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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後貸款買房的區別

發布時間:2022-06-05 13:36:41

『壹』 婚前婚後買房到底有什麼區別

婚前買房是沒領結婚證 只能一個人的名字(一般是男方的)這是婚前財產,婚後買房是領了證之後,可以寫兩人的名字 也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都無所謂了,因為這是共同財產。

『貳』 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有什麼區別

婚前買房與婚後買房的區別

房子與婚姻,在這個房價比工資漲得快得多的年代,兩者已經分不清孰重孰輕。買房或許是普通市民一輩子最大一筆支出,而結婚是人生最重要的一步。

婚前買房與婚後買房的區別

夫妻本是同林鳥,房子來了各自飛。在如今夫妻因離婚財產糾紛中80%以上涉及房產,有的甚至還打官司,不歡而散。究其原因,現在買房很貴,而房子又是普通家ﻪ庭中最值錢的商品,既然婚姻已經不復存在,爭奪最後的夫妻財產不惜反目成仇。那麼,婚前買房與婚後買房的兩者有什麼區別呢?為此,編輯整理出以下五種情況。

婚前買房與婚後買房的區別

一、如何區分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

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系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

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二、婚後父母出資買房

楊女士即將踏入婚姻的殿堂,男方父母准備為他們結婚出全款買房,女方則負責裝修傢具的錢款,楊小姐困惑房產證上面可否寫她的名字?並且怎麼樣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女方的婚姻權益?

由於是楊女士另一半的父母出全資購房,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指出: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男方父母為購置房屋出了全資,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麼房子是贈予男方一人,楊女士沒有份。

但是,如果是婚後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戀愛期間共同出資以一方名義購房,分手後房屋如何處置?

2012年2月15日,張某(男)與李某(女)通過網路認識並確定戀愛關系。2012年3月18日,雙方約定共同購買房屋一套作為結婚之用。由於李某之前未購房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雙方商定以李某的名義購房。然而,好景不長,張某和李某在交往過程中性格差異較大,矛盾不斷,雙方遂於2012年5月終止戀愛關系。但之後原本用於結婚的房屋如何分割未達成協議,李某以張某戀愛期間的贈與為由拒絕返還張某支付的購房款。

對此,法律人士表示,雙方購房的目的不應影響雙方購房行為的法律屬性,應當拋開雙方的戀愛關系認定張某付款的性質。李某和張某之間雖未書面約定,但顯然存在婚前共同購房協議。

以李某名義購房,由雙方共同出資均系共同購房協議條款的內容。房屋所有權因登記為李某名下,應認定為李某個人財產,但這並不影響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協議的效力。張某和李某終止共同購房實際是對共同購房協議的解除,張某可以要求李某恢復原狀,返還張某的購房款。

四、丈夫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款,增值房產咋分?

一對打算離婚的夫妻張某和孫某最近就因為房產分割,鬧起了糾紛,打起了官司。據了解。2004年,張某與孫某步入婚姻殿堂,可誰想10年過去了,兩人都覺得這婚姻已沒必要再維持,決定離婚。可是當兩人分割財產時發現,房產問題成了麻煩事。張某與孫某結婚後,住在男方張某貸款買的房子里,這是兩人唯一的房產。張某認為,該房產系婚前他簽的購房合同,首付也是由他支付的,因此,房產屬於他的婚前財產,和孫某沒有關系。孫某則認為,雖然房產首付是張某婚前個人出的,但是首付款僅占當時房產的兩成,剩下的八成房款是貸款,是兩人婚後共同償還的,因此房產屬於婚內財產,有她一半。目前房子由購買時的50萬元,漲到了140萬元。張某要房子,得給她70萬元。這個房屋該如何分配呢?

律師點評:《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ﻪ支付方名下,離婚時雙方當事人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的款項及其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本案中,房屋判給張某,而共同還款部分作為債權債務處理,增值部分根據雙方婚ﻪ後還款比例予以分割,張某需按比例將共同還款部分及房屋的增值款補償給孫某,並承擔未來剩下貸款的還款義務。

五、婚前買房婚後領產權證,夫妻離婚時不用分割

最近,鄒先生和妻子鬧離婚,兩人最大的爭議是妻子名下的一套房產。該房產是鄒先生妻子婚前購買,購房款是妻子以及她父母共同支出,且沒有貸款。不過,該房產的產權證是在鄒先生夫妻倆登記結婚之後才辦理下來。對此,鄒先生認為,不動產以登記為准,既然該房產產權證是兩人婚後取得,那應屬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因此應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但他妻子不同意,她認為該房產是其婚前個人財產,跟鄒先生無任何關系。

點評:判斷房屋所有權,不僅僅是看其何時獲取產權證,更重要的是何時、何人支付的購房款,因為支付購房款是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領取房產證則是取得房屋產權的形式要件。本案中,鄒先生的妻子已在婚前購買涉事房屋,表明在婚前已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婚後領取產權證,只是對已經存在的實質要件,賦予了形式上的證明。當然,對於夫妻婚前以及婚前的財產,夫妻間可以通過書面的形式來約定歸誰所有,但鄒先生夫妻間沒有約定。因此,該房屋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結語:房子是婚姻的基石,盡管結婚不是為離婚,但現實有時候很殘酷,如果男女雙方很恩愛,在房產證上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又能怎麼樣呢,不僅可以打消顧慮,更為愛情奠定了堅實的信任基礎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8-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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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貸款有什麼區別

婚前買房那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即使兩人結婚後將來離婚了,那是不可分的,婚後買房貸款就不一樣了,那是要夫妻共同來還房貸的,因此它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肆』 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貸款有什麼區別

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最高貸款額度不一樣,婚後貸款額度會相對高一些。

『伍』 婚前貸款買房和婚後貸款買房

婚前貸款買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要看具體的情況,確定的是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相應增值的部份屬於共同財產。如果婚前雙方都出資了買房,如果登記在兩人名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登記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貢獻大小進行分割的。還有,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把對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離婚時分割要看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過錯程度、有無小孩子綜合考慮,一般會分給對方20―50%的份額。當然如果能夠舉證婚後還貸部份是父母幫助還的或者是婚前積蓄還的,則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給對方。如果夫妻雙方婚前的首付和還貸部分歸一個人所有,房子就屬於這個人的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可視做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兩人一人一半。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陸』 婚前貸款買房和婚後貸款買房的區別

申請貸款時不同。婚前只有個人申請,對收入要求比較高。
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同。婚前用公積金貸款的話只能貸一人份,婚後一起用公積金貸款的話可以把兩人的公積金一起貸,最高可以達到兩人份。
產權所屬不同。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徵信審核人不同。婚前只要審核一個人的徵信,婚後買房夫妻二人的徵信都是考察對象。
購房流程不同。婚前買房的話只要出具單身證明,然後走完流程就行了。婚後買房的話需要帶上結婚證,並且簽約和辦房貸都要兩人一起辦理。
拓展資料:
結婚後貸款買房注意事項
共同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共同買房需要特別留意的有四個方面。如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環節,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此外,夫妻共同買房在證件准備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請房貸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如何區分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
買房的先後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聯系就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根據婚姻法17、18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因而,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柒』 婚前和婚後買房子的區別

1.婚前買房區別就是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當然如果婚後女方還貸且能證明還貸的那麼也作為共同財產,當然如果結婚時間很短就離婚了那麼法院會判決房子還貸部分增值部分是共同財產就是首付不分,如果結婚時間很久了,大概率還是會直接判共同財產也要看對方父母拿首付是否以贈與的名義(如果真要離婚那肯定就會說是以贈與的名義給的)。

2.出具不了每個月的收入證明這個問題不是問題,如果是自己經營的話可以自己給自己開個收入證明蓋個公章即可,如果是個體戶的話可以提供營業執照(各地政策不同,以我這里為例月供超過一萬就要收入證明加完稅證明,一萬的月供就需要兩萬的收入證明加完稅證明,少於一萬比如9千月供那麼就只需要一萬八的收入證明即可。收入證明不困難可以說是隨便開),如果需要完稅證明且開不了完稅證明可以帶著父母做接力貸這樣呢不需要完稅證明,只需要收入證明具體和當地銀行咨詢一下畢竟每個地方政策不同,當地銀行辦貸款的業務員是最清楚的。如果完完全全開不了收入證明那麼只能把 貸款放到當地不需要收入證明的界限下面。比如我們這月供小於4千不需要收入證明,總之各地政策不同具體情況 最好還是咨詢當地銀行貸款專員。

3.婚前付首付是不是只能寫男方一個人名字,不是的婚前付首付一樣可以寫兩個人名字。

4.交房的時候就可以辦房產證我們這邊一周內就能拿到,具體情況具體地方具體看,可以跟當地咨詢一下打個電話的事情。

5.房產證上的名字通常是在購房的時候交定金的時候就定下了,一般不能改當然也不是絕對,小地方的房產公司或許可以,一般大的房產公司都是錄入系統後就不能改了。

6.如何保障女方權益。這個重點講一下,首先買房就算寫兩個人名字也是可以有份額的說法的,比如說兩個的名字男方佔比99% 女方1% 那麼以後分的時候就是按這個分,有些心機一點的會和銷售溝通好不要給女方提這個事情就直接讓女方簽合同,這樣就掉坑了,總之做到以下幾點就沒問題,1.房子是可以寫多個人名字 2.婚後還貸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管是女方多還是男方多這部分都是平分的。 3.當心首付贈與問題 。4.看清合同是否有些男女佔比問題。

『捌』 婚前婚後買房區別大了 這些情況你都了解嗎

當下社會,房子與婚姻之間已發生了密不可分的關系。近期有外媒報道,在中國十大城市所作的一項調查顯示的結果,超過60%的中國女性期待自己的未來夫婿有婚房。一位匿名受訪者表示,結婚不買房的「裸婚」只適合那些還沒有認識到現實殘酷的年輕人。而據另一項調查,夫妻離婚財產糾紛中80%以上涉及房產,有的甚至還打官司,不惜反目成仇。事實上,婚姻和房子的關系沒那麼簡單,婚前買房與婚後買房也是有區別的。

分清房產是婚前還是婚後

根據婚姻法十七、十八條規定,婚前取得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夫妻共同財產要是萬一離婚的話是要分對方一半的,即使當初對方沒在房子上花一分錢。

因而,如果婚前就置備好了房子,那麼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男方買房,應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假如離婚,房子應歸屬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財產的公證;結婚後買房,如果還是男方出錢的話,在辦房產證的時候,根據新規定,若夫妻雙方都在場,且女方要在場簽字,那麼應是夫妻雙方共用財產。

父母出資買的房算誰的?

由於自身財力不足,很多家庭都是靠父母幫忙買的房,並且大部分家庭都會選擇男方父母出全款買房,女方則負責裝修及傢具的費用,來共同安家置業。那麼這種情況下,房產證上面可不可以寫女方的名字呢?怎麼樣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女方的權益呢?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指出: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是贈與雙方的。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說,婚前買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資買房,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麼房子是沒有女方份額的。但是,如果是婚後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戀愛期間共同出資以一方名義購房

分手後房屋如何處置?

張某(男)與李某(女)通過網路認識並確定戀愛關系並約定共同購買房屋一套作為結婚之用。雙方商定以李某的名義購房。不久之後,倆人終止戀愛關系。原本用於結婚的房屋如何分割呢?

對此,法律人士表示,李某和張某之間雖未書面約定,但顯然存在婚前共同購房協議。以李某名義購房,由雙方共同出資均系共同購房協議條款的內容。房屋所有權因登記為李某名下,應認定為李某個人財產,但這並不影響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協議的效力。張某和李某終止共同購房實際是對共同購房協議的解除,張某可以要求李某恢復原狀,返還張某的購房款。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新婚姻法中的新規定吧。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財產分割。

新婚姻法保護誰的權益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父母給兒子買房兒媳婦沒份。對有房子的男人來說,無論他娶了誰,這個女人在他房子裡面只是暫住,當有一天看這個女人不順眼的時候,他可以輕松的跟這個女人離婚,並把這個女人趕出去。並且這個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膩了甩掉就行。反正不用出銀子補償。

不得不說,新婚姻法的出台讓讓很多指望著嫁個有房男人的女性夢想破滅。所以女人,你要記住以下幾點。

1、買房,一定要買房,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有錢還是借錢,請記住,這都是為自己好。

2、忘了自己是個女人,忘記自己要照顧老公、生小孩照顧小孩,全身心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3、對方買了房,別拿錢來裝修跟買車,也別拿錢來共同生活。否則成了為他投資理財做保障。

4、貸款買房,以後一起按揭還款,離婚時只能分到少部分錢,房子升值沒你的份兒。

5、對方父母如果沒有退休工資、沒醫保,堅決不嫁,他們用養老的錢給兒子買了房,卻要小兩口養他們,以後房子沒你的份,這買賣也太換算了。

當新婚姻法遭遇房子,到底是為愛還是為房子,我想很多還沉浸在幹得好不如嫁的好這種思想里的女性真的是時候該醒醒了,不要再想著嫁個有車有房的男人了,一旦離婚,你什麼都分不到。所以,姑娘,你要學會獨立,學會做飯洗衣,不是為了將來照顧老公孩子,而是為了,當你自己一個人生活的時候,能更好的照顧自己。姑娘,買房吧,不是為了顯示自己多有實力,而是在別人拋棄你的時候,你還有屬於自己的一個家,不至於流落街頭,看盡身邊朋友憐惜的眼眸。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5-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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