衡量是否借貸的一個重要條件,因為創業貸款金額要求一般最高不超過貸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流動資金,以及購置小型設備及特許連鎖經營所需資金總額的70%
3、結算賬戶
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所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營業收入要經過銀行結算,而且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本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於股本權益性等其他投機性投資項目
4、貸款擔保
貸款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包括房產抵押、存單質押以及第三方擔保三種形式,另外盡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以及貸款投資方面的信息交付銀行
二、申請程序
1、填寫申請
申請人持開業計劃書(或貸款項目書)向貸款擔保推薦機構或開業專家提出論證要求,經論證通過者可申領《開業貸款申請書》
2、獲得推薦
推薦機構組織開業指導專家或有關人員對申請項目論證後,對符合開業貸款要求的,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推薦意見欄簽署推薦意見;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對申請人提出咨詢意見,退回申請人所提供的有關材料
3、身份確認
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就業服務機構取得身份確認並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身份確認欄簽章
4、銀行受理
申請人持已簽署推薦意見和身份確認意見的《開業貸款申請書》,向指定銀行的受理點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供有關材料
5、貸款審核
銀行從受理之日起十日內做出貸款審核意見,並在《開業貸款申請書》的銀行審核意見欄填寫意見,報送開業指導服務中心;如不同意貸款的,應及時通知申請人,並提出咨詢意見
6、辦理貸款
受理銀行獲得貸款擔保意見後,即可在五個工作日內按銀行信貸規章制度要求,辦理貸款人的個人(或單位)擔保手續和貸款手續
③ 國家對醫療生物行業的扶持力度不斷增加,是不是說明醫療行業投資已經進入了平穩增長階段
2015年是醫葯行業的改革年,圍繞「醫療、醫保、醫葯」,各項政策密集出台,其中公立醫院改革、醫保控費、葯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政策,可能將對醫葯行業未來幾年的發展帶來深遠影響。公立醫院改革加速,民營醫院得到大力扶持,長期看好醫療服務子行業。目前來說比較看好創新葯、兒童葯生產企業,當然也可以參考一下金貝塔的妙手回春組合,裡面都是醫療產業鏈的相關的。
④ 政府對復工復產有哪些支持措施
1、政府出台了哪些支持企業應對疫情沖擊影響的惠企政策?如何盡快知曉並享受政策支持?
疫情發生以來,各級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紛紛出台了一批支持產業領域企業應對疫情沖擊的惠企政策。這些政策有些更加適用於支持中小微企業應對疫情沖擊影響,有些也適用於各種所有制和各種規模的企業。
上海市企業服務雲已推出開設「守』滬』戰『疫』」專欄(www.ssme.sh.gov.cn),對相關惠企政策作進一步動態匯總和梳理,並在上海市企業服務雲的「政策知識庫」專欄中及時發布和更新,助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
2、企業在復工復產中遇到原材料或零部件供應緊缺、運輸倉儲服務不足等問題,將如何幫助企業解決這些問題?
後續上海市將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深化支持復工復產企業的聯合聯動、鏈式保障,在行業、領域等方面進行拓展,包括物流、生產性服務業、產業鏈配套等企業。
3、長三角地區的產業鏈供應鏈如何確保安全暢通?
4月30日,長三角地區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5家直屬海關發布聯合通告,全力保障長三角地區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暢通,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通告具體措施包括五方面。
一是在海關總署指導下,建立由上海、南京、杭州、寧波、合肥海關參與的保通保暢協調工作機制。二是加速上海口岸貨物報關和提離。三是建立重點企業重點物資通關綠色通道,統籌長三角地區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名單,實現「白名單」企業五關互認。四是加速長三角地區進出境貨物跨關區流轉。五是搭建長三角關企信息互通平台,在五個海關的「12360微信平台」共同開設長三角關企互通專欄。
4、單個企業復工復產之外,如何有效推動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
上海不斷擴大復工復產企業范圍,滾動推進,以龍頭企業為牽引,以點帶鏈,有序帶動全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比如,汽車行業是以整車帶動關鍵零部件和倉儲物流企業復工復產。
5、隨著疫情的緩解,以及企業復工復產的需要,是否考慮過出台一些緩解人員跨國、跨省流動問題的政策措施?
上海市將根據國家關於人員跨國、跨省流動的標准,及時完善和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及規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和實施。
6、滿足復工復產資金需求,哪些重點領域和企業將獲得信貸支持?
金融機構要加大信貸投放,滿足復工復產資金需求,鼓勵銀行機構單列信貸計劃,主動對接民生保障、防疫建設、醫葯醫療、物資生產等企業需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行業,加強研判,做好對接,對於有發展前景、信譽良好但暫時流動資金受困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7、針對復工復產,保險業有哪些支持政策?保險產品有哪些創新?
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擴展新冠肺炎責任、贈送保單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響較重企業和人群渡過暫時難關。鼓勵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遊業、交通運輸業、工程建築業、餐飲業等,加大保險政策傾斜。
鼓勵保險機構針對企業特定保險需求,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開發設計責任更廣、價格更低、覆蓋更全的責任保險、營業中斷險、復工復產復市疫情防護綜合保險等,不斷擴大政策性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覆蓋面,幫助緩解企業和群眾的後顧之憂。加大企業財產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履約保證保險、健康險、養老險等業務拓展力度,為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和相關人群提供更多保障。鼓勵針對駕駛員、郵政快遞人員、醫護人員、社區工作者、公益志願者等定製專屬保險方案,提供多元化、全方位、普惠性的保險保障。
支持在滬保險公司進一步豐富抗疫保險產品供給,擴展新冠肺炎保險保障責任,擴大因疫情導致營業中斷險等風險保障的覆蓋面,創新推出旅行社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履約保證保險。加強抗疫保險保障服務,研究推出適當延長保單期限、降低保險費率、延後保費繳納時間等措施,建立保險理賠綠色通道,提升理賠效率。
8、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對流動性困難企業有哪些延期還款支持?
對今年受疫情影響較大,但有還款意願、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和中小微企業,支持銀行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雙方自主協商確定通過續貸、展期等方式紓困解難,原則上做到能續盡續、應續盡續,盡力支持市場主體復工復產。
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可通過展期、無還本續貸、延長還款期限或當期、實施徵信保護等方式減輕客戶還款壓力,對於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或辦理贖當、續當的客戶適當暫緩催收,確保不因疫情導致的辦理不便而增加客戶額外融資息費,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盲目做逾期絕當處理。
9、針對產業鏈復工復產有哪些金融紓困支持措施?
支持核心企業通過信貸、債券等方式融資後,以適當方式減少對上下游企業的資金佔用,幫助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解決流動資金緊張等問題。通過應收賬款融資、訂單融資、預付款融資、存貨與倉單質押融資等方式,加大對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增加外貿信貸投放,加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支持全球產業鏈協同發展。
10、疫情期間,企業如果面臨一些生產許可證到期怎麼辦?
以食品生產企業為例,如果食品生產許可證到期,因疫情影響無法辦理許可證延續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順延至本市疫情解除後1個月。
同時,食品生產企業應加強員工健康管理,禁止安排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對於食品從業人員因疫情影響暫時無法重新進行健康檢查的,其健康證明在2022年3月1日後到期的,視為繼續有效,相關從業人員應在本市疫情解除後1個月內辦理健康證明。
11、環評如何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於4月30日出台了《關於疫情期間優化環評與排污許可管理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從優化環評和排污許可手續辦理方式,統籌銜接環評與排污許可試點改革政策,轉變事中事後監管方式,強化政府服務與技術支持等方面出台13條支持政策。
比如,豁免抗疫保供類項目的環評和排污許可手續。對醫療機構改擴建、集中隔離點或方艙醫院新改擴建、抗疫保供物資生產、研究實驗等臨時性抗疫保供項目的環評及排污許可手續予以豁免。
適當延長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期限。原計劃於2022年上半年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的建設項目,因疫情防控導致無法按期完成的,驗收工作可順延至本輪疫情社會面解控後的3個月內完成。延長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完成到期排污許可證的延續或換發手續的排污單位,可在本輪疫情社會面解控後的3個月內辦理手續,期間排污許可證仍然有效。
全力保障重大項目及支柱產業發展。對列入市、區重大項目清單的建設項目以及本市支柱產業的部分建設項目,實施技術評估提前介入,專人跟蹤指導,定期調度進度等保障措施,確保項目早開工、早投產。
12、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實現信用修復?
為充分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疫情防控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助力各類市場主體穩定發展,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制定了《關於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完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助力市場主體穩定發展的實施方案》。
目前,上海建立了疫情期間信用修復快速辦理機制。對企業通過「一網通辦」提交的信用修復申請,當日轉辦至行業主管部門。已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營企業和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可憑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通過上海法院網上訴訟平台等途徑向執行法院申請修復,執行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經審核認定可恢復信用的,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中心在收到修復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撤下信息。建立稅務「快速辦」信用工作機制,對防疫重點企業,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信用補評、信用復評、信用修復等相關流程辦理,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完成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修復的企業,因融資、招投標等需要提供信用修復證明的,執行法院應當收到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證明文件。進一步優化信用修復標准,除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不予修復的信息,對涉及交通、城管執法等領域的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申請,在履罰後及時予以修復。
在「一網通辦」網站、「隨申辦」APP、「信用中國(上海)」網站上等為企業開設信用修復申請專欄。通過線上查詢、手機簡訊提示等多樣化方式供企業了解辦理進度、獲取修復證明文件。優化信用修復申請流程、縮減申請材料,加快上線電子簽章功能,對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核實的身份證明、信用報告等材料,不再要求企業提交。
13、用人單位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是否可緩發勞動者工資?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的有關指導意見以及《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企業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但延期支付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14、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用人單位因停工停產、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者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以此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如何處理?
對於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導致停工停產或暫時生產經營困難的用人單位,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引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糾紛的,應注重通過和解、調解等方式,著力化解矛盾,促成雙方恢復勞動關系,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堅持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堅持審慎處理的原則,一般不予支持。
⑤ 大難面前央行對企業貸款有何政策
對於在肺炎期間因停工沒有取得收入的企業,可以延遲還款。對生產緊急醫療物資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補助,促使快速恢復生產。
⑥ 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能貸款嗎
可以。
醫院操作的流程是呈送申請文件給衛生局,衛生局批復,然後上報發改委,非營利性的會得到政府的支持。
非營利性組織 (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 一般是指這類組織的運營目標不以獲取利潤為目的,而是追求擬定的社會目標,非營利性組織並不等於沒有盈利;非營利性組織是指那些具有為公眾服務的宗旨,不以營利為目的,組織所得不為任何個人牟取私利,組織自身具有合法的免稅資格並可為捐贈人減免稅的組織只盈利組織和政府組織之外的公益組織,是以執行公共事務為目的而成立的組織。
⑦ 國家衛計委32號文件
具體內容如下:
⑧ 降稅減租,共克時艱!上海再發28條企業支持政策
今天上午舉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第14場新聞發布會透露,為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本市出台《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8條綜合政策舉措:包括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減免企業房屋租金、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等,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詳見↓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摘要)
一、全力支持企業抗擊疫情
(一)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新購置設備,允許在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葯品和醫療器械免收注冊費。免徵民航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對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生產指定的重點防疫物資,因生產成本高於實際售價而產生的政策性虧損,由市級財政給予全額補貼。企業已簽訂外銷合同的外銷重點防疫物資因政府徵用轉為內銷的,企業不承擔由此增加的稅收負擔。對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和個人予以嘉獎。
(二)加強對防疫重點企業專項金融信貸支持。鼓勵開發性、政策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在滬分行和地方法人銀行積極使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政策,對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支持在滬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特定用途債券等,將所籌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領域。
(三)拓寬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充分發揮在滬金融市場作用,為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加強服務,支持其發行上市、再融資、並購重組,發行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支持鼓勵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科技創新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相關醫療設備、疫苗葯品研發生產類企業。
(四)強化保險保障作用。針對急缺醫療物資、疫情防控用品企業的進口訴求,鼓勵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積極開展進口預付款保險。對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做到應賠盡賠快賠。鼓勵保險機構為支援湖北及參與疫情防治的本市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免費提供意外傷害及定期壽險保障。支持將意外險、疾病險等保險責任范圍擴展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等。
(五)支持重點防疫物資供銷企業擴產增能、增加進口。對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給予技術改造補貼,對被徵用企業為生產防疫物資實施的應急技術改造項目,經認定後給予項目總投入50%-80%的財政補貼。對應急徵用企業生產政府指定的特定防疫物資所形成生產能力的投入,最高可給予全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後,對企業因政府徵用或指定生產而產生的剩餘物資,企業繼續銷售確實難以消化的,按照規定通過政府儲備和包銷予以解決;對進口醫用物資經統籌調配後仍有剩餘的,按照規定程序納入市級物資儲備;對指定采購品種和數量的進口民用防控物資,企業繼續銷售後確實難以消化的,按照規定程序研究納入市級儲備商品。
(六)對進口防疫物資實行稅收優惠。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對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
(七)建立進口防疫物資快速通關綠色通道。開通進口防疫物資受理專窗和綠色通道,主要進口口岸實現7*24小時全時通關。綜合運用兩步申報、提前申報等作業模式,對確需查驗的防疫物資優先安排查驗,隨到隨驗,快速驗放。對免稅進口防疫物資可先登記放行,後補相關證明。
(八)支持疫情防控創新產品研製攻關。組織實施本市新型冠狀病毒診斷與治療創新品種研發及產業化專項,通過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科技創新計劃專項資金等渠道給予支持,推動疫情防控創新產品快速形成有效產能並投入應用。
二、切實為各類企業減輕負擔
(九)減免企業房屋租金。中小企業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先免收2月、3月兩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鼓勵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盡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相關減收影響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減免租金。主動為租戶減免房產或土地租金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十)延期申報納稅。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免除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
(十一)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房產或土地被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鼓勵社會力量積極為疫情防控捐贈現金和物資,並可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相關捐贈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准取得的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的疫情防護用品,免徵個人所得稅。
(十二)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於繳納定額稅款。
(十三)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對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旅行社,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還。對生活服務業中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視其受疫情影響程度和實際繳納費額的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三、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
(十四)多途徑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鼓勵浦發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25個基點,鼓勵其他在滬金融機構參照執行。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便利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等相關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利用銀稅互動、上海市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等平台,通過績效考核調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支持。
(十五)加大對流動資金困難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信貸支持,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對到期還款困難企業予以支持,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加快建立線上續貸機制。如因疫情影響導致貸款逾期,可合理調整有關貸款分類評級標准。
(十六)加強融資擔保支持。進一步發揮本市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確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比上年度增加30億元以上。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繼續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對新申請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費率降至0.5%/年,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
四、著力做好援企穩崗工作
(十七)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0年本市將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十八)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的時間。從2020年起,將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
(十九)可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因受疫情影響,對本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二十)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市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范圍,按照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台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二十一)適當下調職工醫保費率。根據醫保基金收支狀況,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的前提下,2020年暫將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
(二十二)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彈性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具體方式由企業與員工協商確定。
五、有序促進企業復工復產
(二十三)做好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工作。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聚焦各類企業復工和生產經營所需,加強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防疫物資供應。依託長三角區域合作機制,發揮好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專業機構作用,通過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多種方式加強企業對接,切實幫助企業復產復工。
(二十四)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力度。在企業自我管理防控疫情准備和風險評估基礎上,引導企業優先安排疫情平穩地區員工迴流就業。促進就業供需對接,搭建企業用工對接服務平台,依託微信、網路、視頻等渠道開展各類線上招聘活動,暢通企業間對接通道,幫助企業緩解招工難矛盾。
(二十五)培育支持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企業發展。加快培育網路購物、在線教育、在線辦公、在線服務、數字娛樂、數字生活、智能配送等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網路診療、原創新葯、醫療用品、醫療器械等健康產業,支持一批高成長創新型中小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券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力度,2020年,受理的科技創新券使用額度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支持電信運營企業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企業免費提供6個月以上的雲視頻會議等雲上辦公服務。
六、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
(二十六)優化企業服務機制。積極發揮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的便企服務作用,強化市民主頁和企業專屬網頁功能,擴大「隨申辦」超級應用服務覆蓋面,依託市「企業服務雲」打通政策服務「最後一公里」,加快推進一批不見面審批事項落地。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台開通中小外貿企業服務專窗,便利企業疫情防控期間不見面辦理通關、物流、金融等一攬子進出口業務。進一步發揮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作用,及時回應和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投融資中的堵點和痛點問題。
(二十七)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對因參與防疫工作而導致的企業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不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支持上海市貿促會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二十八)加強法律服務保障。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優先採用線上、預約等方式辦理公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事項。就不可抗力免責等防疫中的有關法律問題,及時向有需求的企事業提供指導建議。對於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關系等糾紛,及時組織律師、公證員、調解員等專業法律服務人員提供咨詢、指引、調解服務。
國家有其他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相關支持政策措施的,上海遵照執行。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負責制定發布本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各區政府可結合實際,出台具體實施辦法。本政策措施執行期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結束後再順延3個月(具體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來源:上海發布
⑨ 國家對企業的扶持政策,需要全一些的,例如無息貸款的申請條件,和各方面的補貼,需要詳解。
國家主要針對中小企業進行大幅優惠,另外對出口企業也進行一些優惠。而負責這些優惠政策的部門分別是國家各大性銀行及國家政策性銀行,還有民政局,國家對家電行業的優惠政策由於金融危機的減緩,優惠政策已大幅減少,而負責這些的主要是國家財政部。
國家對於中小企業優惠政策:
重要政策:
2009年9月19日,國務院以國發〔2009〕36號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全文參考:http://ke..com/view/2960843.htm
近期優惠政策:
2015年3月3日 銀監會《關於2015年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共分十條,分別為明確工作目標,努力實現「三個不低於」;單列信貸計劃,優化信貸結構;加強機構建設,擴大網點覆蓋面;落實盡職免責,調動工作
積極性;改進考核機制,激發內生動力;加大金融創新,提升服務能力;規范服務收費,切實降低融資成本;嚴守風險底線,抓好風險防控;強化監管激勵約束,確
保政策落實;加強多方聯動,優化服務環境等。
《意見》將此前小微企業貸款增長「兩個不低於」目標調整為增速、戶數、申貸獲得率的「三個不低
於」。據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頻道記者了解,「兩個不低於」目標由2008年正式提出,從增速、增量兩個維度進行考量,即銀行業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
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此次提出的「三個不低於」目標保留了「增速」,取消「增量」,將其改為「戶數」和「申貸獲得率」兩個維度。
2015年2月26日 財政部《關於申報2015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2015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開啟申報,項目申報向小微文化企業開放,並不受部分條款限制。
2015年2月25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
從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擴大到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並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助力小微企業盡快成長。
2015年1月26日 中國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銀監會《大力發展信用保證保險 服務和支持小微企業的指導意見》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
成立總規模400億元的新興產業創投引導基金,重點支持處於「蹣跚」起步階段的創新型企業。
2014年11月15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
自2015年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免徵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費等4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底,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
元的小微企業,自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徵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5項政府性基金;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不超過20人的小
微企業,自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014年10月14日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知識產權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4年10月9日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2014年8月19日 文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關於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4年8月15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多措並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
2014年7月25日 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
希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