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向銀行申請在建工程抵押!!!要向銀行提供什麼資料
這個要看銀行的要求。
一般:
1、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機構登記證;
2、工程合同、可研報告、相關立項批復文件、環評報告,項目介紹資料。
3、相關招標控制價文件或者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出具的相關報告。
Ⅱ 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條件
《擔保法》司法解釋對在建工程抵押的合法性進行了明確,但對在建工程抵押的條件未作具體規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條將在建工程抵押限定為: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具備以下幾方面條件:
1、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用途為在建工程繼續建造所需資金。《物權法》出台前信貸客戶不得用在建工程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也不能為自己其它用途的債務進行擔保,而只能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擔保。《物權法》實施後在建工程抵押可以為其他債權種類設定抵押,對在建工程抵押擔保的種類沒有限定。
2、在建工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已經交納全部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應載明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證的編號,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還必須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投入工程的自有資金必須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工程施工進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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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在建工程抵押貸款抵押需要哪些資料
在建工程辦理抵押貸款需要的資料有:
1、土地使用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5、營業執照
6、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鄉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房地產商的售房行為也屬非法,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確認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築是違章建築,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
Ⅳ 在建工程一棟樓抵押貸款可以貸百分之多少
抵押率最高不超過40%。在建工程只能用地皮進行抵押貸款,用土地證貸款的金額主要是根據你的土地大小、當地地價等情況來確定的,具體所能貸款的金額需要經過當地正規的評估機構評估後,銀行再行確定的。土地抵押後能貸款多少錢是要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實際資金需求量和用於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評估價值為主要參考依據,具體金額由貸款行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評估價值的一定比例確定,最高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生產項目投入資金的50%,或抵押評估價值的40%,即抵押率最高不超過40%。投資有風險,請謹慎決策。
Ⅳ 公司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和條件
公司抵押貸款需要的手續:
1.准備資料
申請抵押貸款需要准備的資料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證可證,貸款卡,國地稅登記證,近年的審計報告及近期財務報表,還有抵押物明細,如是房產還得有房地產評估報告,房產證,土地證,主要就是這些,當然有的銀行還要往來明細等
2.房產評估
抵押貸款房產評估有專門的評估機構,在評估過程中,如果住房價值不能滿足貸款需求的話,評估價值 應該會稍微高於估價時點的市場價值。但是如果住房價值遠遠超出了你貸款的價值,那麼評估價值就會向市 場價值的底線靠攏,這樣可以免去很多手續費等。
3.銀行面簽
在房產評估以後,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銀行進行面簽,簽訂貸款協議
4.銀行批復
貸款協議簽訂以後,等待銀行批復,各銀行批復時間有所不同,不過一般資料准備齊全都會在短時間內 批復。若是所需資料不齊的情況下,銀行會下發通知要求補齊資料再作批復
5.抵押登記
在銀行審批以後,申請者到工商局辦理了貸款低押物登記,辦理抵押登記會產生一定的抵押登記費用, 不過,抵押登記是很有必要的,抵押登記能對申請者的借款償還起擔保作用並可得到優先保障作用。
【拓展資料】
申請企業抵押貸款需滿足的基本條件:
1.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代碼證等。2.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無不良信用記錄。3.公司注冊與營運1年以上,最近一年年營業額是貸款額的3倍以上。4.申請企業抵押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企業基本資料: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法人身份證 公司章程 驗資報告 貸款卡(正反面復印)。2.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3.企業經營資格/資質證書(沒有不需提供)。
企業財務資料:
1.納稅證明。2.企業財務報表。
企業經營資料:
1.近半年銀行對賬單。2.企業近半年中的幾張主要發票。
抵押資料:
1.抵押保證:房地產權證 個人需要:戶口本,結婚證。2.原來的銀行抵押借款合同(沒有的不需提供,有按揭的安排墊資解押)。3.信用查詢授權書。4.以及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
Ⅵ 在建工程抵押貸款展期需要公告嗎
需要。
在建工程抵押貸款展期是需要公告的,公告是寫明概況,授權和備查文件等重要信息。
在建工程抵押的貸款流程:1、在前期付諸實施之前企業應到虹信等相關專業機構咨詢以詳細了解在建工程抵押貸款中的各種注意事項;2、企業向相關銀行提交貸款申請材料並到銀行指定的相關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工程實際價值評估;3、企業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相關登記手續;4、等待銀行貸款理事會發布的最終審核結果而一般五天左右便可最終實際獲得貸款資金。
Ⅶ 公司申請企業抵押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一、申請企業抵押貸款需滿足的基本條件:
1、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代碼證等。2、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無不良信用記錄。3、公司注冊與營運1年以上,最近一年年營業額是貸款額的3倍以上。4、申請企業抵押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二、企業基本資料: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法人身份證 公司章程 驗資報告 貸款卡(正反面復印)。2、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3、企業經營資格/資質證書(沒有不需提供)。
三、企業財務資料:
1、納稅證明。2、企業財務報表。
四、企業經營資料:
1、近半年銀行對賬單。2、企業近半年中的幾張主要發票。
五、抵押資料:
1、抵押保證:房地產權證 個人需要:戶口本,結婚證。2、原來的銀行抵押借款合同(沒有的不需提供,有按揭的安排墊資解押)。3、信用查詢授權書。4、以及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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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開發貸和在建工程抵押區別
開發貸和在建工程抵押區別,開發貸是以在建工程抵押作為條件,通過抵押在建工程來作為向銀行簽訂合同的條件,開發貸是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住房、商業用房和其他房地產開發建設的中長期項目貸款,貸款銀行一般要求以申請貸款項目用地或在建工程設置抵押。開發貸基本按照監管的規定,以在建工程做抵押,做封閉式運作,在建工程做抵押則是對開發貸的一個條件,可確保專款專用在項目上,將對貸款資金使用和流向、資金回籠都進行嚴格限制。
拓展資料
一、在建工程抵押與房地產抵押的區別
1、抵押人不能作為第三人為他人進行擔保。
2、只能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作擔保,而不能為其它性質的債權進行擔保, 當在建工程竣工時,如抵押權尚未消滅,抵押當事人應當在已竣工的房地產上重新設定抵押權。
二、在建工程抵押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抵押人為主債務人;
2、債權人為具有貸款經營權的金融機構;
3、主債權的種類為貸款;
4、擔保的貸款須用於在建工程的繼續建造;
5、抵押人已經依法取得在建工程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必須依法將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與在建工程的投資性資產一並抵押。抵押人是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法人或者國家授權設立抵押的在建工程的,應當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備案或者批准;抵押人為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在建工程為抵押,必須經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批准,並報其上級備案;抵押人為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在建工程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它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為在建工程設定抵押,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
Ⅸ 如何辦理在建工程抵押貸款
在建工程辦理抵押貸款需要的資料有:
土地使用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營業執照;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Ⅹ 在建工程抵押有哪些風險
一、在建工程合法性風險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抵押人必須已經取得在建工程佔用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還必須已經獲得有關部門關於同意其進行建造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其他證件。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辦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借款人只能為抵押人,貸款人只能是金融機構(一般是銀行),貸款用途只能用於在建工程繼續建築資金。
二、價值確定風險
在建工程抵押權范圍僅限於設定抵押時已經建成並登記的在建工程和該在建工程佔用范圍內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而不包括登記後在建工程上繼續新增的層數和佔用范圍外的土地使用權。
三、合同風險
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辦法》規定以在建工程抵押時,抵押合同還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證的編號;
2、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需交納的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
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4、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如果用一般的抵押合同,很可能導致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無效。
四、在建工程抵押權與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沖突的風險
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中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依照《合同法》第286條的規定,認定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建築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根據《合同法》及該解釋,在建工程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的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很可能處於「有名無實」的境地。在實踐中,甚至會出現工程發包人與承包人串通虛構「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事實,導致抵押權處於法律有上效、實際上無效的狀態。
五、劃撥土地上在建工程抵押的風險
由於在建工程的抵押包含其所佔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因此如果土地為劃撥用地,根據法律規定,一是以劃撥土地上的在建工程抵押必須經具有審批許可權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否則抵押無效;二是拍賣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在依法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金的款額後(一般不低於標定地價的40%),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因此,劃撥土地上在建工程抵押很可能面臨未經批准而抵押無效或實現抵押權時價值所剩無幾的風險。
六、房地產開發形成的在建工程抵押權與商品房預售沖突的風險
盡管法律明文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但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這類糾紛,時間成本和執行難度都較大。
七、在建工程抵押權與稅收優先權沖突的風險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辦法》,只要納稅人欠繳稅款的行為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擔保之前,即納稅人欠繳稅款在先,以其財產設定擔保在後,稅收作為國家公權力就優先於擔保物權這種私權力。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以開發項目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提供抵押之前已經拖欠稅款的,抵押權人 在處置抵押物時就要受到限制,稅務機關有權先於抵押權人處置並就處置價款優先受償,收稅後的剩餘部分,抵押權人才可以受償。如果抵押權人私自處置抵押物進行受償,稅務機關知道後有權在抵押物價值范圍內向抵押權人追償欠稅企業應繳的稅款。
八、土地抵押轉為在建工程抵押過程中的操作風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實踐,在在建工程形成之前,以凈土地抵押登記,在建工程開始形成之後,土地使用權應連同在建工程轉為在建工程抵押。這要求必須對原登記的土地辦理抵押合同及登記注銷手續,並新簽訂在建工程抵押合同,且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此時,如果操作不當,將會使抵押權人的抵押權落空:首先,作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權如果已被法院或其他司法部門查封的,此時銀行若到登記機關注銷了原登記,卻因為抵押物已經被查封而無法辦理新的登記。其次,土地使用權雖然沒有被查封,但在銀行辦理注銷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後、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前的短暫時間內,抵押物突然被查封,此時,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也無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