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後貸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嗎
法律分析:婚後貸款的房子可以加名字,申請人去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六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准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② 結婚後貸款的房產證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嗎
法律分析:可以。貸款的房子可以加妻子的名字。理論上有兩種操作方式,第一種方式是在貸款還清之前,可以徵得銀行同意,變更產權加名字;第二種方式還清銀行貸款,變更產權加名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③ 按揭房怎麼加配偶名字
按揭中的房子可以加配偶名字嗎
按揭房一般是不可以直接加配偶的名字,必須獲得銀行同意或者等到貸款結清以後將房屋抵押登記結束後才能添加房屋共有人。根據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按揭中的房產屬於銀行的抵押物,銀行便是我們在按揭中的抵押權人,而房產證加名屬於產權的變更,無論是不是以轉讓的形式,都要獲得銀行的同意才能執行。
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流程是怎樣的
1、無貸款房產證加配偶名字。
a.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b.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請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請,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c.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基本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費用一般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
2、有貸款的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
a.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需徵得貸款銀行同意)。
b.辦理所需要的費用:除了第一種情情況里說的少量工本費外,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還需要另外加100元費用;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婚前婚後加配偶名有什麼不同
一、婚前加名
按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
1、贈與,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中心辦理加名手續;
2、買賣,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中心申請辦理。
二、婚後加名
這種情況屬於更正登記,市民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簽後,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免徵契稅、個稅和營業稅,僅收取房屋登記費和印花稅等。
④ 男方婚前買的按揭房,結婚後女方怎麼「加名」
在還清銀行貸款以前,想在對方婚前按揭的房產證上「加名」比較難。因為按揭的房產已抵押給銀行,這事還需要銀行同意才行,但銀行一般不會同意的。不過,雙方可以簽訂財產約定協議,並進行公證。
結婚後,女方要求在男方婚前住房上「加名」的現象很普遍,由此引起的爭議也很多。男方怕女方加了名字後,短期內再離婚就會輕松捲走自己的財產。女方怕男生喜新厭舊,忘恩負義,將自己凈身出戶。
⑤ 婚後一起還房貸可以加名字嗎
法律分析:協商加上名字的,如果是老公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夫妻雙方一起還貸的房屋,離婚時是由雙方協商處理的;若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一般會判決該房屋歸支付首付款一方,剩餘貸款由其獨自償還,對於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房屋折價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⑥ 貸款房婚後可以加配偶名字嗎
還在還貸款的話是不可以加名字的,只有還清後才可以。
⑦ 貸款婚後房產證加名字
法律分析:婚後按揭房必須在還完按揭之後才可以加名字。因為房子辦理了貸款,所以房子現在處於抵押狀態。在抵押狀態下,不能變更房屋產權人的名字。意思就是說直到還款結束前是不可以變更房產證名字的。全款房是隨時都可以加名字的。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七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動產權屬證書;(二)發生變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者補充協議;(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稅費等繳納憑證;(六)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八條: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動產權屬證書;(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四)分割、合並協議;(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七)相關稅費繳納憑證;(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⑧ 婚後還貸款房產證上怎麼能加名字
婚後還貸房產證不可以加名字。由於銀行是債權方,他們有決定權,有權拒絕加名要求,因為貸款是一方辦理的,抵押給銀行的房產如果添加了另一人共有,銀行是要承擔風險的;加名是保證另一半的財產份額,可以通過公證來解決此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