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前買房只付了定金,然後離婚了,但離婚協議上有寫房子歸婚生子女,這種其中一方有權買賣房產嗎
導讀:現實中,很多夫妻在離婚時,都捨不得把房子給對方,但都願意將房子給自己的孩子。以往案例中,法院判決大多支持了這種贈與的有效性。認為是夫妻雙方進行權衡作出決定,並且認為是不可撤銷的贈與。比如說一方提出房子給孩子才同意離婚,這種贈與協議包含了其中一方的退讓,即使沒有辦理過戶也不可以撤銷。
但是最近最高院刊登了一個案例。作出一個相反的判決,離婚協議約定將房子給孩子,沒有辦理過戶,最高法認為贈與行為沒有成立。
我國雖然不是判例法國家,但是最高法的案例對各級法院審判實務具有很強的指導性作用。特別是類案檢索制度出台以後,其意義更尤為重大。
基本案情:(文中均為化名)劉某(男),雲某(女),離婚協議中約定房子歸女兒和兒子所有,但是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女兒和兒子分別向法院提交了案涉房產所在物業公司出具的證明等,證明一直實際佔有、使用案涉房產。同時也證明了劉某、雲某已經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將案涉房產實際交付給了兩個孩子。
劉某再婚配偶田某向銀行申請貸款,劉某以案涉房產作為抵押物為其提供擔保。貸款不良後,被法院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兩個孩子得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之訴。終審敗訴後,向最高法申請再審,再審亦被駁回。
最高院認為:
1.劉某與其妻雲某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中約定案涉房產歸兒子、女兒所有,該約定應視為劉某與其妻雲某將房產贈與兒子、女兒的意思表示。
2.贈與關系的成立,必須以贈與物的交付為准,對於房屋則必須辦理過戶手續,否則贈與關系不成立。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准。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系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
總結:劉某、雲某僅是在《離婚協議書》中對贈與房產作出了意思表示,對於案涉房產贈與而言,在劉某將房產過戶之前,贈與關系並未成立,故兒子、女兒對於房產不享有所有權。
律師支招:
在實際中,如果僅僅在協議中約定房產歸屬孩子所有,就算孩子成年一直佔有,但是不過戶的風險還是很大的。故律師提示:類似情形如果雙方協議一致,那就直接去過戶,或者將贈與行為進行公證。
『貳』 購房合同是兩個人簽的如果離婚了一方怎麼能申請房屋貸款
你是申請不了的,你必須要把你上一個房屋的貸款還上,也就是說你把那個房子屬於你的那部分還上,或者進行分割後加上落戶在對方名下的情況下,你才可以再申請的。
『叄』 離婚買房貸款怎麼辦理
對於離婚時的買房貸款處理,一般是屬於共同債務。因為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屬於共同財產,但如果是個人財產是不需要一起償還,即離婚時另一方是無權將其分割的,但參與共同還貸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貸款。因此對於賣房貸款的處理,應該參照上述的標准來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肆』 離婚後房屋貸款怎麼辦
離婚後房屋貸款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對於婚前一方貸款,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後,尚未還清的貸款屬於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並且對另一方償還的貸款給予相應的補償;如果是在婚後貸的款,則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伍』 夫妻之間買房交了定金後若離婚怎麼辦
根據您的描述,若有一方想要繼續購買該房屋,另一方不想要繼續購買房屋,離婚時另一方可以要求一方向其支付定金的一半;若雙方都不想要房,則可以與開發商協議退還該定金,或者起訴開發商退還定金;若雙方都想要房,可以先協議,協議不成,由法院判決。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二條規定,商品房銷售及商品房銷售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第七條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准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若房地產開發商銷售商品房不具有以上資質,您可以訴請解除合同,要求其退還定金。
『陸』 買房交了定金後離婚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是訂金的話能夠退,如果是定金的話通常不能退。如果您還想買這套房,離婚時的協議里,增加一條即可,誰要這套房,誰賠償給另一方和定金一樣的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柒』 夫妻倆交了購房定金,現在離婚啦!一個人簽不下房貸。不買了定金可以退回來嗎
定金因你本身的原因不買了定金退不了的 如果因對方的原因房子不賣給你的 雙倍退還定金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捌』 離婚對只付了定金的房子說給女方,離婚後首付購房合同貸款都是男方一個人付的,現在女方起訴說
離婚只付了定金的房子給女方,應該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剩餘房屋按揭貸款由女方繼續償還。如果沒有這樣約定,女方起訴要回全部房產是合理的。
『玖』 買房交了定金後離婚了怎麼辦
買房交了定金後離婚了,那麼可以把房子的定金付給一個想買房子的人,然後把對方的名字去掉。變成一個人去買房子。
『拾』 離婚前交定金,離婚後辦理購房合同
法律層面,猶其是第三人\購買你的房子,應無法律問題。但你們的離婚協議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你違約損害男方的利益,他可要求你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