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東莞推公積金新政:最高貸款額度下調30萬、異地提取門檻提高
9月23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簡稱「東莞公積金管委會」)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根據調整後的新政,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均下調30萬元,調整後分別為90萬元和50萬元。
東莞公積金管委會指出,在中美貿易摩擦及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可以預見今年至今後較長的一段時間公積金供給側壓力較大,為緩解流動性緊張壓力等,需要及時收縮放貸規模,從而調整最高貸款額度。
從最高貸款額度具體上限的調整來看,此次新政明確,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120萬元調整為90萬元,略高於該市平均貸款金額(85.69萬元);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50萬元,對職工購買二套改善型住房繼續提供一定支持。
此外,此次新政還增加了購買外市二手房申請提取的條件,購買外市二手房應辦出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方可申請提取。
對此,東莞公積金管委會解讀稱,利用政策漏洞以買賣異地房屋特別是二手房的方式套取公積金成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主要手段,非法中介夥同或幫助提取申請人通過買賣異地二手房等短期購房行為,違規套取公積金並從中牟利。與此同時,從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證的違規套取行為來看,均具有購房地缺少限購限售政策、所購房屋面積小、提取間隔時間短、提取金額極其接近房價等情況。新規的出台也是為堅決打擊違規提取亂象,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公積金良好運行秩序。
根據通知,以上政策的執行以向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系統遞交業務申請登記的日期為准。若10月19日前只是提交了資料,未向業務系統遞交業務申請登記的,10月19日(含)起按新政執行。
2.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是什麼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根據東莞市公積金中心的規定:
最新政策為首套房最高可貸120萬、二套房最高可貸80萬、起貸額度為5萬。
具體額度計算有一條公式:Y=B*(T+I)*L,即申請人可貸額度Y=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B×(繳存時間系數T+收入調節系數I)×流動性調節系數L。
需要注意的是,繳存時間系數T、收入調節系數I及流動性調節系數L,在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均有數值參考。
其中,繳存時間系數T,由申請時往前推算正常繳存月份數對應的列表系數看,出現中斷的,未繳存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收入調節系數I,指當前月繳存額(個人+單位)對應的列表系數;流動性調節系數L,是根據公積金滿足職工資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況制定的貸款額度調節參數。
舉個例子,同樣繳存10年、貸款年限為20年的情況下,A繳存比例為5%、月繳存額(個人+單位)為300元,其繳存基數為3000元,賬戶余額有3.6萬,用貸款計算器可快速算出最高額度約31萬;而B繳存比例為12%、月繳存額為1500元,其繳存基數為6250元,賬戶余額則有18萬,那麼最高可貸66萬。由此看來,繳存的賬戶余額越多,可貸額度就越多。
(2)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擴展閱讀:
東莞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條件:
公積金貸款對申請人/家庭的還款能力也作出了要求——每月還款額不得高於申請人/家庭月收入的60%,這同樣限制了公積金的可貸額度。
買房用公積金和不用公積金的區別:
買房用公積金和不用公積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若申請公積金貸款,利率一般要比商業貸款更加優惠。
要知道,公積金貸款執行的是央行貸款基準利率,其中公積金貸款五年以上年利率為3.25%(二套公積金貸款利率是基準利率的1.1倍)。而商業貸款則以相應期限的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LPR5年期以上的報價就已經達到了4.65%;至於加的基點數,各地區、各銀行可能規定都不同。
如此一來,在同等條件下(相同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還款方式),公積金貸客戶的還款壓力卻要比商貸客戶更輕松一些。
除此之外,用公積金的條件其實更嚴苛,必須要參與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能使用,當然,不用公積金的話就沒有此限制。還有,公積金貸款流程一般比商貸會更復雜一些,所以花費的時間可能也會稍長一些。
公積金扣款:
住房公積金通常都是直接從職工的稅前收入中扣除的,由職工所在單位代繳(公積金繳存由職工個人公積金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而職工與單位的繳存比例都是一致的,通常都在5%到12%之間(具體看當地政策,以單位規定為准)。繳存基數則按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進行核定(每年調整一次),原則上不應超過工作所在城市統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用計算公式來表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基數×單位比例+繳存基數×個人比例。
而公積金的用途有很多,比如買房,償還房貸等等。若是用於償還房貸,在職工辦理了公積金對沖還貸業務後,月沖會每月逐期從職工的公積金賬戶里扣除信用金額用以償還當月應還本息;年沖則是每年一次性扣除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以償還應還本金。
3. 東莞公積金應該怎麼正確計算
雖然相比深圳廣州兩個一線城市來說,作為珠三角的一個二線城市東莞的樓價還沒有特別高,但是對於一般的上班族來說,如果想要在東莞購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還是比較有壓力的。所以東莞政府也推行了東莞公積金政策,人們不僅可以利用公積金購買房子,還可以通過公積金貸款購買房子。那麼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應該怎麼計算呢,一起來看一下。
2017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
1、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職工個人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Y=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B×(繳存時間系數T+收入調節系數I)×流動性調節系數L。
2、公積金家庭最終可貸額度計算公式:家庭最終可貸額度=借款人可貸額度+配偶可貸額度。
3、不超過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限額。
4、高於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
【備注】:
1、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2、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
3、配偶未繳滿6個月但正常繳存的或不屬於正常繳存的,其可貸額度不予計算。
4、配偶未繳滿6個月但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
5、東莞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間系數和收入調節系數請參考《東莞再次調整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計算系數》。
6、繳存時間系數由申請時往前推算正常繳存月份數對應的列表系數,出現中斷的,未繳存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7、繳存時間系數:由申請時往前推算正常繳存月份數對應的列表系數,出現中斷的,未繳存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2017年東莞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1、五年期以上:3.25%;
2、五年期以下:2.75%。
2017東莞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根據現行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若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為東莞繳存職工,首套房或二套房首付均為三成,而異地繳存職工在本市申請公積金貸款無論首套還是二套,首付均為四成。簡單來說就是東莞公積金繳存職工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三成,而異地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最低首付比例為四成。如需了解更多,請撥打東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熱線12329。
為了減少東莞人民以及在東莞工作的職員的購房壓力,政府一直都在提倡大家繳存住房公積金,然後到了買房子的時候就可以直接從公積金賬戶裡面,提出自己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使用。而公積金貸款也是為了減少大家購買房子的壓力而誕生,其貸款額度一般都是根據個人或者配偶間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而計算得出的,如果大家也想利用東莞公積金購買房子,真的要好好留意一下了。
4. 東莞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多少
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住房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46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6萬元;裝修貸款額度最高為15萬元,且貸款額度不超過申請人所購房屋價值的30%。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不超過最高限額的同時,不高於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倍。
5. 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法律分析:東莞住房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夫妻雙方正常繳滿6個月的,分別計算借款人、配偶在不超過50萬元個人最高貸款限額的可貸額度,家庭最終可貸額度=借款人可貸額度+配偶可貸額度且不超過80萬;配偶未繳滿6個月但正常繳存的或不屬於正常繳存的,其可貸額度不予計算且家庭最終可貸額度不超過50萬;配偶未繳滿6個月但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外籍及港澳台籍繳存職工不能以配偶名義參與計算可貸額度,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可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
職工個人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Y=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B(繳存時間系數T+收入調節系數I)流動性調節系數L。
流動性調節系數:是根據公積金滿足職工資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況制定的貸款額度調節參數。我中心官方網站按月(每月終了後次月)向社會公布住房公積金個貸率。當資金流動性發生變化且個貸率連續3個月保持在同一區間時,中心將及時向社會公布,並於公布之日次月起執行相應的流動性調節系數。借款人可貸額度套用的流動性調節系數,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系統遞交貸款申請登記時所對應的流動性調節系數為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6.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現在東莞市職工個人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48萬元,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70萬元。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按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貸金額。計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職工本人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夫妻雙方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為: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7.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主要是根據你你每個月繳納的費用以及你的公積金目前的存款決定。
8. 東莞公積金新政:最長貸30年 首套房可貸120萬
2月26日,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實施《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通知顯示,公積金最長貸款期限統一設定為30年,且可貸額度上浮,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120萬元、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80萬元。
《通知》指出,將於2020年3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政策,新政策新增商轉公貸款順位抵押方式、新增可貸額度上浮情形、貸款最長年限統一設定為30年、新增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新增展期做法、取消提前還款期限變更的已還款時間限制、貸後連續停繳滿12個月將被收取違約金、購買再交易商品住房在辦妥過戶手續後應及時申請貸款、調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具體而言,已使用商業貸款用於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的職工,可申請將部分或全部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必須轉為純公積金貸款。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稱,東莞市自2011年試行商轉公貸款以來,商轉公的要求是必須轉為純公積金貸款,隨著房價持續攀升,群眾對增加商轉公貸款順位抵押方式的呼聲越來越高。職工可將部分或全部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必須為純公積金貸款,這將為無法還清商貸與公積金貸款差額部分貸款余額的職工打開了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大門,對於早期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但現在可以申請商轉公的職工而言,具有現實意義。
貸款額度申請上浮的條件則顯示,凡符合購買裝配式住宅、東莞市認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請貸款時往前推算連續滿5年(累計匯繳滿60個月)未提取公積金任一情形,可貸額度可在計算公式計算額度的基礎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過規定限額,且上浮額度不累加。《通知》明確,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為首套房120萬元、二套房80萬元。
此外,《通知》顯示,原來只有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轉公)方可申請最長貸款30年,現取消該限定條件。申請最長30年的貸款年限只需審核不超過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而對於在此次《通知》公布前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但當時只能貸20年的情況,東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表示,可以提出展期申請。
《通知》顯示,在正常還款周期內,可申請延長貸款年限,但最長不超過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在還款方式上,《通知》顯示,在保留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基礎上,增加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簽訂,暫不支持還款方式的變更。
以下為原文: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下稱《貸款辦法》)將於2020年3月1日起實施,貸款新版業務指南及《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借款及擔保合同》同步啟用。屆時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主要變化及繼續執行的貸款政策要點通知如下:
一、新增商轉公貸款順位抵押方式
已使用商業貸款用於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的職工,可申請將部分或全部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不再要求必須轉為純公積金貸款。
二、新增可貸額度上浮情形
凡符合購買裝配式住宅、本市認定的特色人才或申請貸款時往前推算連續滿5年(累計匯繳滿60個月)未提取公積金任一情形,可貸額度可在計算公式計算額度的基礎上最高上浮20%,但不得超過《貸款辦法》第十條規定限額,且上浮額度不累加。
三、貸款最長年限統一設定為30年
原來只有購買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一手房(含商轉公)方可申請最長貸款30年,現取消該限定條件。申請最長30年的貸款年限只需審核不超過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四、新增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在保留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基礎上,增加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借款合同一旦簽訂,暫不支持還款方式的變更。
五、新增展期做法
在正常還款周期內,可申請延長貸款年限,但最長不超過30年、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權年限。
六、取消提前還款、期限變更的已還款時間限制
申請提前還款、期限變更(縮期或展期)時不再要求借款人至少已還款滿12個月。
七、貸後連續停繳滿12個月將被收取違約金
凡繳存單位未辦理緩繳手續,或未因死亡、離(退)休、出境定居而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貸款發放後借款人連續停繳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人將提前收回貸款或按借款合同約定貸款利率上浮30%計收違約金,直至重新依規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為止。
八、購買再交易商品住房在辦妥過戶手續後應及時申請貸款
購買再交易商品住房且房屋已過戶到買方名下的,應自不動產權屬證書發證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貸款申請。
九、調整供收比核定方式
由該筆公積金貸款每月應還款額不得高於職工家庭月收入的規定比例,調整為家庭總債務月均還款額不超過規定范圍。債務范圍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貸款、向第三方提供的擔保。
十、《貸款辦法》第二十九條相關指標內容
第八條第(二)項信用狀況:詳見貸款《辦事指南》。
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期限:開戶且逐月足額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
第八條第(五)項規定范圍:不超過家庭收入(職工及其配偶繳存基數)的60%。
第十條第(一)項最高貸款額度:首套房120萬元、二套房80萬元。
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比例:本地申請首套房70%、本地申請二套房及異地申請60%。
第十條第(三)項規定比例:60%。
第十一條可貸額度計算公式各項參數:詳見貸款業務指南。
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期限:60天。
9. 東莞收緊公積金政策!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下調30萬
鳳凰網房產訊 9月23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調整包括,調整最高貸款額度:(一)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120萬元調整為90萬元;(二)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50萬元。增加購買外市二手房申請提取的條件,購買外市二手房應辦出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方可申請提取。
其表示,截至8月底,東莞市公積金結余資金比上年底出現-28%的歷史性負增長,個貸率從去年同期72.95%持續攀升至87.69%,上升了近15個百分點,已超出85%的流動性預警警戒線,8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發出一級預警。
通知還稱,增加購買外市二手房申請提取的條件。購買外市二手房應辦出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方可申請提取。此外,停止受理物業管理費提取。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出,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為共克時艱,可以預見今年至今後較長的一段時間公積金供給側壓力較大,歸集資金難以持續快速增長。由此公積金資金供需兩端矛盾凸顯。截至8月底,東莞市公積金結余資金比上年底出現-28%的歷史性負增長,個貸率從去年同期72.95%持續攀升至87.69%,上升了近15個百分點,已超出85%的流動性預警警戒線,8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發出一級預警。
「為緩解流動性緊張壓力,確保公積金貸款穩步發展,需要及時收縮放貸規模。」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稱。
在最高貸款額度具體上限的調整考量方面,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表示,今年截至8月底,我市新增公積金貸款10681筆、87.74億元。其中,首套房7793筆,佔72.96%,平均貸款金額為85.69萬元;二套房2888筆,佔27.04%,平均貸款金額為72.58萬元。現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90萬元,略高於我市平均貸款金額;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50萬元,對職工購買二套改善型住房繼續提供一定支持。同時我市調整後的最高貸款額度與周邊城市相當:廣州市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雙職工及以上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深圳市單職工50萬元,雙職工及以上最高貸款額度為90萬元;惠州市首套住房雙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二套雙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對於為何增加購買外市二手房申請提取條件,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解釋稱,利用政策漏洞以買賣異地房屋特別是二手房的方式套取公積金成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主要手段,非法中介夥同或幫助提取申請人通過買賣異地二手房等短期購房行為,違規套取公積金並從中牟利。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證的違規套取行為來看,均具有購房地缺少限購限售政策、所購房屋面積小、提取間隔時間短、提取金額極其接近房價等情況。為堅決打擊違規提取亂象,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公積金良好運行秩序,現對異地購買二手房提取增加辦出不動產權證滿6個月才可申請的提取條件。
該通知有效期三年,由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有效期內可根據實際情況及管理需要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出調整。
10. 東莞公積金貸款額度
東莞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公積金貸款起貸額度為5萬元。配偶未繳滿6個月但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外籍繳存職工不能以配偶名義參與計算可貸額度,正常繳存的,其繳存基數可納入家庭收入計算供收比。
職工個人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繳存時間系數+收入調節系數)×流動性調節系數。
(一)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當前公積金賬戶余額;
(二)繳存時間系數:申請時往前推算正常繳存月份數所對應的列表系數,出現中斷的,未繳存的月份不納入計算;
(三)收入調節系數:當前月繳存額(個人繳存額+單位繳存額)所對應的列表系數;
(四)流動性調節系數:根據個貸率所對應的列表系數。
【拓展資料】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經東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負責管理東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職責: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管理中心)經東莞市委、市政府批准(東機編[2002]192號),於2002年12月16號成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現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6個科室。
綜合科:
協助單位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行政、綜合協調、人事、用章管理等工作;負責黨建、紀檢、普法教育以及工、青、婦組織工作;承擔會務、政務信息公開、廣告宣傳、保密、檔案工作;承擔采購、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核算科:
負責全市公積金財務收支及分配過程的會計核算;定期編制公積金會計報表;編制全市公積金財務預算、決算;編制公積金年度歸集、使用計劃;編制公積金執行情況報告;公積金業務數據的統計、核算檔案的整理及歸檔;負責中心的經費、工會賬務的會計核算及預算、決算。
科技信息科:
承擔中心信息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公積金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維護和升級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系統和門戶網站的維護和管理;負責門戶網站的信息更新和發布工作;負責信息系統及計算機使用、管理培訓工作;負責網上辦事大廳及中心與其他部門、單位信息交換對接。
業務管理科:
負責起草業務政策和調整業務流程;負責分析業務數據及發展動態;負責對辦事網點、受委託銀行等部門、單位經辦人員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擔保公司、代理機構、評估公司等合作單位的管理;負責綠色通道項目審核;負責與受委託銀行進行業務檔案的對接以及東安花園權證的保管;配合做好對違規套取公積金的職工受凍結限制賬戶進行解凍、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家庭成員公積金繳存情況查詢和網上辦事大廳等業務對接;負責業務運行管理的其他工作。
稽核監督科:
負責內部控制評價標準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對歸集、貸款、提取業務進行稽核;負責對內部機構運作以及受委託銀行等合作機構的代辦行為進行稽查和考核;協調配合外部審計部門對中心的審計監督工作並負責落實整改;負責其他稽核相關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公積金政策解釋;負責中心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的法律審查;負責中心各類合同、協議等文件的審查;負責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受理單位不按規定繳存公積金的投訴、催建催繳(含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追繳職工在封存戶開戶手續、欠繳補繳審核等)、行政處罰等工作;負責貸款逾期催收和不良貸款訴訟;處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負責繳存擴面及鎮街考核工作;負責企業評優、評先、上市等守法情況查詢或審核;負責其他執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