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濰坊市目前還能否辦理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應同時符合下列7個條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借款人必須是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為買受人);
原商業性購房貸款未結清且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記錄良好且無逾期貸款余額;
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且為鋼混結構;
所購房產可以設定抵押權的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
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所需材料(所有資料均需提供原件):
購房合同原件;
稅務部門出具的購房發票原件;
《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證》原件;
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結婚證原件或單身證明原件(單身證明加蓋單位行政公章);
戶口簿原件;
銀行結清證明及還款憑證原件;
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原件。
⑵ 一套住房,是用商業貸款,可以轉換成濰坊公積金貸款嗎
不行,但是,你可以每年取公積金出來還貸款。
⑶ 公積金貸款有要求,如何能知道我符不符合公積金貸款要求呢
1.員工只需持續全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之上的可申請辦理公積金,本次公積金現行政策調整後,將推行繳存時間和貸款信用額度掛鉤。依據公示要求,公積金貸款能貸信用額度=一切正常貸款信用額度×繳存時間指數。
7.選購商住樓的:自籌資金佔比不能小於購房款總金額的30%(即貸款折數不高過70%),但總建築面積90平米之內的,自籌資金佔比能降至20%(即貸款折數不高過80%)。
8.選購房屋交易(二手房)的:自籌資金佔比不能小於房產交易價與成交價較低值易耗的40%(即貸款折數不超過60%),但所買房子總建築面積在90平米之內且樓齡在5年之內的,自籌資金佔比能降至30%(即貸款折數不高過70%)。
⑷ 濰坊商業貸款能不能轉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 安貸客整理 1、職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平台申報並預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業務。 2、用於其他住房消費的,職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簽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協議後,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平台在線辦理。 3、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積金中心委託的商業銀行辦理支付手續,銀行直接將資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儲蓄賬戶中;不予提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4、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規定如實申報信息和提交證明材料。
⑸ 濰坊郵政儲蓄銀行可以把商業住房貸款變更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如果你已經辦理了商業住房貸款的情況下,是不更之不能變更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過你可以提取公積金,用來償還你的商業住房貸款。
⑹ 濰坊商轉公什麼時間恢復
目前商轉公業務已暫停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規定:暫停執行《濰坊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濰公積金〔2015〕100號)的政策
待個貸率降低至80%以下,且累計持續3個月時再恢復此項政策。
恢復執行時將《濰坊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濰公積金〔2015〕100號)
⑺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公積金異地
暫時不行. 新政雖有這個說法,還沒有出細則,
公積金貸款是指:(1)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2)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3)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⑻ 公積金買房提取怎麼辦理
買房之後,償還房貸提取公積金。
買房之後提取公積金也有不同的情況,一般來說是需要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公積金,這時候需要准備的資料有,購房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貸款合同原件復印件,首付款原件復印件,公積金本人原件和復印件,銀行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果是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還需要兩個人的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等等這些材料。
二、買房提取公積金
二手房提取和一手房提取,所需要准備的資料基本上有所雷同,不同的是,一手房需要的是購房發票原件和復印件,而二手房需要的是契稅完稅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如果用公積金辦理按揭貸款,還要注意,在辦理公積金貸款之前,不得提前支取賬戶內的公積金,辦理貸款過戶,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用於還貸。
三、提取公積金操作流程。
職工提取公積金除了准備上述材料之外,要向單位提出提出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出具申請書,然後到管理部門開具提取申請書。拿著申請書去單位繳存公積金的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的要求和條件
1.職工只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此次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後,將實行繳存時間和貸款額度掛鉤。根據公告規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正常貸款額度×繳存時間系數。
2.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小於12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5;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9;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為1。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均繳存的,可按繳存時間較長的一方確定時間系數。
3.辦理貸款時,借用了他人賬戶余額,當借款人或配偶中任一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增加大於或等於借用他人賬戶余額時,可以進行置換。但不能將借款人和配偶的賬戶余額合計置換。置換人本人可攜帶身份證到辦理貸款時的公積金中心辦理置換手續即可。
4.暫停執行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政策已於2017年2月24日開始執行。待個貸率降低至80%以下,且累計持續3個月時再恢復此項政策。恢復執行時將《濰坊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濰公積金〔2015〕100號)第四條商轉公分為兩種方式調整為一種方式:「借款人自籌資金將原商貸還清並解除抵押後,將用於原商貸抵押的房屋用於商轉公抵押擔保,經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5.現在借款申請人可通過登錄網站隨時查詢貸款輪候名次和貸款辦理進度。查詢時,請您注意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留的手機號碼與現在使用的號碼是否一致,或其他信息是否正確。不一致或不正確的信息更正後才能正常登錄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6.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按借款人家庭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情況確定。也就是說「認貸不認房」,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等查詢和認定,借款人本人和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首套房貸款;只有一筆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二套房貸款;有兩筆以上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三套房貸款。
7.購買商品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款總額的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但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2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80%)。
8.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屋交易價與評估價較低值的4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60%),但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內且房齡在5年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