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借款利息收入賬務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佔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而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因此,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屬於收入,財務核算上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所得稅申報表應填寫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第15行。
(1)核銷貸款利息收入賬務擴展閱讀:
企業貸款是指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種借款方式。企業的貸款主要是用來進行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等大額長期投資。
目前企業貸款可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信用貸款、擔保貸款、股票質押貸款、外匯質押貸款、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黃金質押貸款、銀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買方或協議付息票據貼現、有追索權國內保理、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
信用貸款是指銀行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擔保。
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貸款。
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為1年(不含)至5年(含)的貸款。
長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的貸款。
『貳』 如何對已核銷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本金和貸款產生的一切利息轉表外核算
『叄』 核銷呆帳貸款本金1000,利息500元,收回本息400。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如果已計提過貸款損失准備的
借:貸款損失准備 1000
貸:貸款--XX 1000
借:庫存現金 400
貸:利息收入 400
如果未計提過貸款損失准備的
借:資產減值損失 1000
貸:貸款--XX 1000
借:庫存現金 400
貸:利息收入 400
『肆』 小額貸款公司減免的利息收入怎麼入賬
那就暫不作帳務處理,等利息收回時再處理,
或先沖減收入和應收利息,借款人違約時再計一筆收入和應收利息
『伍』 已核銷且確認無法再收回的貸款利息如何記賬
已核銷不良貸款的會計分錄為: 借方:為貸款損失准備 貸款: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賬戶 對於已確認並核銷的壞賬,後續年度收回的金額將增加壞賬准備金,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賬戶 貸款:貸款損失准備金 逾期貸款應同時收回,並從借款人存款賬戶中扣除 借方:活期存款——××單位存款賬戶 貸款: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賬戶 。
拓展資料:
1.核銷收回貸款的注意事項
我們必須確保所有欠款都被收回,包括逾期本金、利息、違約利息或違約金,然後登記相關的會計分錄。 另一種情況是,收回的資金大於注銷貸款限額。在這種情況下,剩餘的資金需要補齊。您可以直接調整交易,補充默認利息。 簡而言之,注銷後收回貸款的情況並不多見。一般銀行會按照正常流程進行記錄。如果賬戶恢復,他們可以將以前的記錄調出進行比較和補充。在計算利息時,如果沒有入賬,就會計入應收款項。如果進入應收利息賬戶,則為:借方:壞賬損失貸款:應收利息。本賬戶用於銀行按規定提取的貸款損失減值准備。對不承擔風險的委託貸款,不計提貸款損失撥備。應當按照個人貸款損失計提和組合貸款損失計提的規定,分別編制會計明細賬。
2.期限結束時,銀行應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還款意願、貸款本息償還情況、抵押物的市場價格、擔保人的支持情況和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情況。 分析其風險程度和恢復可能性,判斷其是否受損。有客觀證據表明存在減值的,應當計提貸款損失准備金。 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名稱,貸記該名稱。本期應計貸款損失撥備大於其賬面余額。 根據差額補足減值准備,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款損失准備」項,貸記本賬戶。對於那些真正無法收回的貸款。 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在核定為壞賬損失時,應核銷,借記本賬戶,貸記「客戶貸款」、「折扣」等賬戶。 已確認並核銷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如以後收回,應借記「客戶貸款」、「折扣」,按實際收回金額貸記本賬戶。 同時,借記「單位存款」、「個人存款」等科目,貸記「客戶貸款」、「折扣」等科目。貸款損失准備金應當單獨計提。 資產負債表上已計提貸款損失撥備的資產,應當以該資產減除貸款損失撥備後的金額反映;應計貸款損失准備在資產減值准備明細表中單獨反映。 按貸款損失准備金的種類進行詳細核算。該賬戶的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了銀行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余額。
『陸』 銀行不良貸款核銷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核銷呆賬貸款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損失准備
貸: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已確認並轉銷的呆賬貸款,以後年度又收回來的的金額增加呆賬准備,其會計分錄為:
借: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貸:貸款損失准備
應按收回同時應在借款單位存款賬戶內扣收逾期貸款,其會計分錄
借: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
貸: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銀行不良貸款核銷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
資產處置的范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
『柒』 銀行利息收入怎麼做賬
銀行利息收入的賬務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紅字)
『捌』 貸款損失准備核銷怎麼做賬務處理
貸款損失准備核銷的賬務處理:
核銷貸款損失准備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損失准備
貸: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已確認並轉銷的貸款損失准備,以後年度又收回來的金額增加損失准備,其會計分錄為:
借: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貸:貸款損失准備
應按收回同時應在借款單位存款賬戶內扣收逾期貸款,其會計分錄:
借: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
貸: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8)核銷貸款利息收入賬務擴展閱讀:
本科目核算銀行按照規定提取的貸款損失減值准備。銀行不承擔風險的受託貸款等不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本科目應按照單項貸款損失准備和組合貸款損失准備等分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期末,銀行應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還款意願、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品的市價、擔保人的支持力度和銀行內部信貸管理等因素。
分析其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以判斷其是否發生減值。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應對其計提貸款損失准備。
提取貸款損失准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大於其賬面余額的。
應按其差額補提減值准備,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各項貸款。
經批准作為壞賬損失時,應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借記本科目,貸記「客戶貸款」、「貼現」等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貸款損失准備,如以後又收回,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客戶貸款」、「貼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同時,借記「單位存款」、「個人存款」等科目,貸記「客戶貸款」、「貼現」等。貸款損失准備應單獨核算。
在資產負債表上,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資產應以扣除該項資產所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後的金額反映;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單獨在資產減值准備明細表上反映。
本科目應按貸款損失准備金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銀行已計提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余額。
『玖』 利息收入的會計分錄怎樣做才是正確的
首先來回答您的問題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但是記錄明細賬的時候。財務費用-利息收入計入「財務費用」的借方紅數。費用明細賬借方登記發生數,貸方登記結轉數。
1、會計分錄是指對某項經濟業務標明其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按照復式記賬的要求,對每項經濟業務以賬戶名稱、記賬方向和金額反映賬戶間對應關系的記錄。
2、在借貸記賬法下,則是指對每筆經濟業務列示其應借和應貸賬戶的名稱及其金額的一種記錄。會計分錄是指經濟業務發生時,按照記賬規則的要求,確定並列示應借應貸賬戶的名稱及其金額的一種簡明記錄。
3、會計分錄的格式和要求是:先借後貸;借和貸要分行寫,並且文字和金額的數字都應錯開;在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情況下,要求借方或貸方的文字和金額數字必須對齊。
『拾』 計提銀行貸款利息應如何做賬
問:單位計提銀行借款利息應如何做賬?貸方應做「其他應付款」科目還是「應付利息」科目?
答:計提銀行借款利息,應依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及其應用指南規定,確定利息是資本化還是費用化。符合資本化的,借方應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否則,直接借記財務費用科目。
《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
2001
短期借款
三、企業借入的各種短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借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確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利息」等科目。
2501
長期借款
三、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額,還應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二)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
若屬於短期借款,可通過貸記「應付利息」、「銀行存款」科目。若屬於長期借款,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