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合肥公積金貸款2021新政策
合肥公積金貸款2021新政策如下:
1、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3、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❷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最多能貸多少
摘要 很高興回答您的疑問:1、申貸人及配偶均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半年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5萬元;
❸ 合肥公積金買房能貸多少
法律分析:目前,合肥市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最高為55萬元。如果是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那麼貸款額度最高是45萬元。如果是夫妻雙方繳納公積金,那麼貸款最高額度才是55萬元。一般來說,貸款的金額還要不能夠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70%,具體的貸款額度,可用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之和×12個月×實際可貸年限×0.5的申貸系數來計算。借款人及配偶需要均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同時滿足其他貸款條件才能夠申請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❹ 合肥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
法律分析:合肥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價20%。首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應不低於房價的20%,第二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應不低於房價的20%,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購買房齡10年以內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價的20%,購買房齡10年以上20年以內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價的30%。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❺ 合肥公積金貸款要求
借款人通過網上或現場咨詢,下載或領取相關表格。借款人持相關材料至管理中心業務受理櫃面提出貸款申請,符合條件的現場審批並出具書面審批意見。借款人持中心同意貸款的書面審批意見至「一站式服務」銀行櫃台,進行面談。通過後,現場草簽借款合同。銀行通過人行徵信系統對借款人、共有權人家庭個人信用情況進行調查,符合條件的交擔保公司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不符合的,告知借款人原因及相應解決方案。擔保公司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後,向管理中心申請發放貸款。管理中心根據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安排貸款發放。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類別有:新房貸款、二手房貸款、自建住房貸款,住房裝修貸款、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等。(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積金中心都提供以上類別的貸款,請先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