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夫妻雙方離婚後銀行貸款是不是要全部還清
離婚時並不是必須把銀行貸款還清的。雙方可以約定債務的承擔。當然必須清楚,雙方的這種約定只對雙方生效,並不能約束銀行。
『貳』 夫妻離婚了房子歸對方,我還要繼續跟對方一起還房貸嗎
如果夫妻離婚之後房子歸對方,你是不用繼續跟對方一起還房貸。在離婚的時候一定要進行財產分割,在這個時候雙方一定要達成一致,如果房子歸對方,那麼就把房屋的產權登記在另一方的名下,而這個也有夫妻的共同財產變成對方的個人財產,所以也沒有必要和對方一起還房貸了,因為這個房子其實和你沒有太大的關系,在離婚的時候就要把財產分割清楚,將房產給對方,相應的債務也要給對方。
現在房子成為了夫妻結婚的必要條件,房產也是一筆不小的固定資產,夫妻也經常因為房子而矛盾重重,在分割房子的時候,一定要根據法律規定,而不是自己胡攪蠻纏,同時要學會向周圍的人咨詢,委託專業的律師來處理,而不是不管不顧,最終受害者會是自己。
『叄』 離婚之後的貸款該兩個人還嗎
法律分析:原則上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債務,一般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如果證明一方不知情或未用於共同生活的,一般不承擔償還的責任。辦理貸款時候,也是共同貸款,離婚後仍需要雙方共同還貸。若只有男方一方貸款名字,則女方可以自願選擇是否共同還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肆』 夫妻一方借款後離婚仍應共同償還嗎有何依據
肯定需要一起償還,這是夫妻共同財產。也是在婚內還欠的錢。兩個人肯定是一人一半去還錢。
『伍』 銀行貸款離婚後要怎麼還
如果銀行貸款屬於夫妻之間某一個人的個人債務,離婚後由本人歸還,如果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這個貸款就需要夫妻兩個人共同在離婚之後歸還。法律關於夫妻之間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的債務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的內容: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與一方債務的認定,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事情本身比較復雜,而是在舉證證明的時候,沒有證據支撐你所說的事實。因此,往往會出現很多讓人不能理解的判決。在實際操作中,法院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往往有以下幾個方法: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主要表現為是否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在認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時,還存在一些例外情況:(1)一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2)債權人與夫妻一方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3)夫妻對婚後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上述三種情況下,一方主張為夫妻個人債務的且有證據支持的,法院會判決屬於夫妻個人債務。
『陸』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該怎麼處理
夫妻共同貸款的債務如果離婚了的處理方法: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其次,如果該債務沒有用於雙方共同的生活開支。那麼該債務,應該屬於借貸方的個人債務,在雙方離婚時,應該由借貸人獨自承擔。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後夫妻貸款購買的房產如無特殊約定應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均分割。需要說明的是:婚後貸款購房,無論是個人支付房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支付房款,也無論是一方償還貸款,還是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離婚時貸款房屋怎麼分割時沒有什麼爭議的。如果離婚時貸款已經還完,雙方按市場價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場價以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
如果離婚時貸款尚未還清,雙方應當平均分割房屋凈值,房屋凈價值為離婚時房屋市場價(可由法院委託專業房地產評估公司的評估值為依據)減去未還款本金(不含利息)。
《民法典》關於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方面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規定,原則終究是原則,落實到上海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具體案例上來,不同的法官對這一原則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審判尺度。
加上司法實踐中確實存在的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原則、照顧生活居住困難方原則等等,指導離婚財產分割方面的司法原則可能有許多個。
這些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否有適用上的優先次序,是否有適用權重或排他性,多項原則如何在同一離婚財產分割案件中同時適用,針對這些問題,我國法律司法解釋至今沒有明確的說法。
那麼,在具體離婚案件中,如何說服法官按照有利於自己的原則進行分割財產,這就需要離婚案件當事人在起訴離婚時就證據和事實理由方面做足文章。
『柒』 夫妻離婚,貸款誰還
夫妻之間貸款誰還,這要看是不是在夫妻存續期間貸的款,如果是婚姻期間貸款的話,當然是由雙方一起來還貸,或者雙方共同協商。
『捌』 銀行貸款離婚後歸夫妻任何一方還可以嗎
可以,只要雙方協商好,做好公證或者與貸款方簽好協議雙方簽字認可就行。
『玖』 夫妻離婚貸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貸款應當共同償還。離婚的時候,原來是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承擔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承擔的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的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為了共同的生活、履行撫養和贍養的義務、為生產經營以及購買房子等而承擔的債務。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應列入分配。如貸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雙方簽字,婚後雙方對貸款承擔連帶責任。夫妻關系在債務買房期間,房屋抵押貸款應由夫妻共同承擔。如果一個丈夫和妻子在婚前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支付定金的個人財產,使貸款銀行和支付貸款的共同財產的丈夫和妻子結婚後,房地產登記在首付付款人的名稱,和房地產應當由雙方協議離婚的時候。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屬於產權登記方,未清償的貸款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婚後,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離婚由向對方登記財產權利的一方予以補償。經過協商,夫妻一方可以償還貸款,他們可以去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登記財產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夫妻雙方通過協商可以由其中一方進行還款,可以向銀行辦理轉貸手續。按市價進行估價,減去剩餘貸款,其餘平分,誰要平分房子,就必須支付對方應得的錢,協商不成,可以請法院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