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可以提取公積金裡面的余額來付首付嗎
1、不可以先提取的,首付要付完後,簽訂購房合同後,憑購房合同才可以去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2、開發商不可能沒支付首付就給你簽訂購房合同的。
㈡ 公積金可以提現出來付首付嗎
不可以用於首付。購房提取公積金的前提是已經有購房行為,即已經支付首付並且簽訂了買房合同的,所以尚未支付首付的,沒法簽訂購房合同,也就不滿足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可以先首付,然後憑購房合同提取公積金。
㈢ 成都可以提取公積金付首付嗎
購房提取公積金是在簽訂購房合同付完首付後,憑購房發票或契稅完稅發票等,一年時間內可以提取。也就是說不可以直接提取公積金做首付。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㈣ 成都公積金可以提取做首付嗎
購房提取公積金是在簽訂購房合同付完首付後,憑購房發票或契稅完稅發票等,一年時間內可以提取。也就是說不可以直接提取公積金做首付。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㈤ 公積金可以付首付嗎
公積金不能直接用作購房首付,購房者需要先墊付首付款,然後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積金內的存儲余額。公積金的提取要在購房行為發生後才能提取的,所以在叫首付的時候還不能提取使用。
拓展資料:公積金買房怎麼用
1、申請公積金貸款。在貸款買房的時候,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人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並在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3)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4)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5)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7)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㈥ 公積金貸款買房,賬戶里的錢可以用於首付嗎
不能。公積金是先使用後才可以提取的,即購房人只有在購房後提供購房相關的證明材料才可以辦理提取手續。
公積金提取規則:購房人只有在買房貸款後,提供相關發票、產權證才能申請提取公積金,而不能直接支取用於付首付。
去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公積金管理中心是需要你提供首付憑證的,然後根據你的公積金余額來核實,你最高能貸多少公積金貸款。核實通過之後,會暫時凍結你的公積金賬戶。
(6)成都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首付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的提取形式:
1、購房
公積金購房的用途是大家了解的比較多的,公積金購房可以用到三大模塊。如果申請公積金貸款來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來償還本息;如果申請商業貸款來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做為購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來償還本息;如果購房過程中不需要貸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積金。
2、遇重大疾病可提取
家裡面有一人繳納了公積金,其他成員也可以享有一定的權益,如果是家庭成員(不只限於職工本人)遭遇重大疾病,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公積金。提取公積金當然也是有限制的。公積金提取的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
申請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另外低保或者特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積金,如果職工被納入低保或者特困救助范圍,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但是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較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
3、租房可提取
公積金的提取使用不僅只是局限於購買房屋,租房居住的小夥伴們也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房租的支付,大家在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提供租房,需要去街道辦事處去開具,並通過單位相關部門辦理提取手續。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如果是在農村住房公積金金額,但是要注意提取的金額不能夠超過建修房的費用。
5、低保特困戶提取
另外如果是定期繳納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那麼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但是提取的金額不能夠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金額的范圍。
㈦ 可以提取公積金做首付款用嗎
再補充一點: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余額用於首付,流程如下:
1)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
2)有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稅完稅憑證或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原件)。
3)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一份《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並且還需要和銀行簽署一份《銀行支付協議書》。
辦完上述手續,審核後賬戶內的公積金可以直接轉入賣方賬戶內。
㈧ 成都市住房公積金能夠提出來做購房商業貸款的首付嗎
可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㈨ 成都公積金新政:可提取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余額付首付
9月1日,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新修訂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及《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新的文件將於10月8日實施。三個管理辦法涉及調整的內容合計60項,其中繳存19項、提取24項、貸款17項。
繳存方面,成都市將實行「雙向差異化」比例繳存,即單位和職工在公積金5%-12%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按差異化比例繳存,其中職工個人比例部分不能低於單位繳存比例。
單位差異化繳存比例事宜及比例選擇需經職代會或工會通過;職工比例部分與單位協商,在不低於單位繳存比例的情況下確定。
同時,文件顯示,將降低困難單位住房公積金降比緩繳申請門檻,取消困難單位降比緩繳申請需提供連續兩年虧損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或社保緩繳證明手續的要件要求。困難單位僅需職代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即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降比緩繳業務。
提成、承包制單位可協商確定繳存基數。對部分實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規定的上下限范圍內,可與職工協商確定繳存基數。單位應廣泛徵求職工對於協商方式確定繳存基數的意見,並確保職工知悉相關內容,給予職工提出異議的合理期限。
提取方面,成都市將全面實行公積金購房、租房按月提取。將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前結清貸款後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五年內只能提取一次變成五年內每月都可提取一次,將還貸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年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將租房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季度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
實施沖還貸。繳存職工在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在按月償還貸款期間可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採取直沖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月供本息,減少還款轉賬環節,減輕職工還貸壓力。
職工購房「可提可貸」。允許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可提取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用於首付款。
限制多套房提取。職工近五年內已辦理兩套及其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或當前擁有兩套及其以上住房產權的,不得再申請辦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
支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職工申請辦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業務,不再受一年內只能選擇一套住房辦理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規定限制。
簡化死亡提取業務辦理材料。第一順序繼承人提取死亡職工公積金時,無需再提供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公證書。
貸款方面,成都市將實行「精細化」雙掛鉤貸款。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與每筆繳存額度、繳存時間相關,由繳存賬戶每筆繳存資金金額扣除提取金額後,與該筆繳存金額存儲時間對應的存貸系數分段計算後加總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