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成都公積金貸款額度也是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來計算的。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 成都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由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貸款額度計算公式、首付款比例、還貸能力系數、信用狀況等規定,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後,取最低值確定:
(一)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職工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
(二)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繳存余額+共同借款人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系數×20倍;單職工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系數×20倍。
註:
1、申請貸款時,根據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時間確定對應的繳存時間系數
2、符合條件的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連續正常繳存時間較長的一方確定繳存時間系數。
除了公積金貸款還可以使用商貸或者組合貸款,了解更多可以上成都購房通
3. 成都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是什麼
成都的公積金貸款的計算公式要到公積金處辦理人員去指導,你就可以進行去計算的,這個計算公式也是根據自己的公積金數目來確定的。
4. 成都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是什麼
成都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由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貸款額度計算公式、首付款比例、還貸能力系數、信用狀況等規定,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後,取最低值確定:
(一)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職工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
(二)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繳存余額+共同借款人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系數×20倍;單職工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系數×20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5. 個人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器
網路App搜索【公積金貸款計算】,會搜索出「房貸計算器」,可選擇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三種形式,根據你的貸款情況輸入相應信息,即可完成計算。
1.輸入公積金貸款計算,點擊搜索。
6. 如何計算成都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法律分析:(一)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70 萬元,單職工單筆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二)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繳存余額+ 共同借款人繳存余額)× 繳存時間系數×20倍;單職工貸款額度= 借款申請人繳存余額× 繳存時間系數×20 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7. 成都公積金貸款額度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
一、關於單筆可貸額度計算公式
單筆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下同)申請貸款時上月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之和x20(倍)。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余額以成都公積金中心的認定為准,違規匯繳、補繳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二、關於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且借款人申請貸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過60歲、女不得超過55歲);主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備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按剩餘工作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貸款年限。
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含5年)的借款人,具有償還能力且個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實施貸款後管理的,經成都公積金中心認可後可適當放寬貸款期限至退休後1—5年。貸款期限延長至退休後的,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後,方能提取本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三、關於住房公積金首付款比例
(一)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二)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50%,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四、關於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對象
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對象僅限於現有住房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