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慶市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獎勵是什麼
對新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其上年營業總收入在1億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1億(含)至5億元的,獎勵15萬元;5億元(含)以上的,獎勵20萬元。對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新認定企業標準的80%進行獎勵;對新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15萬元的獎勵。政策依據:《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創新促進辦法》
B. 高新技術企業貸款貼息政策
一、正文回答
高新技術企業貸款貼息政策:
1、對2022年首次納統的服務業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
2、對於2022年度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服務業企業,給予2萬元獎勵;
3、對於2022年度營業收入達到3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服務業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4、對全區2022年度服務業營業收入額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
二、分析
科學是發展的重要內在推動力,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它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經濟實體。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政策是一項引導政策,目的是引導企業調整產業結構,走自主創新、持續創新的發展道路,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熱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三、高新技術企業貸款可以貸多少?
高新技術企業貼息授信項目,主要針對深圳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貸款授信,同時給予貼息補貼,最高授信貸款2000萬,授信期限最長5年。利息補貼50%,整個操作申報時間30個工作日款項到賬。
C. 高新技術企業在稅收上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稅收、貸款方面,每個地方具體還會有所不同,以下供參考:
(http://www.ztech.com/gxgl_p.asp?id=17)
●稅收政策:
――入園企業享受國家級高新區所有優惠政策。
――區內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從認定之日起,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從投產年度起,免徵2年企業所得稅。
――區內設立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免徵地方所得稅和其它地方稅(包括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和屠宰稅)10年;非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則免徵5年。
――外商投資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期滿後,凡出口產品產值達到企業當年總產值70%以上的,經稅務機關核實後,當年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免徵2年企業所得稅,第3-5年按15%的稅率徵收;外商投資興辦的先進技術企業,依照稅法規定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期滿後仍為先進技術企業的,可延長三年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無費區」政策: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申請成為「無費企業」,享受只收稅,不收其他行政事業性費用的特殊政策。據測算,行政事業性費用約占企業基建投資的20%左右。
●固定資產貸款貼息: 對符合工業園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如確需向金融機構貸款,園區將提供專門資金(貸款貼息資金)對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給予適當資助。
●設立專項資金:對入園企業正在研究多項鼓勵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即將出台設立入園企業發展基金等。
D. 高新技術企業貸款 利率是多少
高新技術企業是對企業所得稅有優惠政策,由原來的25%企業所得稅減徵到15%的企業所得稅,但是銷項稅和進項稅依舊是17%
E. 借30萬高利貸三個月要還多少
他的大概利息可能是5分的利息,一月一萬五,三個月利息4萬五加本金一共34.5萬,1毛的利息,一月三萬,三個月就是9萬加本金一共39萬。高利貸只能償還法律規定的本金和利息。
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行為,受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
2.私人貸款的本金受到保護,不超過類似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也受到法律保護,而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拓展資料
1.對於大學生創業的金融支持,除了降低基準利率外,貸款更多的是降低各項費用。減免各種費用。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工商部門免收個體工商戶登記費(含登記費、變更登記費、補充許可費),自批准經營之日起一年內的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及各種證件費。參加私人協會的人免收一年會費。高校畢業生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含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如果資金確實困難,可以分階段到位;申請的名稱可以被批准為「高新技術」、「新技術」和「高新技術」。
2.從事社區服務等活動的大學畢業生,經居民委員會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後,一年內免徵工商登記費和各項工商管理費。利率優惠。對創業貸款給予一定的利率優惠支持。根據貸款風險的不同,它可以根據法定貸款利率略微上浮或下浮。註:如果風險較高,不僅會向下浮動,還會提高利率。還款問題涉及到你的貸款的用途。通常,如住房,按月分期付款。如果是企業,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個人企業貸款,到期時還本付息,利息隨本付息;貸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個人創業貸款,貸款本息還款方式可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或等額本金還款方式,也可採用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3.相關優惠政策將取決於當地政府。在申請貸款時,銀行會檢查你的收入和擔保人,以確定你能借多少錢。因此,沒有一種情況是你負擔不起的。
F. 07年成立高新技術企業享受怎麼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第一條 對新成立生產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深圳市招商局予以優先審批。對新建的上述企業,或已認定批准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其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深圳市計劃局予以優先立項和批准,其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深圳市招商局予以優先立項和批准。
第二條 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下列減征或免徵稅收的優惠。
(一) 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企業,從獲利年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所得稅,第三年至第八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二) 按規定減免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企業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產值70%以上的,經稅務部門審查核定,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三) 經市科技局審批,對列入國家級新產品在三年內,省市級新產品在兩年內,市財政局對生產企業新增利潤部分的所得稅實行全額返還,對新增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25%)由市財政局按不低於50% 的比例返還。
(四) 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的科研機構和企業,自行發明、研製的專有技術或技術成果,凡經市級以上鑒定的,其技術轉讓(包括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免徵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徵收所得稅,技術成果轉讓收入,免交營業稅。
(五) 對上述技術轉讓收入可提取1%的高新技術開發基金,並允許打入成本,專項用於科研事業的發展。
(六) 發放給研究開發高新技術產品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的獎勵。經稅務部門審定,免徵工資調節稅;市人民政府以上單位頒發級有關人員的科研成果獎,免徵人個收入調節稅。
(七) 高新技術企業根據技術更新需要,經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批准,可加快設備折舊年限。
(八) 凡因享有本規定減征或免徵的稅款,應單獨核算,由有關部門監督專項用於本企業的生產發展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開發,不得用於集體福利和其他資金,違者由財政、稅務機關收回減免的款項。
第三條 在金融信貸方面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下列優惠:
(一) 銀行每年從信貸總額中劃出一定數額的貸款指標作為科技開發專項信貸資金,並在利率上給予優惠。市財政再安排部分資金作為貸款貼息,貼息率視項目的具體情況而定,專項信貸資金重點用於扶持本規定列舉的項目的開發生產,由科技局提出項目建議,由銀行對專項信貸資金進行審批。
(二) 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從每年的投資總額中劃出一定比例,以優先貸款、長期低息(低於銀行同檔利息10-20%)貸款,參股投資等方式對市屬國營企業的高新技術項目建設予以扶持。
(三) 每年從債券發行總額中撥出20%的額度給符合發行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
(四) 優先批准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
第四條 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的建設用地和購置住房給予下更優惠和扶持。
(一) 在城市和土地規劃中,有關部門應留出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如防塵、防雜訊、防污染)高新技術項目建設小區,集中進行建設。
(二) 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科研、生產經營用地,由深圳市規劃國土局予以優先審批,並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給予減收地價10-20%的優惠,或減半繳納土地使用費五年。
(三) 保稅區中,劃出一部分優惠地價的土地給高新技術企業。
(四)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購置微利商品房或申請自建自用住房用地,有關部門應予以優先安排。
第五條 高新技術企業借聘和從內地調入科技人員以及人員赴港出國享受下更優惠:
(一) 每年從全市幹部調入指標總數中撥出一定比例,優先安排從事本規定列舉的項目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企業技術人員的調入。對有國家級重大發明創造的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級技工的調入,深圳市勞動人事部門予以優先審批和辦理手續。需要借聘內地科技人員可放寬數量限制並優先辦理暫住手續。
(二) 上述調入人員,按深圳市政府有關規定減免城市人口增容費。
(三) 有組織地積極從國外引進科技人才。對來特區工作的留學人員按深圳市有關規定給予優惠。
(四)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因公赴港出國,可優先辦理審批手續。從「多次往返港澳能行證」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因公赴港需要;持「一次審批多次出國護照」的人員的審批手續按[1990]國科發字400號《關於使用<高新技術企業多次出國人員登記表>(簡稱KW122表)的通知》規定,由深圳市外事辦負責辦理。
第六條 高新技術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海外設立研究開發機構或銷售機構的給予優先辦理審批手續
第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用於研究開發的原材料、元器件、樣品、樣機、儀器、設備和技術資料等在國家指標允許的范圍內優先給予進口審批。海關在辦理有關手續上盡可能給予方便。
第八條 優先保證高新技術企業的用水用電和通訊的需要。
第九條 梵谷新技術企業已辦理替代進口的產品,深圳市經濟發展局在審批進口同類產品時予以限制,以扶持該類產品。對列入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在內銷比例上可適當放寬。
第十條 對於工業企業投入的科技研究開發費,在不超過標准范圍內按實際支出數可在當年計征所得稅前予以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為當年銷售額3~5%,其中,對集成電路、程式控制交換機、軟體、電子計算機等四種產品的技術開發費,計提比例可提高到不超過銷售收入的10%。
第十一條 高新技術企業試制新產品所需的單台價值在五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和關鍵設備的購置費可直接進入成本,確需購置少量單價值超過五萬元的測試和關鍵設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也可在成本中列支。
第十二條 經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門認可,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的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項目投產後,獲得的利潤報市稅務部門批准,給予三年免徵所得稅照顧。
第十三條 深圳海關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下列優惠:
(一) 開展加工後出口產品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經海關批准可設立專用備料倉庫,以便辦理料件進口手續;其中,沒有進出口報關權的,經海關批准,可享有自理報關權。
(二) 高新技術企業加工的產品有內、外銷的,海關比照對進料加工的管理辦法,料件進口時予以保稅,產品實際內銷再按內銷的有關規定辦理補稅等手續。
(三) 高新技術開展的按規定海關應收取保證金的業務。企業可提出申請,經海關批准,可免交保證金。
(四) 高新技術企業開展進料加工項目,海關可發給「專用清單」,貨物進出口時實際通道報驗,按月集中報關,合同執行完畢後予以核銷。
(五) 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的應稅貨物,海關可先予以放行,並發給「納稅手冊」,企業在七天內向銀行辦完納稅手續。
(六) 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的貨物,海關在監管上給予方便,海關認為有必要查驗而貨物又不便在現場開拆的,企業可提出申請,海關可派員隨車監管到企業所在地,結合裝卸環節進行查驗。
(七) 高新技術企業中的國營企業可申請參與海關一年一度的「信譽良好企業」評定活動,對被授予「信譽良好企業」稱號的,海關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優惠。
(八) 高新技術企業生產急需進口的少量貨樣、維修機器設備的零配件、原材料、包裝物料以及需帶到境外修理的物品等,可由本企業人員隨身攜帶進出境,口岸海關憑主管海關核發的登記卡或申報單先予以放行,事後補辦手續。
G. 2011年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優惠政策
一、申報條件:
(一)申請企業所研發和生產的產品屬於《深圳市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范圍;
(二)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包括技術服務)的企業其自產的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占企業當年銷售總收入的60%以上;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的企業其獨立核算的自產高新技術產品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且占企業當年銷售總收入的50%以上;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企業必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預期的自主知識產權;
(三)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職工總數的10%以上,並有專門的研究開發機構;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的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1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3%以上,並有專門的研究開發機構;
(四)年人均總產值或預期年人均總產值達15萬元以上 ;
(五)銷售利稅率或預期的銷售利稅率高於同行業平均水平;
(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企業年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年銷售收入的8%以上;或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的企業年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年銷售收入的3%以上;
(七)具有現代化管理的組織、措施和方法。從事重大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生產的申請單位雖未達到上述條件,但其產品對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確有重大貢獻的,亦可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經深圳市認定的軟體企業,其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且經登記的自產軟體產品銷售收入占企業當年銷售總收入的50%以上,可以直接申請核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原件1份);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1份);
(三)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包括上年度自產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利稅和研究開發經費支出等科目(當年設立企業截止申請日符合條件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申請日上一個月的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報告)(原件1份);
(四)產品技術標准、質量性能測試報告(開發軟體的企業需提供:該產品的軟體產品登記證書或者軟體需求說明書、系統設計報告、用戶手冊、測試大綱、測試報告和用戶試用報告等材料)(原件1份)。
屬於特殊行業的企業需提供特殊行業許可證或入網證;對生物醫葯、醫療器械、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高新技術產品,申報時必須提交行業規定許可生產、銷售的必備文件的復印件(1份);若環境污染的項目需提交環保達標證明。
三、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以優惠政策:
第一條 對新成立生產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深圳市招商局予以優先審批。對新建的上述企業,或已認定批准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其基本建設投資項目,深圳市計劃局予以優先立項和批准,其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深圳市招商局予以優先立項和批准。
第二條 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下列減征或免徵稅收的優惠。
(一) 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企業,從獲利年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所得稅,第三年至第八年減半徵收所得稅。
(二) 按規定減免所得稅期滿後,凡當年企業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產值70%以上的,經稅務部門審查核定,減按1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三) 經市科技局審批,對列入國家級新產品在三年內,省市級新產品在兩年內,市財政局對生產企業新增利潤部分的所得稅實行全額返還,對新增增值稅的地方分成部分(25%)由市財政局按不低於50% 的比例返還。
(四) 對從事高新技術產品開發的科研機構和企業,自行發明、研製的專有技術或技術成果,凡經市級以上鑒定的,其技術轉讓(包括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免徵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應按適用稅率徵收所得稅,技術成果轉讓收入,免交營業稅。
(五) 對上述技術轉讓收入可提取1%的高新技術開發基金,並允許打入成本,專項用於科研事業的發展。
(六) 發放給研究開發高新技術產品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的獎勵。經稅務部門審定,免徵工資調節稅;市人民政府以上單位頒發級有關人員的科研成果獎,免徵人個收入調節稅。
(七) 高新技術企業根據技術更新需要,經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批准,可加快設備折舊年限。
(八) 凡因享有本規定減征或免徵的稅款,應單獨核算,由有關部門監督專項用於本企業的生產發展和高新技術產品的開發,不得用於集體福利和其他資金,違者由財政、稅務機關收回減免的款項。
第三條 在金融信貸方面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下列優惠:
(一) 銀行每年從信貸總額中劃出一定數額的貸款指標作為科技開發專項信貸資金,並在利率上給予優惠。市財政再安排部分資金作為貸款貼息,貼息率視項目的具體情況而定,專項信貸資金重點用於扶持本規定列舉的項目的開發生產,由科技局提出項目建議,由銀行對專項信貸資金進行審批。
(二) 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從每年的投資總額中劃出一定比例,以優先貸款、長期低息(低於銀行同檔利息10-20%)貸款,參股投資等方式對市屬國營企業的高新技術項目建設予以扶持。
(三) 每年從債券發行總額中撥出20%的額度給符合發行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
(四) 優先批准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制高新技術企業股票上市。
第四條 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的建設用地和購置住房給予下更優惠和扶持。
(一) 在城市和土地規劃中,有關部門應留出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如防塵、防雜訊、防污染)高新技術項目建設小區,集中進行建設。
(二) 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科研、生產經營用地,由深圳市規劃國土局予以優先審批,並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給予減收地價10-20%的優惠,或減半繳納土地使用費五年。
(三) 保稅區中,劃出一部分優惠地價的土地給高新技術企業。
(四) 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購置微利商品房或申請自建自用住房用地,有關部門應予以優先安排。
第五條 高新技術企業借聘和從內地調入科技人員以及人員赴港出國享受下更優惠:
(一) 每年從全市幹部調入指標總數中撥出一定比例,優先安排從事本規定列舉的項目的研究開發、生產經營企業技術人員的調入。對有國家級重大發明創造的人才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高級技工的調入,深圳市勞動人事部門予以優先審批和辦理手續。需要借聘內地科技人員可放寬數量限制並優先辦理暫住手續。(二)上述調入人員,按深圳市政府有關規定減免城市人口增容費。
(三) 有組織地積極從國外引進科技人才。對來特區工作的留學人員按深圳市有關規定給予優惠。
(四) 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因公赴港出國,可優先辦理審批手續。從「多次往返港澳能行證」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人員因公赴港需要;持「一次審批多次出國護照」的人員的審批手續按 [1990]國科發字400號《關於使用<高新技術企業多次出國人員登記表>(簡稱KW122表)的通知》規定,由深圳市外事辦負責辦理。
第六條 高新技術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海外設立研究開發機構或銷售機構的給予優先辦理審批手續
第七條 高新技術企業用於研究開發的原材料、元器件、樣品、樣機、儀器、設備和技術資料等在國家指標允許的范圍內優先給予進口審批。海關在辦理有關手續上盡可能給予方便。
第八條 優先保證高新技術企業的用水用電和通訊的需要。
第九條 梵谷新技術企業已辦理替代進口的產品,深圳市經濟發展局在審批進口同類產品時予以限制,以扶持該類產品。對列入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在內銷比例上可適當放寬。
第十條 對於工業企業投入的科技研究開發費,在不超過標准范圍內按實際支出數可在當年計征所得稅前予以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為當年銷售額3~5%,其中,對集成電路、程式控制交換機、軟體、電子計算機等四種產品的技術開發費,計提比例可提高到不超過銷售收入的10%。
第十一條 高新技術企業試制新產品所需的單台價值在五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和關鍵設備的購置費可直接進入成本,確需購置少量單價值超過五萬元的測試和關鍵設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也可在成本中列支。
第十二條 經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門認可,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的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項目投產後,獲得的利潤報市稅務部門批准,給予三年免徵所得稅照顧。
第十三條 深圳海關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下列優惠:
(一) 開展加工後出口產品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經海關批准可設立專用備料倉庫,以便辦理料件進口手續;其中,沒有進出口報關權的,經海關批准,可享有自理報關權。
(二) 高新技術企業加工的產品有內、外銷的,海關比照對進料加工的管理辦法,料件進口時予以保稅,產品實際內銷再按內銷的有關規定辦理補稅等手續。
(三) 高新技術開展的按規定海關應收取保證金的業務。企業可提出申請,經海關批准,可免交保證金。(四)高新技術企業開展進料加工項目,海關可發給「專用清單」,貨物進出口時實際通道報驗,按月集中報關,合同執行完畢後予以核銷。
(五) 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的應稅貨物,海關可先予以放行,並發給「納稅手冊」,企業在七天內向銀行辦完納稅手續。
(六) 高新技術企業進出口的貨物,海關在監管上給予方便,海關認為有必要查驗而貨物又不便在現場開拆的,企業可提出申請,海關可派員隨車監管到企業所在地,結合裝卸環節進行查驗。
(七) 高新技術企業中的國營企業可申請參與海關一年一度的「信譽良好企業」評定活動,對被授予「信譽良好企業」稱號的,海關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優惠。
(八) 高新技術企業生產急需進口的少量貨樣、維修機器設備的零配件、原材料、包裝物料以及需帶到境外修理的物品等,可由本企業人員隨身攜帶進出境,口岸海關憑主管海關核發的登記卡或申報單先予以放行,事後補辦手續。
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是深圳市為培育有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條件要求稍微低一點,在深圳市被認可,申報成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全國被認可,除享受資金扶持外,所得稅降低10個百分點,並在申報其他優惠扶持等項目時優先考慮,祝你們申報成功。
H. 高新技術企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稅率優惠
1.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2. 對於2008年1月1日(含)之後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新設的高新技術企業,就其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可按照25%的法定稅率享受二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3.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同時,又符合軟體生產企業和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定期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的,可選擇適用15%稅率或25%法定稅率減半征稅,但不能享受15%稅率的減半征稅。
(二)技術轉讓稅收優惠政策
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含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扣除類稅收優惠政策
1. 研發費加計扣除(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
2.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3.儀器設備加速折舊(對生物葯品製造業等10個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購進的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以及對所有行業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四)境外所得計算
以境內、境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總收入、銷售收入總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等指標申請並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來源於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對其來源於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計算境外抵免限額時,可按照15%的優惠稅率計算境內外應納稅總額。
(五)與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有關的特殊優惠
1.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可按照其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法人合夥人從該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二、個人所得稅優惠
根據
財稅〔2015〕116號
文件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獲得股權獎勵時,參照所獲股權的公允價值,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I. 科技公司了解一下高新企業政策明年申請
一、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
企業所得稅
●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經省級以上(含)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此條僅限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此條僅限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
●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視同軟體企業,享受上述軟體企業的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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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軟體著作權登記:正常工作日申請代理費僅需500元/件
2、軟體企業認定:認定後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
3、軟體產品登記:登記後軟體產品銷售增值稅可享受對高於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
4、技術合同登記:登記後收入可免徵營業稅,對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
5、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認定後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10%的稅收優惠政策
6、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初創期企業(近三年成立企業)北京市立項支持金額不低於20萬元(無償資助),國家支持金額一般為50萬元;成長期企業(成立滿三年)北京市支持金額不低於30萬元。國家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營業稅
●對單位和個人在本市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從事軟體著作權轉讓業務和軟體研製開發業務,比照技術轉讓與技術開發業務免徵營業稅。
增值稅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軟體產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含單晶矽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新的集成電路和擴大再生產。
●(中關村科技園區內)開發生產軟體產品的企業,可就其軟體產品的銷售額,比照簡易辦法按6%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
●對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並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對所獲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關稅
●來京投資企業進口符合有關規定的自用生產設備,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資信良好的來京投資企業享受便捷通關待遇,並在重點口岸設立特快報關窗口。
●對企業為生產《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的產品而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企業引進屬於《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所列的先進技術,按合同規定向境外支付的軟體費,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列入科技部、外經貿部《中國高新技術商品出口目錄》的產品,凡出口退稅率未達到征稅率的,經國家稅務總局核准,產品出口後,可按征稅率及現行出口退稅管理規定辦理退稅。
●軟體企業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體)及配套件、備件,可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企業憑軟體認定證書直接向海關申報,辦理有關免稅手續。
●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引進集成電路技術和成套生產設備,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高新技術企業人才政策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應屆畢業生手聘於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直接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凡經市經委根據《來京投資企業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認定辦法》認定的來京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企業可以為其申請一次性購房專項獎勵。購房專項獎勵標准為來京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本人購房時間上一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數額地方留成部分的80%。
●來京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子女在京參加高考可與北京籍考生同等對待;來京投資企業職工及子女可參加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會考;來京投資企業申請其在京職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學借讀,由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就近安排。
●市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軟體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興辦高新技術企業或增加本企業資本金投入以及個人第一次購買住房、轎車的資金補助,補助標准不超過個人上年已納個人所得稅的80%。市科委牽頭制定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根據企業自願的原則,軟體企業從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可提高到20%。
●研發機構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市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符合《北京市關於擴大對內開放促進首都經濟發展的若干規定》(京政發〔2002〕12號)等有關規定的,可向市經委申請按其本人上年已納個人所得稅數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工作:由北京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個人和集體科研項目予以無償資金支持;
●首都勞動模範:由北京市總工會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獲獎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經濟技術創新標兵:由北京市總工會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獲獎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北京優秀青年工程師標兵:由北京市科協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優秀青年人才予以表彰和獎勵;
三、高新技術企業投融資扶持政策
股權融資:中關村改制上市資金扶持
對於改制、代辦系統掛牌和境內外上市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0萬元和200萬元的資金補貼。
創業投資
中關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跟進投資管理辦法10-30%跟投
創業投資企業風險補貼資金10-15%補貼
中關村投融資促進中心---投融資信息的發布平台
債權融資:瞪羚計劃中關村貼息20-40%
四、高新技術企業專利扶持政策
申請階段:試點企業申請費用全額減免非試點企業申請費用減免70%
代理費用50%補貼(中關村中介專項服務資金)
受理階段:
10-49申請70%發明20萬元;
50-99申請70%發明50萬元;
100以上申請70%發明100萬元;
20以上授權發明授權50%10萬元
PCT途徑申請國外專利每項10萬元
實施階段:專利創業10或15萬元
專利戰略10或15萬元
專利質押貸款利息的50%予以補貼,每個企業每年貼息額不超過20萬元
五、高新技術企業標准扶持政策
北京市、中關村、豐台園區
立項國際國家地方行標分別50萬,50萬,25萬,25萬
獲批國際國家地方行標分別150萬,50萬,25萬,25萬
六、高新技術企業項目扶持政策
【國家部委項目】
1、高性能醫學診療設備專項
2、生物育種能力建設與產業化專項
3、通用名化學創新葯物發展專項
4、蛋白類生物葯和疫苗發展專項
5、衛星及應用發展專項
6、新材料研發與產業化專項
7、智能製造裝備發展專項
8、海洋工程裝備研發及產業化專項
9、國家低碳技術創新及產業化示範專項
10、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11、技術中心創新能力建設專項
12、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
13、區域創新能力建設專項
14、規劃布局內重點軟體和集成電路企業認定
15、移動互聯網及第四代移動通信(TD-LTE)產業化專項
16、電子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
17、寬頻中國戰略
18、高技術服務業研發及產業化專項
19、下一代互聯網技術研發、產業化和規模商用專項
20、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城市建設專項
21、物聯網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專項
22、物聯網應用示範工程專項
23、金融領域安全IC卡和密碼應用專項
24、下一代互聯網信息安全專項
25、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
26、國家物聯網重大應用示範工程
27、國家信息安全專項
28、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
29、國家科技支撐計劃
30、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和重大科學研究計劃
31、科技基礎性工作專項
32、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
33、國家星火計劃
34、國家火炬計劃
35、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
36、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
37、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項目
38、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
39、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
40、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項目
41、農業綜合開發林業項目
42、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中央補助資金
43、中葯材生產扶持項目
44、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
45、中小企業發展專項
46、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
47、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
48、智能製造裝備發展專項
49、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專項資金
50、工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
51、稀土產業調整升級專項資金項目
52、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
53、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
54、國家文化科技提升計劃
55、文化部科技創新項目
56、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57、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專項
58、中央財政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
59、中小企業及「雙自主」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60、中小商貿企業參展補助資金
61、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資金
62、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
63、中國專利獎
J. 外商獨資高新技術企業能否底息貸款
可以,
1、年齡18周歲至4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固定住所和營業場所證明。固定住所的證明可以是房產證(父母名字的房產證也可),營業場所的證明應該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及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證,說明正在從事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資金證明。貸款申請人的投資項目要求已經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這是銀行衡量是否借貸的一個重要條件,因為創業貸款金額要求一般最高不超過貸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流動資金,以及購置(安裝或修理)小型設備及特許連鎖經營所需資金總額的70%。
4、結算賬戶。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所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營業收入要經過銀行結算。而且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本行信貸政策規定,不允許用於股本權益性等其他投機性投資項目。
5、貸款擔保。貸款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包括房產抵押、存單質押以及第三方擔保三種形式,另外盡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以及貸款投資方面的信息給銀行,這樣會增加貸款誠信度,以便於順利地獲得貸款。
6、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7、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經濟發展,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創業者如果想申請,可到當地勞動部門咨詢。目前,是由個人先付利息,然後財政補貼,還是財政預付利息,相關方案還沒有確定,不過財政貼息是肯定的。
每個銀行無息貸款的條件是不一樣的,不過以上幾條是需要滿足的,然後手續也會比較多,大家在貸款前資料一定要准備齊全,以免來回跑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