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買房有貸款離婚怎麼分
法律分析: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㈡ 協議離婚一方自願放棄己貸款的房產,按揭貸款如何處理
可以把分割住房協議寫入你倆離異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再一起到公證處做個公證,
注意保管公證書,
然後,得到住房一方,籌資借錢,還清貸款,辦理完畢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再離異雙方一起到房管,辦理析產過戶,辦理一方姓名房產證,就可以,只有幾百元工本手續費,就搞定。
再有得到住房一方,把住房抵押給銀行,拿到貸款,去歸還之前籌款借的錢,自己慢慢歸還銀行貸款。
㈢ 有房貸離婚怎麼處理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離婚時,房屋分割有以下幾種情形:一、如果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對配偶參與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二、如果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房屋的,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當事人如果有爭議,可以另行起訴。夫妻一方婚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且房屋產權證也在婚後獲得,該房產應屬於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一方的婚前財產,但另一方有權就該部分用夫妻共同財產支付的購房款要求法院進行財產分割或要求獲得補償。婚後雙方按揭貸款購房的,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一方留下房屋的,對另一方折價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㈣ 離婚以後房貸貸款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婚前買房,婚後還按揭款。
這種情況下,該房屋的產權歸屬是屬於婚前購買者的,但是就婚後還款部份,以及婚後還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購房,共同還按揭。
這種情況下,該房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一般是房產歸誰所有,就由誰償還銀行按揭貸款,並且在法院的判決中,按揭貸款的利息是不予計算的。
3、婚後以婚前個人財產購房。
這種情況下,為個人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轉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㈤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此情形下的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出資和還貸比例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㈥ 婚前購買的房子,婚後一起還貸款,離婚該如何分
婚前購買的房子,婚後一起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歸購買者,但是需要補償另一半一定費用。
婚姻就是這樣,在結婚之前,大家都非常愛對方,為了對方,可以放棄很多東西。可是當感情破裂的那一刻,雙方馬上就開始關注自己的利益。對於婚前購買房子,婚後一起還房貸,最後這個房子歸誰的問題,其實蠻有爭議的,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婚前一起出資,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
對於婚前一起出資,婚後共同還貸的這種房子,如果之後雙方離婚,那麼不管婚前雙方出資多少,這種情況下房子都是平分。
當然如果婚姻已經不可挽留,那麼離婚也是沒法的。這個時候,在獲得自己應有利益的時候,也不用把事情鬧僵。畢竟一起過日子這么就,能讓步還是讓步一下,各自能夠開心的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㈦ 婚前貸款買房離婚了要怎麼分
法律分析: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