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師,我想問一下,我公司利用金融企業貸款,產生的利息支出,取得的增值稅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不可以的
貸款服務不可以抵扣
㈡ 為啥貸款利息不允許抵扣進項
主要是考慮如果允許抵扣借款利息,從根本上打通融資行為的增值稅抵扣鏈條,按照增值稅道道征道道扣的原則,首先就應當對存款利息征稅。在現有條件下難度很大,一方面涉及對居民存款征稅,無法解決專用發票的開具問題,與當下實際存款利率為負的現狀不符。貸款利息,是指貸款人因為發出貨幣資金而從借款人手中獲得的報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 銀行貸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內利息數額與本金額的比例。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確定,當事人只能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圍內進行協商。貸款利率高,則借款期限後借款方還款金額提高,反之,則降低。決定貸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㈢ 貸款利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但不得以進行抵扣
之了回答:
一、貸款利息增值稅不可以抵扣,根據營改增政策規定,「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並同時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貸款利息是可以稅前扣除的,金融機構的貸款不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非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弱國超過了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必須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以上望採納,謝謝。
㈣ 貸款利息銀行征稅為什麼不能夠抵扣研究
一般納稅人在銀行貸款付的銀行貸款利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㈤ 銀行開具的貸款利息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銀行開具的貸款利息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抵扣。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貸款利息、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銀行開戶交納的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等與貸款服務無關的費用,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中金融服務注釋,屬於直接收費金融服務,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購進的貸款服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並同時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這意味著,企業所支付的利息費用及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在營改增之後需要繳納6%的增值稅,且這部分的稅額無法做進項抵扣。
對於資本密集型的行業(如金融投資、房地產等),企業每年支付給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的利息費用通常是巨額的,若貸款利息所產生的增值稅由買方企業來負擔,但企業卻無法進項抵扣,無疑會增加企業流轉稅負,客觀上要求企業需要尋求其他融資方式來降低資金的使用成本,從某種意義上說,會推動企業融資方式的改革。
㈥ 為什麼貸款利息的增值稅額不允許抵扣
老百姓把錢(1萬元)存銀行,1萬元成了銀行的錢,老百姓失去了1萬元的所有權,但是買到了銀行到期付(1萬元+100元(利息))的債權。到期後老百姓實現債權,得到1萬元+100元,(銀行付出1萬元+100元收回債權)。老百姓的這種行為是一項銷售行為,銷售的產品/成本為(1萬元的貨幣所有權),銷售收入/銷售額為(1萬+100元)的債權,實現利潤(100元)。此項行為有產品、有銷售、有利潤,所以是一項經營活動。此經營活動的成本/原材料:1萬元,銷售額/銷售收入為:1萬+100元,100元利息是收入也是增值額,應當交增值稅。增值100元,交稅100×6%=6元。採用購進抵扣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進項稅額:10000×6%=600元,銷項稅額(10000+100)×6%=606元。同樣求得應納稅額:606-600=6元。
老百姓拿到100元利息,跑到稅務局交606元增值稅,得到稅務局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金額:10100元,增值稅額606元。但是由於老百姓沒有進項,所以606元銷項稅全部由老百姓承擔,老百姓計算一下:得到利息100元,交稅606元,算下來虧損606-100=506元。(老百姓一聽口吐白沫,兩腿一蹬,就掛了。如果幸運沒有掛的話就會非常生氣:本來利率跑不過通貨膨脹,本來利息實際上就倒掛,還要交稅,不存了,銀行於是得不到錢了,企業就得不到資金了,經濟就崩潰了。所以不能收老百姓存款的增值稅)。
當銀行存款到期老百姓向銀行取錢時,銀行對老百姓說:我要發票,還必須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你是經營行為,我也是經營行為,要交稅,要抵扣增值稅,你必須給發票。老百姓就把稅務局給的發票給銀行,銀行拿到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書:發票金額10100元,稅額606元。
銀行吸收老百姓存款(1萬元)後以更高的貸款利息賣給工廠客戶,銀行付給老百姓1萬+100為銀行的原材料,客戶到期後向銀行付出(1萬+500元),(1萬+500元)即為銀行的收入,中間差400為銀行的利潤,也就是中間的增值,銀行增值400元,計算銷項稅額:增值額400×6%=24元。採用抵扣法計算:銷項稅額:(10000+500)×6%=630元,抵扣進項606元,求得應納稅額同樣得出630-606=24元。
在現實中由於老百姓不交增值稅,沒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銀行也得不到增值稅發票,也無法抵扣,所以銀行取得的貸款利息不能抵扣,就只好以全部利息收入為銷售額繳納增值稅。
有人就會說,這不銀行吃虧了嗎?光有銷項交稅沒有進項可以抵扣,銀行這樣不吃虧嗎?銀行不吃虧:銀行的利息收入很高,即使銷項稅額很高,即使繳納的增值稅很高,剩餘的部分也很可觀。就像小規模納稅人,從來不抵扣,但是也都是賺錢的,並沒有因為沒有進項抵扣而虧損。
這是我憋了好一陣子想出來的,不知道正確與否。
總而言之為什麼銀行貸款利息不能抵扣的原因是:增值稅的設計理念是上一環節繳納增值稅,由下一個環節允許抵扣,目前存款利息收入不計算增值稅,貸款的利息支出產生的增值稅也就不允許抵扣
㈦ 貸款利息可以抵扣嗎
你好,貸款利息不可以抵扣。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四)進項稅額。3.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里明確規定了融資相關費用不得抵扣進項稅,但未明確說明利息費用或利息支出。
㈧ 為什麼購進貸款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務局解釋因為存款利息不征稅, 但是貸款途徑不都是從銀行啊,如果從
根據財稅2016 36號文件附件2營改增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中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㈨ 融資租賃利息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么
融資租賃利息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融資租賃中屬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直接支付給融資性售後回租方的與該筆售後回租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等,不得抵扣。其他融資租賃支出取得的專用發票可以抵扣。
根據財稅文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對金融服務下貸款服務的描述,包含融資性售後回租。
另根據同號文中《附件2: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售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