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們是非金融企業,收到委託貸款利息收入,還需要交納增值稅嗎
你好 委託貸款的利息收入 是涉及增值稅的
B. 委託貸款利息開票是開專用發票還是開普通發票
委託方需向借款方開具利息增值稅普通發票,銀行可依委託方要求向其開具手續費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
銀行向委託方或借款方收取手續費,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由於委託方是「貸款方」,銀行不是「貸款方」。
C. 委託貸款利息收入怎樣做賬務處理
會計處理方面:《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委託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按期計提利息。但是如果應收利息到期未收回的,應當停止計提利息,將已確認的利息收入予以沖回,並在備查簿中登記沖回的利息金額;
以後收回已沖減利息收入的利息時,沖減委託貸款本金;只有待本金能夠收回時,才能確認委託貸款的投資收益。期末時,企業的委託貸款應按資產減值的要求,計提相應的減值准備。」
根據新會計准則的規定,企業可以設置「委託貸款」、「委託貸款損失准備」科目。
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委託銀行發放貸款時,
借:委託貸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
(2)計提利息時
借:委託貸款-利息
貸:投資收益-委託貸款利息收入
(3)收到銀行轉來的貸款利息(已扣過相關稅金)
借:銀行存款
貸:委託貸款-利息
(4)期滿收回本金及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委託貸款--本金
投資收益-委託貸款利息收入
(5)計提委託貸款的損失准備
借:投資收益--委託貸款損失准備
貸:委託貸款損失准備
稅務處理方面: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及《營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應按「金融保險業」稅目依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以受託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貸款業務徵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3號)規定:「金融企業承辦委託貸款業務營業稅的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受託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代委託人收訖貸款利息的當天。」
此外,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暫行條例的規定,對企業取得的委託貸款收入做為一項投資收益應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3)委託貸款利息增值稅擴展閱讀:
採用委託貸款模式進行放款和貸款,主要會涉及到以下幾筆費用的支出:
首先是委託貸款手續費:銀行接受委託人申辦委託貸款,按委託貸款金額、借款期限、違約行為等約定條款按比例向委託人收取手續費。
其次是借款合同的印花稅。在一般的委託貸款交易中,一筆交易交一次印花稅,每筆委託貸款要按貸款金額的萬分之0.5繳納印花稅。在基於委託貸款的現金池模式下,一般是由企業和當地稅務局進行協商,制定一定期限內的貸款總額,並按萬分之0.5的稅率定期上繳印花稅。
最後是就是委託貸款中所涉及的利息費用。在現金池模式下,帳戶間相互借貸資金的利率應當在央行規定的存、貸款基準利率的區間內。一旦利率超出該范圍,就可能因涉嫌轉移定價而遭到稅務部門的置疑。
委託貸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不能以凈額列報和納稅,每筆利息收入要按利息額6%繳納增值稅,可以由銀行代為扣繳的。而所產生的所得稅費用則由企業自行繳納。
此外值得提醒的是,在新稅法46條中嚴格規定了反資本弱化的條款。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准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財稅〔2008〕121號文中通知:
一、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後年度扣除。
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外,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
(一)金融企業,為5:1;
(二)其他企業,為2:1。
二、企業如果能夠按照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資料,並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於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三、企業同時從事金融業務和非金融業務,其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合理方法分開計算;沒有按照合理方法分開計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條有關其他企業的比例計算準予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業自關聯方取得的不符合規定的利息收入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D. 中國工商銀行某支行根據委託貸款合同規定,按季計息500元,代扣代繳增值稅30元
對。
貸款利息,按照6%的增值稅稅率計算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現改為9%)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現改為13%)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E. a公司借款給b公司b公司月月按合同給a公司利息a公司要給b公司開票開票時稅率開多少
公司間借款利息是要繳納相應增值稅款的,這便是增值稅及附加稅。一般納稅人企業增值稅稅率為6%,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為3%。附加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的7%(市)、5%(縣、建制鎮)、1%(工礦區)、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的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的2%、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出具證明可暫免徵,沒有證明附征2%。)。
【拓展資料】
生產型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能扣除屬於非固定資產項目的那部分生產資料的稅款,不允許扣除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有的稅款。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因此稱為生產型增值稅。
收入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只允許扣除固定資產折舊部分所含的稅款,未提折舊部分不得計入扣除項目金額。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大體上相當於國民收入,因此稱為收入型增值稅。
消費型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指在徵收增值稅時,允許將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全部一次性扣除。這樣,就整個社會而言,生產資料都排除在征稅范圍之外。該類型增值稅的征稅對象僅相當於社會消費資料的價值,因此稱為消費型增值稅。中國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實施消費型增值稅。
企業之間借款沒有利息是否違法呢?
假設是通過銀行以委託貸款的形式,則企業之間借款沒有利息是合法的。對於非關聯方而言,無償讓渡資金無需承擔納稅義務,對於關聯方而言,讓渡資金時,則需進行納稅調整。銀行借款如果是無償讓渡他人,其支付利息時是不得扣除的。
根據相關規定可得,對於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沒有超過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那一部分(也就是不超標的利息),是准予扣除的。
F. 委託貸款 可否約定由借款人支付增值稅
增值稅,本身就是由借入方支付的,由借款人將利息(不含稅)和增值稅額交給借出方,由借出方向稅務機關繳納。
所以,在約定時,應當明確利息是否含稅。可以約定不含稅,則借入方在支付利息時,應當一並支付相應增值稅。
G. 委託貸款,是利息收入繳納增值稅,還是以委託貸款的金額繳納增值稅
利息收入,本金是不需要交增值稅
H. 委託貸款業務如何繳納增值稅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什麼是貸款。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的通知實施辦法中有規定: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從規定中我們很清楚低知道,委託貸款業務收息方取得的收入,屬於利息收入,不屬於投資收益,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
如果收息方是小規模納稅人,按簡易徵收率3%計繳增值稅;如果收息方是一般納稅人,按6%稅率,確認銷項稅額。至於是否可以抵扣,我們來看看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情況: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很顯然,向銀行支付委託貸款的手續費不在以上范圍內,所以,不論是收息方還是付息方(小規模納稅人除外),取得銀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抵扣進項稅額。
I. 委託貸款利息如何進行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一、企業所得稅:企業委託貸款利息支出,如不高於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條例38條)
二、土地增值稅可以有條件扣除。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
J. 委託貸款利息在土地增值稅稅前可扣除嗎
一)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資金,沒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體適用的比例按省級人民政府此前規定的比例執行。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既向金融機構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產開發費用計算扣除時不能同時適用本條(一)、(二)項所述兩種辦法。
(四)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已經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應調整至財務費用中計算扣除。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業務問題問答》的通知(青地稅函[2009]47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銀行貸款使用的借據(借款合同)、利息結算單據等,都可以作為金融機構證明對待。
依據上述規定,A、B公司及銀行三方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房地產公司B公司通過銀行向A公司借款,銀行為第三方,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屬於向銀行貸款。因此,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