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內借款離婚後算共同債務嗎
談戀愛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只要兩個人情投意合就可以走到一起,但婚姻生活就不一樣了,除了要牽扯到雙方的父母,還包括夫妻倆共同有的財產。有些人在離婚的時候就會牽扯到一些經濟糾紛,比如說其中一方在婚內借款,那麼離婚以後這個債務究竟應該由誰來償還呢。從法律層面上來講,如果在婚內借款,那麼即便是離婚了,也算是夫妻兩個人共同的債務。
由法院判定
如果債務問題實在是無法分清,而且兩個人都不願意去承擔,那麼就只能通過法律的途徑去解決。可以去法院進行上訴,由法官判定每一方所需要承擔的部分到底有多少。當然,如果私底下能夠解決好就更好了,畢竟曾經作為一對夫妻,還是有感情存在的,誰都不希望鬧上法庭。
B. 婚內債務離婚後是否要共同承擔
婚內債務離婚後一般是要共同承擔的,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屬於個人債務的,另一方無需承擔。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C. 妻子為丈夫貸款,離婚後這債務怎麼分擔
只要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並且是用於家庭或家庭成員開支或消費,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有夫妻分割償還。
D. 離婚後債務糾紛怎麼處理
如果已經離婚了是誰借的債就給誰還,如果還沒領到結婚證可以兩人商量,或者起訴法院判決
E. 貸款離婚債務怎麼處理
F. 婚內一方債務離婚後另一方是否應該共同承擔
婚內一方債務離婚後另一方是否應該共同承擔要看該債務是否用於共同生活,如果共同債務是用於共同生活的,婚內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需要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需承擔還款責任。婚內個人債務主要包括:
1、約定婚後財產分別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各自所負的債務;
2、婚後一方經營自己個人財產,其收入歸個人所有,在經營中所負的債務;
3、一方擅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4、一方因繼承、接受贈與或分家析產所得財產歸一方所有的,由此而產生的債務為夫妻個人債務;
5、一方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負債務;
6、一方擅自為他人擔保所產生的債務。一方未經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7、未經另一方同意,為滿足個人生活需要所負債務,其主要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權范圍之內支出所產生的債務;
8、分居期間所負的債務;
9、雙方約定應由個人清償的債務;
10、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為一方個人借款的債務;
11、一方因個人實施違法行為所負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