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可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今年,我公司向銀行貸了一筆款,由此產生了一筆利息。請問,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這筆貸款利息的支出可以進行稅前扣除嗎?
專業解答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由此可見,您公司貸款發生的利息支出是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
Ⅱ 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可否稅前扣除
你好,會計老鄭·一點通網校回答您的問題:
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國稅函〔2009〕777號《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現就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第四十六條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
二、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
(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Ⅲ 自然人借款利息支出稅前扣除要發票
需要發票。所有增值稅的應稅項目費用都需要發票才能稅前扣除。
《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1.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2.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企業向無關聯的自然人借款支出應真實、合法、有效,借出方個人應按規定繳納相關稅費,並開具相應的發票,支出利息方應取得該發票才可以在稅前扣除。
Ⅳ 企業個人借款利息支出可否稅前扣除
企業除向關聯方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按照稅收規定扣除,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2、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企業向個人集資應憑真實、合法有效憑證,在稅前扣除有關利息支出費用。
國稅函[2009]777號文件規定,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利息扣除額。
Ⅳ 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
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如下:
1、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2、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五條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Ⅵ 企業向個人借款的利息是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答:企業向個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若是取得收據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企業可要求個人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取得正規發票,方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規定,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和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
(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因此,公司向職工借款並對職工支付利息,該筆利息支出符合上述規定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
鑒於目前我國對金融企業利率要求的具體情況,企業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並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提供「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以證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了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項目的范圍,「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及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而發生的借款,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後期通過折舊的方式予以分期攤銷。
(5)(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貸款服務,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6)《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後年度扣除;
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
(一)金融企業為5:1;
(二)其他企業為2:1.
因此公司支付股東的利息金額能否稅前扣除一定要注意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是否超過了2倍
參考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例條例
Ⅶ 公司向無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
(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因此,企業向無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上述規定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Ⅷ 企業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
1、企業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必須扣繳個人所得稅。個人借款給非金融企業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債權性股息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四十八號)的規定,應當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企業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不屬於儲蓄存款利息,應按"股利、紅利、利息"項目扣繳稅率為20%的個人所得稅。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的規定:
①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六條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
②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其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因此,公司向個人借款並對個人支付利息,該筆利息支出符合上述規定的並取得個人代開的增值稅發票後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3-3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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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貸款利息可以稅前扣除嗎
一、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符合規定的可稅前扣除。
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符合規定的,可稅前扣除,但是扣除部分不得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企業應當與個人簽訂借款合同。如果自然人是股東,需要關注債資比的要求,即該自然人在該企業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比例為: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
二、企業之間的借款利息符合規定的也可以稅前扣除。
企業向金融機構的借款利息一般情況下可以根據規定稅前扣除,而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支付的利息有些特殊,根據規定,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當然啦,借款合同之類的資料、憑證要有。如果借貸雙方是關聯企業,也需要關注債資比的要求。
三、投資未到位發生的利息支出怎樣稅前扣除?
當前,注冊資本制度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於是就會有一個「投資未到位」的問題。投資未到位發生的利息支出稅前扣除規定是這樣的: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中,相當於未繳足注冊資本額應計付的利息部分,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