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後男方父母整筆代兒還的房貸,離婚了女方可以分嗎
房產證上是老公的名字,離婚時是可以分的,父母能拿出交房貸是他們交的證據,女方也可以分一點的。
❷ 夫妻婚後購房貸款一方父母還離婚怎麼分
夫妻婚後購房貸款,一方父母還離婚。像這種情況。就需要在還清他人欠款的情況下,其餘的財產由夫妻二人平均分配就可以了,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是離婚的分財產的宗旨
❸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後夫妻雙方還貸款,如果離婚,該如何處理
這位朋友,如你所說的,以後一旦有了變故,按照證據來判斷幾方的出資,然後按比例分割房產。因此,誰出資的就要留好票據。轉賬的反而比較放心,就怕是當面給的現金,證據不好保留。談話是敘述的錄音錄像,也算證據。
❹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由父母支付月供,離婚時房產如何判定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在子女離婚的時候,該出資是對子女的單方贈與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這個問題的糾紛近年來不斷增加。
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發布了民法典婚姻編的司法解釋一(2021.1.1實施),其中,關於「子女登記結婚前,父母出資購房,視為對自己子女單方的贈與」這一點的規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釋是一致的。
但是,對於子女登記結婚後,父母出資如何認定則修改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與原來《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規定「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予,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給一方」。司法解釋三規定,「如果產權只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有著明顯的差別。
也就是說,該司法解釋實施後,子女婚後買房,父母出資的,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無論是全額出資還是部分出資,無論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雙方名下,都優先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共有。
根據這一新規定,建議此後婚後父母出資買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簽訂書面的協議,明確約定父母出資的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如果是贈與,需約定清楚是只贈與給子女,還是贈與給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的,約定清楚利息和還款期限等。
婚前買房、婚後買房、父母出資買房房產歸屬一覽表(2021)
婚前買房
出資情況 房屋產權登記 司法實踐
一人出資 結婚前取得房屋產權,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名下,並還清個人貸款或全款買房 認定為出資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取得房本,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名下
結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房屋首付款,並向銀行申請貸款,房屋登記在該方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認定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財產,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貸款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尚未償還的貸款視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
房屋登記在非出資方名下 通常是出資方不具備購房條件,以對方名義購房,若無特殊情況,會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有證據證明出資方明確表示歸登記一方個人所有,按產權登記方個人財產處理。
雙方出資 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 同居生活期間購房,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婚後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 同居生活期間購房,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非同居生活期間購房,按照共同財產處理還是按照借款或贈與處理,視具體情況而定,法官綜合考慮購房背景、出資數額等因素,以公平原則作出認定。
婚後買房
出資情況 房屋產權登記 司法實踐
以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購房 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名下 房屋是出資方個人婚前財產在婚後的轉化,應認定為個人財產;若出資方只支付了首付款,房款尚未償還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非出資方名下 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 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房屋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
房屋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夫妻離婚時不能簡單地完全按照登記情況將房屋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法院重點審查夫妻雙方在購買房屋時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真實意思確實是將購買的房屋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時應將該房屋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由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暫時管理;如果真實意思並非將房屋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時將該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父母出資買房
婚前:
出資人 房屋登記 司法實踐
一方父母全資出資 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認定為產權登記方婚前個人財產
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 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離婚時一般將房產判歸產權登記方所有,由該方支付剩餘貸款。對婚內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包括本金與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登記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夫妻雙方或者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若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及各自份額,則按照雙方約定享有房屋產權。若雙方對共有方式未進行約定,視為等份共有。
雙方父母均出資 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或雙方名下 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
婚後:
出資人 房屋登記 法律規定
一方父母全資出資 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有協議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登記在對方子女名下或雙方子女名下 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協議明確約定贈與一方的除外。
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支付首付款),夫妻雙方共同還貸 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或雙方子女名下 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對方子女的贈與,但有協議明確約定贈與一方的除外。
雙方父母均出資 登記在一方名下 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登記在雙方名下 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特別注意:父母出資買房,如未明確表示贈與,一般會視為借款。此時,如房產是共同財產則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房產是一方個人財產,則該債務一般認定為一方的個人債務。
❺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有份額嗎
現在的人結婚與離婚都不再單純,很多時候都夾雜了利益的關系,其中最為看重的是房子、車子和錢。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女方沒有份額。
一、房子屬於男方所有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即使在婚後,但是房子是一方的父母買的或者供養,都只能屬於一方。在結婚後,對於房子的所有款項都是男方父母在還貸,女方沒有出錢,這不存在女方會擁有這套房子。離婚後要分割的是屬於雙方共同有的,而不是拿父母的房子來分割。
如果自己足夠的有實力,就不會因為房子問題爭得你死我活。我認為女人應該努力上進,讓自己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不依靠任何一個人,這樣才能活得更加的精彩。想要什麼東西自己去爭取,這樣得來的才更加的踏實。
❻ 婚前買房,婚後父母幫還貸,離婚怎麼分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父母還貸的,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其個人財產。相應地剩餘未歸還的債務也為其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相應補償。
❼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你好,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要明確房屋寫在誰的名下,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可以進行分割。如果是寫在男方名下,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約定按約定,如無約定一般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如果房屋寫在女方或雙方名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協議明確約定贈與一方的除外。為了避免發生糾紛,建議在贈與前父母寫一份贈與協議,明確房產贈與給子女個人,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相關法條】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9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1063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❽ 婚後男方父母還貸款的房子,離婚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視為夫妻一方婚前的購房並支付首付款的行為。其房屋為一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一旦離婚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