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買主辦按揭賣主必須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買賣二手房的時候,買主辦按揭貸款,賣房者必須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這樣買主才可以辦理按揭貸款,買房的時候必須是這樣做。
買賣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項。
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
㈡ 買二手房,但是賣房貸款還沒還清怎麼辦
一個是賣方還清貸款可以過戶,一個是用買方的首付還清貸款,才能過戶。
㈢ 二手房貸款沒還完怎麼辦
一、買二手房貸款沒還清怎麼辦
1、由買方還清剩餘貸款
若買方能夠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餘貸款金額較小,買方首付款足以還清的,賣方可申請提前還貸,由買方代為還清剩餘貸款,以注銷房屋抵押登記,使房屋能夠正常過戶交易。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銀行可能在貸款合同中限制購房者提前還貸的時間和次數,如賣方不符合提前還貸的條件,依然難以順利解除房屋抵押。
2、房貸轉按揭
轉按揭是指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子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但由於轉按揭辦理手續十分復雜,對貸款銀行來講又存在諸多風險,導致許多銀行不願意開展此業務,故使得此種操作模式在實踐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3、借款「贖證」
當賣方無力提前還貸,買房也無法一次性支付足夠房款的情況下,賣方可以通過向第三人借款提前還貸,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稱的「贖證」。為促成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機構會主動向賣方推薦借款人。對此,建議賣方謹慎審查,簽訂書面借款協議,以防止因不能順利得到借款而導致房屋抵押無法解除,造成違約。
二、賣方可能會遇到的風險:
對於賣方來說,出售未還清貸款的房屋,大的風險在於不能及時解除房屋抵押。由於未解除抵押的房屋無法順利過戶,賣方很可能因逾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而承擔違約責任。
三、買方可能會遇到的風險:
買賣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無論對買方還是賣方,均存在較大的風險。整個交易過程,從簽訂合同到完成產權過戶往往需要一些時日,而糾紛恰恰就出現在這一過程中。採取資金的方式,能有效避免這些問題,真正確保房屋交易資金安全。
㈣ 購買二手房有買主替原業主付清銀行貸款的說法嗎
你購買二手房,由買主承擔原業主的銀行貸款,這個是可以的,你們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由買主繼續償還貸款。
貸款沒還完房子能夠賣,這樣處理。
有些人在買房之後按揭的貸款還沒還清,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想要賣掉房子,那麼這種情況可行嗎?沒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賣呢?
即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
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房產檔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
那為什麼聽說有些人仍然交易了?需要先明確一點,購房人必須取得房屋所有產權才能出售,也就是說首先要確定是否有房產證。所以這里可以分幾種情況來對待。
1、轉按揭
轉按揭是比較簡單的方法,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在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託中介代理公司向銀行方面申請轉按揭事宜,銀行不接待個人辦理申請二手房轉按揭業務。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比較常見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已經還了大部分貸款,剩餘還款數目不大的情況。
一般來說,買房能夠接受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房可以利用購房者的這些首付將剩餘的貸款結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上面兩種方式行不通的話,賣家可以考慮用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以結清按揭貸款。
如果想在賣房之前還清貸款,或買方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樣賣方通過抵押向銀行貸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賣房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所以,貸款沒還完,還是可以賣掉房子的。不過要清楚是否有房產證,無產權證房屋買賣風險大。購房者如果買了無證的房子,只有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因此購買時一定要警惕。
㈤ 二手房有按揭是否要先還清貸款才能辦理過戶手續
是的,必須先還清原先的貸款,辦理完畢解押手續,才可以辦理正常的過戶流程!
㈥ 賣二手房必須先結清貸款
是的,不然無法過戶
二手房買賣交易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賣方處理好房屋未能滿足交易過戶條件的相關事宜;
3、買方如果是按揭貸款購房的,找銀行申請貸款,並取得銀行的書面答復; 買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驟就不需要了;
4、雙方按當地房管局的要求帶備房產證、身份證等原件,前往房產交易所辦理交易申請。如果當地要求遞件前有部分稅費或費用是先繳交的,備好款項。
5、成功遞件並取得房產交易所收件回執後,買方付按約定首期房款給賣方。
6、問稅、完稅、過戶手續辦妥後,買方支付房款餘款,賣方當日將房屋交付給買方。
7、賣方協助買方完成其他相關事宜的過戶手續,比如物業管理處、供電部門等等。
㈦ 賣有貸款的二手房,需要先還清貸款嗎,可不可以只賣房,貸款仍然由我來還。
這就要看你是在那裡買房子了 如果在北上廣深 這些房價高的城市 那麼你的首付 有可能就足以換完貸款 如果不是 那就悲劇了 有貸款的房本如果要過戶的話 必須有一個銀行的接觸抵押貸款的蓋章。簡單點說就是要在你換完欠銀行的錢以後 銀行才會給你蓋章。這樣才能過戶 多以不可能象你說的連房子帶貸款一起過道你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