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手房房貸批了一直不辦抵押會怎樣
嗯,審批它有一個時間,如果一直不辦的情況下會取消,下回再辦的話,你只能重新辦理
❷ 二手房交易買房貸款沒辦下來怎麼辦
二手房交易,買房貸款的話,沒辦下來怎麼辦?這個教育貸款沒有辦下來的話,那肯定就是你可以搞商貸的,商貸應該是可以搞下來的
❸ 買二手房,銀行貸款沒有貸下來,算不算違約
銀行貸款沒有貸下來不算違約。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❹ 買二手房貸款未批下來算違約嗎
買二手房貸款不通過算不算違約,這要分情況來看。
第一、如果是由於政府政策變化導致的那個貸款不能通過的,由於不屬於雙方的過錯,那麼雙方都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但是如果由於購房人自身的問題造成貸款不能通過的,就屬於購房人違約,這個自身問題可能是由於貸款人他本身的徵信有問題,比如上黑名單,或者他的工資收入,它不足以償還貸款,也會導致銀行不準那個貸款。
第三、如果雙方對這個貸款不能通過,在合同上面有另外約定的,根據這個法律的規定,是由合同的約定來處理,就是除外的事項。
❺ 二手房買賣銀行遲遲不放款,買房人構成違約嗎
不會的。
不構成違約的。
❻ 房子貸款如果拖著不辦有什麼後果
1、個人信用遭破壞
如果你與銀行發生的借貸交易,那麼所有的還款行為都會被央行徵信系統記載,並如實反映在信用報告上。在信用報告相對完善的今天,上面會清楚顯示你的逾期還款天數,倘若超過了90天的重要節點才還款,那麼兩年內,無論是申請銀行貸款還是信用卡,你都會因遭到各行聯合「封殺」,而為曾經的誠信缺失感到懊悔不已。
2、電話及上門催繳
一般來說,最後還款日超過三天,貸款機構還是遲遲未等到還款額的出現,則會以電話催繳的方式向借款人了解情況,當然,借款人也可藉此機會道出難言之隱,打出同情牌爭取還款寬限期。但如果欠款一拖再拖,貸款機構不再抱有希望,只剩下失望之時,接下來採取的行動很可能是上門催收。
3、向法院提起訴訟
若是催收未果,貸款機構則會拿出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在抵押貸款方式下,其會主張法院對抵押財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將優先用於償還剩餘本息、律師費、訴訟費等一系列費用,假使還有剩餘金額,則將如數返還給借款人。這說來輕松的流程,做起來可未必簡單,少說也要等個三個月之久,才能將資產兌現,在此期間,借款人可籌集資金,贏得資產爭奪戰,用資金的歸位讓貸款機構撤訴。信用貸款的道理趨同,借款人仍逃脫不了法律制裁,需要用個人名下資產償還借款。
❼ 二手房貸款都3個月了,銀行一直拖著不給審批怎麼辦
你可以去銀行問問,我的房貸什麼時候能審核下來,都3個月了,是那個環節審核不下來!
❽ 二手房買方惡意拖著不抵押怎麼辦
你賣二手房的時候,買方惡意拖著不辦理抵押貸款,在這種情況下你不能輕易交房,等到買方辦理抵押貸款之後,你拿到房款再給買方交房,這樣會比較穩妥。
買賣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項。
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