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積金信用貸款一般額度是多少
1、公積金信用貸額度有什麼限制?
公積金基數4000-8000元:基數x40倍
公積金基數滿8000元的:基數x80倍
公積金基數計算公式:個人繳納金額÷個人繳存比例
比如李先生的公積金個人繳納500元,比例為10%;基數則=500/70%=5000元;可貸額度為20w。
2、公積金信用貸款影響買房嗎?
公積金信用貸款不會影響公積金買房。當申請公積金信用貸款時余額並沒有抵押給銀行,在成功辦理公積金信用貸款後,無論是公積金買房還是提取公積金,都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貳』 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貸的最大額度是多少
深圳公積金貸款上限最高90萬。
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計算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2倍,且須滿足以下條件:
(1)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合計(按等額本息)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參與額度計算的共同申請人的繳存基數可以累加;
(2)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
(3)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並申請,且共同申請人參與額度計算的,單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元。
『叄』 住房公積金金額達到多少才能貸款
公積金繳存一年(中間沒有斷繳的情況)之後,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目前公積金貸款額度的政策是這樣的:
1、個人公積金高可貸到40萬,有補充公積金的高可貸到50萬,夫妻雙高可貸60萬,其中一方有補充公積金的可以貸到70萬。
2、公積金內余額的15倍(購買二手房),如果購買新房的話,是卡內余額的20倍。
3、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月繳存額度/(個人繳存比例+單位繳存比例)+公積金月繳存額度/2】*40%-其他月還款}*貸款年限。
拓展資料
1、每月公積金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有共同申請人且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繳存基數之和。公積金繳存基數:該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
2、公積金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應由申請人委託公積金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取購房合同價與評估價的低值作為購房總價款。
3、職工購買首套房的,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20%。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30%。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60%。不高於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50萬,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並申請,且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為90萬。
4、公積金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計算的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要求。
『肆』 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多可以貸評估值的八成,
並且首套最多可以貸款120萬,二套最多貸款80萬。
『伍』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
您好,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1.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 按使用配偶額度:[(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3.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陸』 山西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法律分析:山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1.夫妻雙方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2.職工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30萬元。3.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高於1000元(含)或月繳存工資基數高於4000元(含)的,貸款最高額度可增加5萬元。貸款額度計算方法:核定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按照以下方式計算,取其中最低值。(一)按借款人還貸能力計算:月還款額度=夫妻雙方繳存基數之和×50%;(二)按個人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計算: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繳存時間系數(賬戶余額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繳存時間(月)與繳存時間系數對照如下:6<繳存時間12繳存時間系數為0.7;12<繳存時間24繳存時間系數為1.0;24<繳存時間36繳存時間系數為1.1;36<繳存時間48繳存時間系數為1.2;48<繳存時間60繳存時間系數為1.5;60<繳存時間繳存時間系數為2。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