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信被執行人解除後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信息刪除後是可以申請貸款的,但銀行可能會拒絕貸款申請,因為失信被執行人有不良的信用記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認為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糾正。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一般應由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並說明理由。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作出決定予以糾正。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2. 失信執行人解除後可以貸裝修貸
可以。失信執行人解除後說明你的信用正常了,這時可以申請貸款,但是因為之前的失信記錄,銀行審核會更加嚴格。
3. 失信解除後多久能貸款
法律分析:如果債務人有能力卻不選擇償還借款,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無法進行銀行貸款、限制其高消費、不能坐高鐵等,在生活上會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如果當事人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刪除,一般只要在三個工作日之後,就可以辦理銀行貸款的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4. 失信被執行人處理完能貸款買房嗎
一、失信被執行人處理完,不能貸款買房失信被執行人處理完法院要執行的事項後,會刪除失信信息,但失信信息已經向徵信機構報送,個人徵信有問題的,銀行是不會放貸的。
二、【法律依據】:《最高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八條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徵信機構通報,並由徵信機構在其徵信系統中記錄。國家工作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主管部門或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5.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消除後能貸款嗎
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相當於向全社會宣布這個人是不誠信的「老賴」。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乘坐飛機軟卧、高消費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法院執行部門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懲戒,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法院公告欄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人民法院還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限制其高消費。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失信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6. 剛解除失信執行能不能車貸
法律分析:剛解除失信執行能不能車貸,分情況來說。如果失信執行只要法院那邊有記錄的話,解除以後是可以正常申請車貸的。而在銀行方有記錄,就算是解除失信執行,之前逾期的記錄也要在結清之日起5年後才會消除,因此部分銀行可能會拒絕客戶的車貸申請。
法律依據:《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第九條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7. 失信人員解除後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法院失信人員黑名單撤銷了,如果徵信信息沒有什麼問題,也滿足銀行貸款的條件是可以申請銀行貸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8. 失信名單撤銷能貸款嗎
1、失信名單只要在履行完義務後是可以貸款的,不過不同情況不同對待。
2、如果是剛剛撤銷失信名單最好不要申請貸款,銀行貸款是看個人徵信,徵信記錄還存在失信記錄,可以等到五年後徵信記錄自動刪除,再嘗試申請貸款,這樣成功率是比較高的。
3、失信名單撤銷後急需貸款可以嘗試擔保貸款或者抵押貸款的方法嘗試申請,這樣有助於增加貸款的成功率。
9. 失信人員恢復後多久可以貸款
法律分析:法院在撤銷失信執行的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後就可以貸款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被整合至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並以信用報告的形式向金融機構等單位提供,供有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中予以衡量考慮。相關的銀行和信貸機構在辦理這類貸款的發放時,應積極的對這類借貸人員進行審核。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的,才能夠發放相關的貸款,按照雙方借貸合同和借貸約定履行,不得違反這類協議違反我國的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