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微企業稅收政策2022
一、小微企業免稅政策
小微企業免稅額度
國家稅務總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2016年小微企業優惠政策減稅額均超1000億元。同時,針對小微企業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起征點多次提高,今年將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首個納稅期就給企業減稅34億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規定。
2、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准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3、本規定適用的行業包括:
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采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小微企業在稅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門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個標准:
一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二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三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符合這三個標準的才是稅收上說的小微企業。
『貳』 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今年
法律分析:一、政策要點概述(一)政策執行時間: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二)適用對象: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三)關於銷售額1.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徵增值稅。2.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3.差額征稅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註:見增值稅差額征稅思維導圖),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政策。4.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四)納稅申報小規模納稅人享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政策,由納稅人自行申報即可享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填寫差額後的銷售額。(五)納稅期限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六)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註:詳見增值稅預繳稅款思維導圖)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七)發票開具已經使用金稅盤、稅控盤等稅控專用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設備開具發票,也可以自願向稅務機關免費換領稅務Ukey開具發票。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條 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第二條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叄』 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稅費優惠政策是什麼
『肆』 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2021
2021年3月31日,財政部 稅務總局發布 2021年第11號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同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21年第5號公告,對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征管問題進行明確。
一、政策要點概述
(一)政策執行時間: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適用對象: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三)關於銷售額
1.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2.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
3.差額征稅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註:見增值稅差額征稅思維導圖),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政策。
4.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四)納稅申報
小規模納稅人享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徵增值稅政策,由納稅人自行申報即可享受。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中的「免稅銷售額」相關欄次,填寫差額後的銷售額。
(五)納稅期限
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六)預繳增值稅
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註:詳見增值稅預繳稅款思維導圖)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期無需預繳稅款。
(七)發票開具
已經使用金稅盤、稅控盤等稅控專用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可以繼續使用現有設備開具發票,也可以自願向稅務機關免費換領稅務Ukey開具發票。
二、案例解析
(一)小微銷售額是否符合條件案例
例1:按月申報的A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4月銷售貨物9萬元,提供服務3萬元,銷售不動產2萬元。合計銷售額為14(=9+3+2)萬元,未超過15萬元免稅標准,因此,該納稅人銷售貨物、服務和不動產取得的銷售額14萬元,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例2:按月申報的B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4月銷售貨物9萬元,提供服務3萬元,銷售不動產15萬元。合計銷售額為22(=9+3+10)萬元,剔除銷售不動產後的銷售額為12(=9+3)萬元,因此,該納稅人銷售貨物和服務相對應的銷售額12萬元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銷售不動產15萬元應照章納稅。
例3:按季度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A在2021年4月銷售貨物15萬元,5月提供建築服務取得收入40萬元,同時向其他建築企業支付分包款12萬元,6月銷售不動產200萬元。則A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第二季度(4-6月)差額後合計銷售額238萬元(=10+40-12+200),超過45萬元,但是扣除200萬元不動產,差額後的銷售額是38萬元(=10+40-12),不超過45萬元,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同時,納稅人銷售不動產200萬元應依法納稅。
(二)選擇按月申報還是按季申報案例
例4:某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4-6月的銷售額分別是10萬元、16萬元和18萬元。如果納稅人按月納稅,則5月和6月的銷售額均超過了月銷售額15萬元的免稅標准,需要繳納增值稅,只有4月的10萬元能夠享受免稅;如果納稅人按季納稅,2021年2季度銷售額合計44萬元,未超過季度銷售額45萬元的免稅標准,因此,44萬元全部能夠享受免稅政策。
例5:某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4-6月的銷售額分別是12萬元、15萬元和20萬元,如果納稅人按月納稅,4月和5月的銷售額均未超過月銷售額15萬元的免稅標准,能夠享受免稅政策;如果納稅人按季納稅,2021年2季度銷售額合計47萬元,超過季度銷售額45萬元的免稅標准,因此,47萬元均無法享受免稅政策。
(三)自然人出租不動產案例
例6:2021年4月,張某出租商鋪一套,約定一次性收取年租金120元。
解:稅務總局在2016年制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16年第2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2016年第53號),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所稱的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為確保納稅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續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關口徑,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月銷售額提高至15萬元以後,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樣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未超過15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
『伍』 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
一、正面回答
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
季度銷售額4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季度45萬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二、分析詳情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從2022年4月份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收入,直接免徵增值稅,不再受限於月銷售15萬、季度45萬這個條件。
三、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是什麼
小微企業的認定標准如下:
1、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
2、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3、從業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陸』 增值稅附加稅減免政策2021年
2021增值稅減免稅收政策匯總
1、小規模季度不超過45萬免徵
自2021.4.1-2022.12.31,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2、小規模3%→1%,繼續執行!
①除湖北省外,小規模納稅人3%減按1%,優惠時間: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②湖北省,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1月-3月繼續執行免徵增值稅政策,4月1日-12月31日與其他省份一樣,執行3%減按1%優惠政策。
3、4種收入免徵增值稅,暫執行至2021年3月31日
自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納稅人提供5項收入免徵增值稅。
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
生活服務
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
其中,生活服務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4、疫情防控重點企業留抵退稅
自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部門確定。
5、捐贈免徵增值稅
優惠時間: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6、電影放映服務取得收入免徵增值稅
優惠時間: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7、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優惠時間: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8、動漫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優惠時間: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9、涉農貸款有關的增值稅優惠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0、企業集團內無償借款免徵增值稅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徵增值稅。
11、供熱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供暖期結束,對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以下稱居民)供熱取得的採暖費收入免徵增值稅。
『柒』 小微金融免徵增值稅政策
法律分析:金融機構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之一適用免稅:
(一)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利率水平不高於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高於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於該筆貸款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計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徵增值稅;超過部分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法律依據:《關於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現將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金融機構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之一適用免稅:
(一)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利率水平不高於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高於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於該筆貸款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計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徵增值稅;超過部分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金融機構可按會計年度在以上兩種方法之間選定其一作為該年的免稅適用方法,一經選定,該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捌』 小微金融免稅政策
法律分析: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金融機構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之一適用免稅:(一)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利率水平不高於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高於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二)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於該筆貸款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計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徵增值稅;超過部分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金融機構可按會計年度在以上兩種方法之間選定其一作為該年的免稅適用方法,一經選定;該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法律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一、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金融機構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之一適用免稅:
(一)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利率水平不高於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高於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於該筆貸款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150%(含本數)計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徵增值稅;超過部分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金融機構可按會計年度在以上兩種方法之間選定其一作為該年的免稅適用方法,一經選定,該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玖』 小微企業增值稅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含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對於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按季納稅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以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度。按季納稅的試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6年7月納稅申報時,申報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稅應稅銷售額中,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不超過6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不超過6萬元的,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其他個人採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