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後男方還貸款是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屬於婚後的財產和債務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雖然還貸是一方在還,但還的錢性質在法律上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其實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還貸款,財產自然屬於夫妻雙方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❷ 結婚後老公貸款老婆需要承擔嗎
法律分析:那要看你老公在銀行貸款是拿來做什麼的 一般情況下這樣的貸款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擔的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此貸款不是用在你們家庭的 那麼女方就沒有什麼責任。 總之用於共同生活的屬於共同債務,否則就是個人債務, 女方無需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❸ 銀行貸款必須夫妻共同承擔債務嗎
婚後貸款是要一起承擔的,除非婚後有做到過財產公正。
❹ 結婚了,老公在銀行貸款了,還不起了,作為他的妻子有影響嗎
摘要 您好有影響的,結婚後丈夫貸款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所以對妻子也是有影響的呢親
❺ 丈夫銀行貸款妻子簽字屬於共同債務嗎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處理的基本原則都是將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能夠有證據證明夫妻兩人沒有借貸的合意,或者借款沒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債務就可以認定為借款人的個人債務。夫妻共同生活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准,而由於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之間是有家事代理權的。夫妻共同債務其實是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負債務的范圍內,如果有證據證明錢款的使用超出了這個范圍,妻子就不需對債務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❻ 男方婚後向銀行借的貸款,女方不知情,需要一起承擔債務嗎
如果男方向銀行的貸款,是用於家庭日常開銷,家庭大項支出,即使女方不知情,也應該算共同債務,需要一起承擔,但如果男方向銀行貸款用於自己個人開銷,甚至用於賭博、購買股票等,像這種情況女方可以不承擔或少承擔債務。
❼ 男方貸款是不是夫妻債務
結婚後男方借的錢是否屬於共同債務,要分情況進行討論。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如果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債務的,不屬於夫妻共同的債務,如賭博的支出、贈與、請客實施行為支出的銀行流水,可以向法院進行舉證。對於夫妻共同的債務可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或者一方清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