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新政策2021
2021住房公積金新政策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可以超過總房價。
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具體如下:
1、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㈡ 公積金新政策2022年
公積金貸款有哪些新政策
一、貸款額度和年限
1、提高額度計算系數。貸款額度計算系數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30%提高至50%。
2、貸款提取綜合計算。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貸款並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與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住房公積金提取應在申請貸款之前一次性辦理。
3、延長貸款年限。貸款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二、省內異地貸款
職工及配偶一方工作地或戶籍地在東營,在省內其他城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東營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可在我市申請貸款。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省內其他城市工作的,在工作地購買自住住房時,可在我市申請貸款。省內異地貸款擔保按異地貸款政策執行。
三、商轉公業務
1、貸款條件
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或工作地購買自住住房時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住房貸款未結清,符合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申請將商業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稱商轉公)。商轉公申請人必須為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產權共有人。
2、申請資料
除現行貸款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供:
①、商業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②、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證明。
3、貸款額度
商轉公可貸額度按現行規定計算,並不得超過擬歸還的商業住房貸款本金。
㈢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1、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
2、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
3、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1、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優先支持公積金支付房租,重點支持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等;
2、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3、優化流程、嚴格審核、懲戒失信。明確,優化提取審核流程。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㈣ 住房公積金新政策是什麼2022
法律分析: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於購房後2年內,憑房地產交易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的購房手續或憑證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應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借款人(含已經出具異地貸款證明、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繳存賬戶余額僅可用於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一是繳存比例。單位及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各為5%,上限各為12%,具體繳存比例由單位和個人自行選擇。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選定一個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應當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繳存比例取1%的整數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㈤ 2022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積金貸款新政策為:為了規范住房公積金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條件包括借款人的信用良好,家庭的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的本息的能力;連續正常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半年或者半年以上;當前個人賬戶的狀態需要是正常的;停繳公積金超過了兩個月的,必須要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所核定的標准連續正常地繳存半年或者是以上。貸款額度和年限:1、提高額度計算系數。貸款額度計算系數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30%提高至50%。2、貸款提取綜合計算。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貸款並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與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住房公積金提取應在申請貸款之前一次性辦理。3、延長貸款年限。貸款年限延長至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㈥ 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首套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不變,購買第二套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為同期首套房貸款利率的1.1倍,5年期以下年利率為3.025%,5年期以上年利率為3.575%。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以調整後的利率為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